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正文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00,000 - 100,000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66.667 - 66.667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000000 - ****00000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100,000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2 - 2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33.333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或仅征集到1家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1个周期;征集到两家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征集到三家及以上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 | |||
募集资金用途 | 通过增资,引入新的投资者,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做准备。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金100000万元,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66.667%。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33.333%,引入的两方投资者持股66.667%。最终持股比例以实际募资结果为准,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增资企业成立于2024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0日,截至增资挂牌日,无法提供前三年的年度审计数据; 2、增资企业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200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喜鲁财审2024S00110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24]第0637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光****社区创投路160号**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2804 | ||
法定代表人 | 朱前 | 成立日期 | 2024-09-30 | |
注册资本 | ****00000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 |
营业范围 | 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能源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破产清算服务。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0 | 0 | 20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须经营规范、信用良好,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认购股权比例不超过33.3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
增资条件 | 1、****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增资企业及原出资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投资方自行承担。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扩股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债权,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单一意向投资方的增资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认购股权比例不超过33.333%,增资价款须以货币形式支付。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被确定成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及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书》,并于《增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实缴价款。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1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