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县汤坑镇横东村塘子尾(坐标:E116.258953°、N23.806868°)
建设内容:现有项目存栏母猪150头,年出栏生猪4000头,为迎合市场需求,建设单位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全厂存栏母猪600头,年出栏生猪14000头,并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3****6336
联系地址:**县汤坑镇横东村塘子尾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6****7886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123号806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见《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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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1119--盖章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