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爱富万豪氟化工有限公司13000t/a 聚偏氟乙烯(PVDF)配套 13000t/a 偏氟乙烯(VDF)、20000t/a二氟一氯乙烷(F142b)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90557Y | 建设单位法人:蒋文斌 |
郭颂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市 |
**自治区****工业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3000t/a 聚偏氟乙烯(PVDF)配套 13000t/a 偏氟乙烯(VDF)、20000t/a二氟一氯乙烷(F142b)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市 ****园区****现有厂区内,其中F142b生产装置及其公辅设施位于现有北厂区,VDF和PVDF生产装置及其公辅设施位于现有南厂区 |
经度:113.17716 纬度: 40.396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24 |
乌环审〔202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90557Y001R |
2023-12-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464.39 |
255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19055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万博****公司 |
****0102MA13N2QU3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3-09-30 |
2023-10-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1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36783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3000t/a 聚偏氟乙烯(PVDF)配套 13000t/a 偏氟乙烯(VDF)、20000t/a二氟一氯乙烷(F142b)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3000t/a 聚偏氟乙烯(PVDF)配套 13000t/a 偏氟乙烯(VDF)、20000t/a二氟一氯乙烷(F142b)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改扩建项目充分结合国内外技术的优点和企业自身优势,利用成熟自主的二氟乙烷(F152a)氯化制备二氟一氯乙烷(F142b)、二氟一氯乙烷(F142b)采用加热裂解方式制备偏氟乙烯(VDF)、偏氟乙烯(VDF)采用先进的聚合工艺聚合生成聚偏氟乙烯(PVDF)。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充分结合国内外技术的优点和企业自身优势,利用成熟自主的二氟乙烷(F152a)氯化制备二氟一氯乙烷(F142b)、二氟一氯乙烷(F142b)采用加热裂解方式制备偏氟乙烯(VDF)、偏氟乙烯(VDF)采用先进的聚合工艺聚合生成聚偏氟乙烯(PVDF)。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F142b生产冷凝废气、VDF生产冷凝废气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两级处理后,氟化氢、氯化氢、氯气、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B 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PVDF聚合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氟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干燥废气、粉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B31572- 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活性炭吸收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B31571-2015) 表5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动静密封点。提高各工艺环节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逸散排放;各生产单元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储罐区域通过采取冷凝、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标。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全部****处理站处理:F142b生产工艺产生的碱洗及冷冻脱水废水进入南****处理站处理;VDF生产工艺产生的碱洗废水、捕沫器废水、冷冻脱水废水及气液分离器废水、氯化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北厂区现有含氟废水处理装置处理;PVDF生产工艺产生的VDF单体回收碱洗塔废水、酸化中和、分馏及精馏提纯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北厂区现有含氟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膜浓缩废水、南北厂区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入南****处理站。南北厂区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处理站;北厂区生****处理站处理后与南厂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全厂生产、生活废水达到《报告书》规定排放量及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由生产废水总排口、生****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严防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分子筛(分子筛干燥器)、高沸物、VDF废液、废活性炭、污泥(含氟、****处理站)、废矿物油、滤布、废丙酮等危险废物要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布袋、废分子筛、废保温材料、****处理站污泥、生****填埋场处置。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化工物料及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城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六)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水、事故水收集池(渠)等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科学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F142b生产冷凝废气、VDF生产冷凝废气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两级处理后,氟化氢、氯化氢、氯气、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B 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PVDF聚合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氟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干燥废气、粉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B31572- 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站已拆除不产生废气;****处理站废气经碱液洗涤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按照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厂区已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动静密封点。提高各工艺环节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逸散排放;各生产单元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储罐区域通过采取冷凝、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全部****处理站处理:F142b生产碱洗废水及冷冻脱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碱洗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综合利用;VDF生产工艺产生的碱洗废水、捕沫器废水、冷冻脱水废水及气液分离器废水、氯化钙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北厂区现有含氟废水处理装置处理;PVDF生产工艺产生的VDF单体回收碱洗塔废水、酸化中和、分馏及精馏提纯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北厂区现有含氟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膜浓缩废水、南北厂区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入南****处理站。南北厂区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处理站;北厂区生****处理站处理后与南厂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全厂生产、生活废水达到《报告书》规定排放量及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由生产废水总排口、生****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已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工作。 