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院区住院楼4号、门诊楼10号电梯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7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75000.00
二、相关标准:1、电梯产品制造标准:
(1)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1、2)
(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23)
(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23)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23)
(5)《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09-92)
(6)《电梯T型导轨》(JG/T5072.1-1996)
(7)《电梯T型导轨检查规则》(JG/T 5072.1-1996)
(8)《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24)
2、电梯维修保养标准及规格:
(1)《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2);
(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2020)(1、2);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23);
(5)《电梯维修改造安全技术要求》(DB13/ 353-1998);
(6)《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7)《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规范》(DB46/T 116-2008);
(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
(9)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规范,具体以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准。
T4(住院楼4号电梯)技术规格:
(一)基本参数要求
1.产品名称:乘客电梯(含消防功能)。
2.额定载重量: ≥1000Kg。
3.驱动方式:曳引式。
4.额定速度:≥1.5m/s。
5.控制方式:全集选控制,VVVF变频调压调速。
6.数量1台:11层/11站/11门(轿厢带无障碍功能),额定载重量:1000Kg。
7.开门方式:中分。
8.轿厢净尺寸:1500mm(宽)*1450mm(深)*2500mm(高)。
9.门机控制系统:VVVF。
10.永磁同步曳引机和控制系统:原厂原品牌。
11.操纵方式:有司机操纵方式。
12.动力电源:AC380V/50HZ,三相五线制。照明电源:AC220/50HZ,单项三线制。
13.轿门材料:发纹不锈钢,轿壁材料:发纹不锈钢(两侧配护手),厅门材料:发纹不锈钢厅门和小门套。所有不锈钢件为304,厚度≥1.5MM。
14.轿顶:LED照明采用透明亚克力板加镂空发纹不锈钢板保护,投标人提供式样供招标人选择(预留通风扇、应急照明接口)。
15.操作箱和呼梯箱:发纹不锈钢面板、数码管显示。
16.消防配置:具备,有应急返回1楼功能。
17.其他配置:五方对讲、运行计数、报警电话、超载显示、应急照明、空调、厅外、门光电保护、机房层楼显示、轿厢照明、厅外、轿内位置显示、超速保护。随行电缆内增加音频、视频、摄录像等专用电缆、盲文按钮。
(二)驱动部分:1.驱动方式:曳引式(原厂原品牌)。
(三)控制系统:1.控制类别:全集选自动控制VVVF。
2.控制功能:详见《电梯控制系统主要功能规格表》。
电梯控制系统主要功能规格表
序号 | 功能名称 | 功能介绍(要求) | 备注 |
1 | 检修运行 | 电梯进入检修状态,系统取消自动运行以及自动门的操作。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行。松开按钮电梯立即停止运行。 | |
2 | 直接停靠运行 | 以距离为原则,自动运算生成从启动到停车的平滑曲线,有爬行,直接停靠在平层位置。 | |
3 | 自救平层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启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最近平层区,然后开门。 | |
4 | 司机操作 运行 | 通过操纵箱拨动开关可以选择司机操作。电梯可由司机选择运行方向和其他功能(**直驶功能),电梯的关门是在司机持续按关门按钮的条件下进行。 | |
5 | 消防返基站 | 接收到火警信号以后,电梯不再响应任何召唤和其他楼层的内选指令,以最快的运行方式到消防基站后,开门停梯。 | |
6 | 自动返基站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电梯自动返回基站等候乘客。 | |
7 | 井道参数自学习 | 系统在首次运行前,需要对井道的参数进行自学习,包括每层的层高、强迫减速开关、限位开关的位置。 | |
8 | 锁梯功能 | 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动作后,消除所有召唤登记。然后返回锁梯基站,自动开门。此后停止电梯运行,关闭轿厢内照明与风扇。当锁梯开关被复位后电梯重新开始进入正常服务状态。 | |
9 | 满载直驶 | 在自动无司机运行状态,当轿厢满载时(一般为额定负载80%),电梯不响应经过的厅外召唤信号。 | |
10 | 照明、风扇节电功能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则自动切断轿厢内照明、风扇等电源。 | |
11 | 自动修正轿厢位置 | 电梯每次运行到端站位置,系统自动根据第一级强迫减速开关检查和修正轿厢的位置信息,同时辅助特制的强迫减速减速度彻底消除冲顶和蹲底故障。 | |
12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在操纵箱内可以采用连续按动指令按扭两次的方法来取消上次错误登记的指令 | |
13 | 反向自动消号 | 当电梯运行到终端层站或者运行方向变更时,将此前所登记的反向指令全部自动取消。 | |
14 | 重复关门 | 电梯持续关门一定时间后,若门锁尚未闭合,则电梯自动开门,然后重复关门。 | |
15 | 本层厅外开门 | 在无其他指令或外召的情况下,若轿厢停靠在某一层站,按下该层站外的召唤按钮后,轿厢自动打开。 | |
16 |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处于开门保持时,可以通过关门按钮提前关门,以提高效率。 | |
17 | 开门保持操作功能 | 按开门保持按钮,电梯延时关门,方便货物运输等需求。 | |
18 | 防捣乱功能 | 系统自动判别轿厢内的乘客数量,并与轿内登记的指令比较,如果登记了过多的呼梯指令,则系统认为属于捣乱状态取消所有轿厢指令,需要重新登记正确的呼梯指令。 | |
19 | 语音报站 | 电梯运行过程中自动向乘客播报运行方向及即将到达的层站等信息(中文+英文)。 | |
20 | 平层微调 | ≤5mm | |
21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超过开门时间后,开门限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自动登记下一个层站运行。 | |
