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市有害垃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市有害垃圾暂存设施设置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目前西博城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储存情况,拟招选一家有害垃圾处置供应商,现邀请你司参加此次询价工作。
一、时间:2024年10月22日(周五)上午10时前。可提前至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余老师131****3502。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二、地点:**天府新区**路东段 88号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四楼416室
三、报价须知
(一)请按照我司提供的要求报价, 含税 单价不得高于我司要求的最高含税限价 。
(二)报价单加盖公章 ,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三)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企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本项目采用不含税最低价中选,高出限价为无效申请。
(五)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人必须为**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并具备有关资质(如需)。上述证书,请在参加报价时提供复印件。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按照下表格式进行报价:
四、具体内容
(一)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有害垃圾处置作业。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害垃圾处置要求进行数据上传,出具相关单据。
3.供应商运输车辆符合有害垃圾转运相关要求。
(二)验收标准
1.按照有害垃圾清运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化处置。
2.提供的单据符合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并溯源。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康女士028-****0888 138****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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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