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星火弘源工贸有限公司龙泉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 EPC-燃烧器及附属件采购公告
******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 EPC-燃烧器及附属件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11-25 17: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1-29 17:00:00 |
燃烧器及附属件 | 型式:五通道低氮燃烧器 喷煤能力:最大10t/h;常态6-8 t/h,最小0.4t/h 点火方式:电子点火器为主,也可人工火把柴油点火 | 2 | 套 | 2025-06-15 00:00:00 | 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知识产权等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市**区 **市胜利街327号 ******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交货地点:**省**市**县巨城镇**山石灰项目现场,付款方式:现金或承兑汇票,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出卖人须向买受人提供额度为合同总价(含税)20%****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至签署功能考核验收证书之日后第28日内一直有效。1、预付款:预付款为20%,买受人在收到出卖****银行履约保函(保函到期时间为设备功能考核验收合格释放)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货款。2、到货款:设备到达现场后,经验收合格,出卖人按照买受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税票(到货款预付款等额增值税票或全部合同额增值税票),买受人支付出卖人合同总额40%的货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及货物签收单后4个月内支付。3、安装调试款:全部设备安装完毕,经热负荷试车合格,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货款;4、设备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及功能考核验收书后4个月内支付。5、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买受人签发最终验收书之日起算12个月。质保金的支付方式为:签发最终验收书之日起算12个月后。并在质保期内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买受人4个月内无息支付出卖人合同总额10%的质保金。以上付款方式:(现汇或承兑汇票); 以上付款节点,出卖人需按买受人的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票后支付。 商务付款不允许偏离。四、技术条款:
详见技术规格书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招标导航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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