22 | 故障历史记录 | 系统具有记录,包括故障产生的时间与楼层等信息。 | |
23 | 超载保护 | 当电梯内载重超过额定载重时电梯报警,停止运行。 | |
24 | 门光幕保护 | 当关门过程中,门的中间有东西阻挡时,光幕保护动作,电梯转为开门。但光幕保护在消防操作时不起作用。 | |
25 | 门区外不能开门的保护 | 系统在非门区状态,禁止自动开门。 | |
26 | 逆向运行保护 | 系统对旋转编码器的反馈信息方向进行识别,在运行中判断电动机的实际运行方向,一旦为逆向运行则报警提示。 | |
27 | 防打滑保护 | 在非检修状态,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连续运行超过45秒后,而且没有平层开关动作过,系统就认为检测到钢丝绳打滑故障,所以就停止轿厢一切运行。 | |
28 | 接触器触点保护 | 电梯在运行或者停止状态下,检测到接触器的吸合状态异常时,系统自动保护。 | |
29 | 电机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电机的电流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
30 | 电源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电源电压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
31 | 电机过载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载,系统自动保护。 | |
32 | 编码器故障保护 | 全系统只使用一个高速编码器来进行闭环矢量控制,如果该编码器发生故障,系统自动停机,杜绝因无法得知编码器故障引起的冲顶蹲底的故障。 | |
33 | 限位开关保护 | 上(下)限位开关动作后电梯禁止向上(下)运行,但可以向反方向运行。 | |
34 | 超速保护 | 保证轿厢运行时的速度在安全控制范围内,以保证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 |
35 | 平层开关故障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识别平层信号的粘连与丢失情况。 | |
36 | 五方通话视频监控 | 通过对讲机,可实现轿内人员,电梯机房人员,轿顶人员,底坑人员与值班人员互相通话,****医院监控系统。 | |
37 | 停电自动 平层 | 停电时,电梯自动就近平层,自动开门,疏散乘客。 | |
38 | 轿内操作 厢类型 | 不锈钢面板,带层楼显示和方向显示。 |
1. 轿内操作厢类型:不锈钢面板,带层楼显示和方向显示。
2.厅外召唤厢类型:不锈钢面板,带层楼显****医院现有电梯厅外召唤厢类型匹配)。
主要部件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1 | 曳引主机 | 原厂原品牌 |
2 | 控制系统 | 原厂原品牌 |
3 | 变频器 | 原厂原品牌 |
4 | 门机 | 原厂原品牌 |
5 | 安全光幕 | ≥200束 |
6 | 编码器 | 原厂原品牌 |
7 | 主接触器 | 知名品牌 |
8 | 平层开关(不属于主要配件) | 知名品牌 |
9 | 安全系统 | 满足最新国家标准 |
10 | 安全钳 | 原厂原品牌 |
11 | 缓冲器 | 原厂原品牌 |
12 | 限速器 | 原厂原品牌 |
备注:需提供货物相关单据。
(四)电梯产品制造标准:
1.国家标准: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23)
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23)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23)
5.《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09-92)
6.《电梯T型导轨》(JG/T 5072.1-1996)
7.《电梯T型导轨检查规则》(JG/T5072.1-1996)
8.《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24)
T10(门诊楼10号电梯)技术规格:
(一)基本参数要求:
1.产品名称:医用电梯(含消防功能)。
2.额定载重量: ≥1600Kg。
3.驱动方式:曳引式。
4.额定速度:≥1m/s。
5.控制方式:全集选控制,VVVF变频调压调速。
6.数量1台:5层/5站/5门(轿厢带无障碍功能),额定载重量:1600Kg。
7. 开门方式:中分。
8. T10轿厢净尺寸:1400 mm(宽)* 2400mm(深)*2500mm(高)。
9.门机控制系统:VVVF。
10.永磁同步曳引机和控制系统:原厂原品牌。
11.操纵方式:有司机操纵方式。
12.动力电源:AC380V/50HZ,三相五线制。照明电源:AC220/50HZ,单项三线制。
13.轿门材料:发纹不锈钢,轿壁材料:发纹不锈钢(两侧配护手),厅门材料:发纹不锈钢厅门和小门套。所有不锈钢件为304,厚度≥1.5MM。
14.轿顶:LED照明采用透明亚克力板加镂空发纹不锈钢板保护,投标人提供式样供招标人选择(预留通风扇、应急照明接口)。
15.操作箱和呼梯箱:发纹不锈钢面板、数码管显示。
16.消防配置:具备,有应急返回1楼功能。
17.其他配置:五方对讲、运行计数、报警电话、超载显示、应急照明、空调、厅外、门光电保护、机房层楼显示、轿厢照明、厅外、轿内位置显示、超速保护。随行电缆内增加音频、视频、摄录像等专用电缆、盲文按钮。
(二)驱动部分:1.驱动方式:曳引式(原厂原品牌)。
(三)控制系统:1.控制类别:全集选自动控制VVVF。
2.控制功能:详见《电梯控制系统主要功能规格表》。
电梯控制系统主要功能规格表
序号 | 功能名称 | 功能介绍(要求) | 备注 |
1 | 检修运行 | 电梯进入检修状态,系统取消自动运行以及自动门的操作。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行。松开按钮电梯立即停止运行。 | |
2 | 直接停靠运行 | 以距离为原则,自动运算生成从启动到停车的平滑曲线,有爬行,直接停靠在平层位置。 | |
3 | 自救平层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启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最近平层区,然后开门。 | |
4 | 司机操作 运行 | 通过操纵箱拨动开关可以选择司机操作。电梯可由司机选择运行方向和其他功能(**直驶功能),电梯的关门是在司机持续按关门按钮的条件下进行。 | |
5 | 消防返基站 | 接收到火警信号以后,电梯不再响应任何召唤和其他楼层的内选指令,以最快的运行方式到消防基站后,开门停梯。 | |
6 | 自动返基站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电梯自动返回基站等候乘客。 | |
7 | 井道参数自学习 | 系统在首次运行前,需要对井道的参数进行自学习,包括每层的层高、强迫减速开关、限位开关的位置。 | |
8 | 锁梯功能 | 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动作后,消除所有召唤登记。然后返回锁梯基站,自动开门。此后停止电梯运行,关闭轿厢内照明与风扇。当锁梯开关被复位后电梯重新开始进入正常服务状态。 | |
9 | 满载直驶 | 在自动无司机运行状态,当轿厢满载时(一般为额定负载80%),电梯不响应经过的厅外召唤信号。 | |
10 | 照明、风扇节电功能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则自动切断轿厢内照明、风扇等电源。 | |
