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标 题:****关于S307线岜院(**交界)至大亨(**交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发文字号:百水保许可〔2024〕5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效力状态: |
**壮****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壮****发展中心关于审批S307线岜院(**交界)至大亨(**交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S307线岜院(**交界)至大亨(**交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S307线岜院(**交界)至大亨(**交界)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概况
S307线岜院(**交界)至大亨(**交界)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市**市境内,为改建建设类工程,路线起点位于**与**交界S307线桩号K83+492处,途经渠阳镇、魁圩乡,终点位于凌晚屯S307线桩号K115+544处,路线全长31.632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分路基工程、涵洞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本次道路改造主要利用现有路面进行加铺沥青层,不涉及路线走向调整,不涉及新增临时占地。工程组成包括路基工程区、涵洞工程区2部分,总占地27.06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公路用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52万m3;开挖总量为3.31m3;填方总量为1.21万m3;外购石方0.22万m3,永久弃方0.59万m3,土石方区内平衡。项目总投资706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87.08万元,计划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0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1%,不计渣土防护率和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810.9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723.8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85万元,独立费用37.24万元,基本预备费3.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7702.44元。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通过**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依据《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在项****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按规定****水利局监督检查。
(八)在项目开工****水利局报备开工情况。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七、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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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