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1-19
****受****的委托,对食堂维修改造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维修改造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采购项目预算:69535.58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9535.58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③.以上所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④.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司名义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5:00 ~ 17:00 (**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金海路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房)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2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金海路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万家丽北路2段37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9156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梁巨衡、杨懋兰、胡林
电 话:0731-****4668
地 址:**市**区金海路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1704房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