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郊亭综合楼
申请垃圾清运服务费的请示
公司领导:
根据《**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大郊亭综合楼需对每日产生的非居民垃圾进行分类。大郊亭楼宇各单位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约8桶,每桶240L。
大郊亭办公楼垃圾清运供应商现为****(大郊亭楼大物业),负责生活垃圾(不包含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代清运,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金额1.5万元/年。续签过程中,现供应商提出现价过低,无法继续原价续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大郊亭楼宇所在大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不包含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前,大郊亭楼宇所产生的垃圾一直是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清运费用由**电信原行政部负责支付。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社区封闭管控,环卫部门不能继续清运楼宇垃圾,信元物业受托联系了大物业帮忙代理垃圾清运工作,鉴于楼宇与大物业长期**建立的良好关系,垃圾清运费用确定为每年1.5万元,并持续至2024年。
为续签合同,****社区****公司进行联系,了解了当前垃圾清运的市场行情。目前**市垃圾清运的收费标准为每桶(标准桶为240L)每天29元,每年按300天算,每桶的清运费是8700元,全楼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按8桶计算,一年的垃圾清运费约为6.96万元。
大物业认为现价1.5万元的垃圾清运费明显偏低,不能通过大物业上级部门的考核。因此,将2025年以后的垃圾清运费提升至每年3万元。综合目前市场行情,我们认为比较合理。
****公司为****,其他公司不便于进楼清运垃圾,为确保垃圾清运工作平稳运行,与该公司进行直接采购,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24】320号)第十八条直接采购情形适用情形“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综上,本次拟签订五年期合同,即自2025 年1月1日起至2029年 12月31日止,总预算金额15万元,费用按年分期支付,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供应商为****。
费用列支:办公室(法律部、安全管理处)预算
妥否,请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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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