11 | 自动修正轿厢位置 | 电梯每次运行到端站位置,系统自动根据第一级强迫减速开关检查和修正轿厢的位置信息,同时辅助特制的强迫减速减速度彻底消除冲顶和蹲底故障。 | |
12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在操纵箱内可以采用连续按动指令按扭两次的方法来取消上次错误登记的指令 | |
13 | 反向自动消号 | 当电梯运行到终端层站或者运行方向变更时,将此前所登记的反向指令全部自动取消。 | |
14 | 重复关门 | 电梯持续关门一定时间后,若门锁尚未闭合,则电梯自动开门,然后重复关门。 | |
15 | 本层厅外开门 | 在无其他指令或外召的情况下,若轿厢停靠在某一层站,按下该层站外的召唤按钮后,轿厢自动打开。 | |
16 |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处于开门保持时,可以通过关门按钮提前关门,以提高效率。 | |
17 | 开门保持操作功能 | 按开门保持按钮,电梯延时关门,方便货物运输等需求。 | |
18 | 防捣乱功能 | 系统自动判别轿厢内的乘客数量,并与轿内登记的指令比较,如果登记了过多的呼梯指令,则系统认为属于捣乱状态取消所有轿厢指令,需要重新登记正确的呼梯指令。 | |
19 | 语音报站 | 电梯运行过程中自动向乘客播报运行方向及即将到达的层站等信息(中文+英文)。 | |
20 | 平层微调 | ≤5mm | |
21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超过开门时间后,开门限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自动登记下一个层站运行。 | |
22 | 故障历史记录 | 系统具有记录,包括故障产生的时间与楼层等信息。 | |
23 | 超载保护 | 当电梯内载重超过额定载重时电梯报警,停止运行。 | |
24 | 门光幕保护 | 当关门过程中,门的中间有东西阻挡时,光幕保护动作,电梯转为开门。但光幕保护在消防操作时不起作用。 | |
25 | 门区外不能开门的保护 | 系统在非门区状态,禁止自动开门。 | |
26 | 逆向运行保护 | 系统对旋转编码器的反馈信息方向进行识别,在运行中判断电动机的实际运行方向,一旦为逆向运行则报警提示。 | |
27 | 防打滑保护 | 在非检修状态,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连续运行超过45秒后,而且没有平层开关动作过,系统就认为检测到钢丝绳打滑故障,所以就停止轿厢一切运行。 | |
28 | 接触器触点保护 | 电梯在运行或者停止状态下,检测到接触器的吸合状态异常时,系统自动保护。 | |
29 | 电机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电机的电流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
30 | 电源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电源电压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
31 | 电机过载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载,系统自动保护。 | |
32 | 编码器故障保护 | 全系统只使用一个高速编码器来进行闭环矢量控制,如果该编码器发生故障,系统自动停机,杜绝因无法得知编码器故障引起的冲顶蹲底的故障。 | |
33 | 限位开关保护 | 上(下)限位开关动作后电梯禁止向上(下)运行,但可以向反方向运行。 | |
34 | 超速保护 | 保证轿厢运行时的速度在安全控制范围内,以保证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 |
35 | 平层开关故障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识别平层信号的粘连与丢失情况。 | |
36 | 五方通话视频监控 | 通过对讲机,可实现轿内人员,电梯机房人员,轿顶人员,底坑人员与值班人员互相通话,****医院监控系统。 | |
37 | 停电自动 平层 | 停电时,电梯自动就近平层,自动开门,疏散乘客。 | |
38 | 轿内操作 厢类型 | 不锈钢面板,带层楼显示和方向显示。 |
1.轿内操作厢类型:不锈钢面板,带层楼显示和方向显示。
2.厅外召唤厢类型:不锈钢面板,带层楼显****医院现有电梯厅外召唤厢类型匹配)。
主要部件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1 | 曳引主机 | 原厂原品牌 |
2 | 控制系统 | 原厂原品牌 |
3 | 变频器 | 原厂原品牌 |
4 | 门机 | 原厂原品牌 |
5 | 安全光幕 | ≥200束 |
6 | 编码器 | 原厂原品牌 |
7 | 主接触器 | 知名品牌 |
8 | 平层开关(不属于主要配件) | 知名品牌 |
9 | 安全系统 | 满足最新国家标准 |
10 | 安全钳 | 原厂原品牌 |
11 | 缓冲器 | 原厂原品牌 |
12 | 限速器 | 原厂原品牌 |
备注:需提供货物相关单据。
(四)电梯产品制造标准
1.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1、2)
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23)
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23)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23)
5.《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09-92)
6.《电梯T型导轨》(JG/T5072.1-1996)
7.《电梯T型导轨检查规则》(JG/T 5072.1-1996)
8.《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24)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提供详细的拆梯方案,两台电梯拆装施工周期为15天(可同步施工),15天内必须达到交付使用,交付使****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日期为准,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及培训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运输、安装等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旧梯拆除、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等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设备进场必须经相关科室开箱验收。
(3)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采购人明确验收人员,成交供应商须组**装和维保的技术团队,要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操作证件,且为影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安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购买保险。
(4)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采购人监督。
