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省**区沈****区管委会辅楼107办公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孝君137****10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区**产业集中区319省道150****指挥部E区1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超139****643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11-18 10:15: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1%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徐开林 | |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4718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加分业绩:**华侨城建设项目(文旅综合 A1、B2 及 A2 区块);**软件园一期项目北区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加分业绩:**软件园一期项目北区监理 | |
奖项 | 1、****657#地块**名都A区、C区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华侨城建设项目(文旅综合A1、B2及A2区块):2022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2%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丘光超 | |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2439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加分业绩:**320****21001、320****21002、320****21003、320****21004、320****21005、320****21006****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宅用房项目监理。 苏地2017-WG-65号地块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加分业绩:苏地2017-WG-65号地块项目。 | |
奖项 | 1、苏地2014-G-44地块建设项目2022年3月获得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2、国裕大厦二期主体工程项目2022年3月获得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3、****中心2020年4月获得2019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19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3%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刘家永 | |
资质证书名称: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5890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加分业绩:****酒店;****学校(暂定名)EPC项目施工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加分业绩:****学校(暂定名)EPC项目施工监理。 | |
奖项 | 1、**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2、****学校(暂定名)EPC项目—综合楼:2024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元丰****公司:未提供“安全工程师提供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类相关证书”,不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2、**市合创****公司:未提供“安全工程师提供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类相关证书”,不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3、******公司:未提供“安全工程师提供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类相关证书”,不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4、**南巽建设****公司:投标人投标函目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等未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值计算方法为方法三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