(2024)3310-4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曲江6号小区1号楼607房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84.1243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26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11-20 ~ 2024-12-0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4)3310-4****管理局有限公司**6号小区1号楼607房产转让项目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资产描述 | (2024)3310****管理局有限公司11套住宅房产处置 |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 房屋土地 | ||
标的名称 | (2024)3310-4****管理局有限公司**6号小区1号楼607房产转让项目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地址 | **6号小区1号楼607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1.61 | ||
现场查勘安排 | 查勘登记电话:吕志刚 133****6585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2-12.3 |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84.1243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内,受让方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待转让方(产权人)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产权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产权人、****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如有)、土地收益金(如有)、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人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3、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此次转让的住宅房产存在对外租赁状态,租赁合同最晚至2027年5月25日止,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所有承租方已经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的房产有租赁合同未到期且转让方(产权人)已收取房屋租金的,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产权人将已收取的房屋租金(按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期至租赁期限到期之日核计房屋租金)退给受让方。若原承租方受让,对已交纳的租金按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期至租赁期限到期之日核计房屋租金返还。 (3)******公司****管理局有限公司的控股法人企业;****管理局****管理局有限公司为同一单位,2017年11月,****管理局改****公司,****管理局****管理局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实行管理。相关房地产证书的权利人名称为******公司。转让方(产权人)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转让方(产权人)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产权人)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拍卖机构、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交易双方应明确自资产交接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燃气数、采暖费、物业费、通信费、宽带费、电话线路费等,资产交接之日之前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产权人承担,资产交接之日及之后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产权人、****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应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验勘,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后,****交易所及拍卖机构要求提交资料,****交易所资格审核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方具备竞买权限。 (6)转让方可向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意向受让****交易所摘牌成功即视为认可附件中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全部内容。 5.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集团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佣金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0802 2118 0900 0000 16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4.****.20-2024.****.4 查勘登记电话:吕志刚 133****6585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2-12.3 ****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20--2024.****.4 16点前 吉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5 9:3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及转让方(产权人)要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产权人、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产权人、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损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须赔偿实际损失。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26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会议纪要 |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拍卖确认书.docx |
拍卖确认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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