(5)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警示标志,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人负全责。
(6)因电梯改造属旧梯更新,供应商需现勘,出具合理的现勘报告。
(7)完成旧梯拆除后,需按医院要求做好旧梯部件存放。
(8)成交供应商负责电梯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办理及96366办理。
(9)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 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的详细保修范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二、售后服务:
1、维护保养: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电梯免费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时间不少于2年,维护保养维修配件更换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具体电梯维护保养维修内容方案及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1:电梯维护维保维修内容、方案及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一)电梯免费维护保养维修内容
1.电梯免费维护保养维修时间不少于两年。
2.成交供应商负责限速器校验、125%制停测试。
3.成交供应商负责为每台电梯投保600万保险额度的公众责任险,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投保费用,公众责任保险在电梯验收时运行时同时生效。
4.成交供应商负责电梯零配件的材料费与更换、运输费用、维修设备用费用、税费、政府年度定期检验费用。
(二)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电梯维修保养标准及规格
(1)《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2);
(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2020)(1、2);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23);
(5)《电梯维修改造安全技术要求》(DB13/ 353-1998);
(6)《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7)《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规范》(DB46/T 116-2008);
(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
(9)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规范,具体以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准。
2.检查标准、工作频率以及工作范围按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执行。
3.电梯年度法定检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条规定,每年对电梯实行电梯年度法定报检,配合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检验机构完成电梯年检,并提供年检报告,确保电梯合法运行。
(1)维保次数:计划维保每台电梯每月维保2次,每次间隔≤15天。
(2)24小时报修:提供24小时报修电话,以及服务质量投诉与监督电话,单位负责人及对公工作邮箱、联系电话等。
(3)清洁要求:将与采购人密切配合,保持机房、门坎、井道及底坑的卫生清洁。
(4)安全措施:电梯维修人员在任何时间进行电梯维修、维护保养时都需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A.直梯:维修、保养时需要地下一层、首层及停梯维修楼层安放专用的活动围挡。
B.所有的专用围挡****公司名称,服务监督电话,停梯检修等信息。
5.维保时间:电梯维保人员在从事电梯维修时需考虑电梯正常使用的需要,尽量避免计划维修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所调整的另行通知。
6.成交供应商电梯维保人员及临时施工人员需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佩带工作证、安全头盔及穿戴电梯工作服进出。
7.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采购人指挥与安排。
8.协助采购人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在服务期内发生的各类检查,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检工作,采购人不再向另外支付加班费。
10.未经采购人同意,无权在承包区域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类似宣传,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
11.成交供应商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或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全部承担。
12.成交供应商电梯维护保养维修期限届满时,向采购人移交电梯维护保养、维修等所有技术资料。
1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负责。
14.成交供应商设有固定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及无偿紧急故障处理服务。一般事项人员须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事项人员须2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合理时间内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内处理好故障、消除事故隐患。
15.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制定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学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对电梯全面检查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排查安全隐患。
16.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向采购人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等相关资料,并将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一份在采购人处。承诺所派遣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维修的人员均具备维保电梯的相关资质和资格,并在本行业已连续从业三年,具备丰富的维保经验。派遣的维保人员应当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采购人的所有规章制度。
17.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主动联系采购人,定期对采购人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维保人员应请采购人管理人员在《电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18.成交供应商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等清单,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零配件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是品牌正规渠道的全新原装件。
19.若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成交供应商维保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整改后完成年度定期检验,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0.成交供应商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在维保期限内,因电梯(扶梯)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积极处理好上述事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免费修复电梯(扶梯)。
21.如果成交供应商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采购人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第三方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成交供应商服务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制度规定。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采购人总务部签到,完成维护保养后,提供相关维护保养记录。
23.成交供应商在检查、维护电梯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电梯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24.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因未尽施工安全责任而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25.电梯需进行的修理属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重大修理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修理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经协商一致达成施工方案后配合采购人到管辖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修理竣工后,应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采购人。
(三)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需为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
2.在维护保养维修期限内,不得私下和维保人员交易配件和大中修。
3.采购人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采购人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采购人负责。
5.采购人有权要求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违约金。
(四)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除经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否则采购人自行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责任与成交供应商无关。
(五)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的,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形,成交供应商同意支付采购人违约金500元人民币,三个月内累计出现上述情形三次,采购人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同意再支付采购人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2.在维保期限内,除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否则对于电梯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怠于承担或拒绝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或未处理好上述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采购人在垫付相关款项后可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4.如成交供应商维保不当、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维保、普通故障不能及时解决等情形导致电梯停用的,每停用一次,成交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500元人民币,三个月内停用次数到达三次,采购人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同意再支付采购人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
5.因成交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采购人为维护自身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验收。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医院)
(2)付款方式:电梯施工完,取得电梯验收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院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10%。
2、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