已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VDF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废分子筛、废活性炭、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分子筛暂存于北厂区现有的1座200m2危废暂存间;VDF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污泥暂存于南厂区现有1座57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园区的环卫部门处置。已**1座固废暂存间,占地756m2,主要用于储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填料等全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进行处置。 已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已按照要求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化工物料及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厂区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按照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城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依托北厂区现有1座2000m3的事故水池,消防泵房;依托南厂区现有1座2000m3的事故水池,位于南厂区东南侧,并依托已批复的拟建1座2500m3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 已按照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水、事故水收集池(渠)等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科学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变动1:主体工程F142b主装置占地面积增加、建筑物层数增加;VDF装置区占地面积增加、建筑物层数增加;PVDF聚合装置占地面积增加,建筑物层数减少;PVDF后处理装置区占地面积减少,建筑层数增加(具体见表3.2-2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个装置区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建筑层数有所调整,位置不发生变化,影响的敏感目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变动2:粉碎工序除尘设施、排气筒数量减少,3套合并为1套。环评中设计本项目共设3条粉碎生产线,每条设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个排气筒(高度均为15m),共设3套。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本项目3条粉碎生产线产生的粉碎废气经过收集后共用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个排气筒(高度为30m)可满足实际生产过程的需求。粉碎工序排气筒数量减少,废气处置方式不变(旋风+布袋除尘器),不会导致废气的排放量发生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变动3:废气排气筒高度、风机风量、排气筒直径发生变化,由于环评及设计阶段装置排气筒参照老装置进行设计,新装置落地后与老装置有差异,导致排气筒发生变化,排气筒的变化不改变废气的处置防止方式,不会导致废气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13000t/a 聚偏氟乙烯(PVDF)配套 13000t/a 偏氟乙烯(VDF)、20000t/a 二氟一氯乙烷(F142b)项目环保工程废气排放口改造方案》中的内容,具体变动情况见下表。 变动4:F142b生产碱洗废水及冷冻脱水废水处置方式发生变化。环评中设计F142b生产碱洗废水及冷冻脱水废水经收集后排****处理站进行处理。实际建设过程中南区高盐废水站已拆除,F142b生产碱洗废水及冷冻脱水废水经过收集排入《****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碱洗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料,进行提浓处理生产次氯酸钠。F142b生产碱洗废水及冷冻脱水废水作为原料使用,总体上减少了废水的对外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碱洗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简称“碱洗水项目”)于2024 年1月2日****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文号:乌环丰审[2024]2号),项目于2024 年1月开工建设,2月开始调试,2024年3月10日项目取得了自主验收专家组意见,通过验收。依托碱洗水项目的主要工艺为将厂区内的碱洗水通过输送泵输送至液氯仓库内的废碱液地池内通过自吸泵进入提浓塔进行提浓,同时向提浓塔加入新鲜的30%碱液和氯气进行反应,反应生成产次氯酸钠,产生的次氯酸钠一部分厂区自用一部分外售。 变动5:项目未建设1座3000m3废水应急池。环评要求**1座3000m3废水应急池用于收集厂区内全氟辛酸项目产生的浓度较高的含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废水,暂存天数为1-2天。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未建设1座3000m3废水应急池,厂区内含氟辛酸项目已停产,不会产生浓度较高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且废水经过南厂区内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园区内的铁合金企业,不再外排河道(已签订协议见附件)。厂区废水达标排放,****处理厂经过再处理后回用于铁合金企业,废水得到妥善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量,严禁长时间非正常工况超标排放污染物。结合特殊气象条件预警,制定和实施环应急方案,必要时采取降低主体工程装置生产负荷等应急措施。 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要求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量,严禁长时间非正常工况超标排放污染物。结合特殊气象条件预警,制定和实施环应急方案,必要时采取降低主体工程装置生产负荷等应急措施。已按照要求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761.5 | 705.1 | 0 | 0 | 0 | 2466.6 | 705.1 | |
36.641 | 12.2 | 0 | 0 | 0 | 48.841 | 12.2 | |
2.437 | 0.14 | 0 | 0 | 0 | 2.577 | 0.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7.8867 | 0 | 0 | 0 | 7.887 | 7.88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9856 | 4.503 | 0 | 0 | 0 | 7.489 | 4.503 | / |
25.556 | 13.158 | 0 | 0 | 0 | 38.714 | 13.15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厂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执行企业承诺的3.0mg/L和5mg/L的要求,其他生产废水污染因子检测结果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处理厂 |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生产废水排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满足企业承诺的3.0mg/L和5mg/L的要求,其他生产废水污染因子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
2 | 依托****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三级标准 | 依托****处理厂 | 生活污水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F142b冷凝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5m排气筒排放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 F142b冷凝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5m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76mg/m3;氟化氢浓度为未检出;氯化氢最大浓度为7.3mg/m3;氯气最大浓度0.66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2 | VDF冷凝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50m排气筒排放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 VDF冷凝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50m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74mg/m3;氟化氢浓度为未检出;氯化氢最大浓度为8.0mg/m3;氯气最大浓度0.62 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3 | PVDF聚合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0m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PVDF聚合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0m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46mg/m3;氟化氢浓度为未检出;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
4 | PVDF干燥废气:经5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4根30m和1根37m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PVDF干燥废气:经5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4根30m和1根37m排气筒排放 | PVDF干燥废气共设置5根排气筒包括干燥A、干燥B、后处理均化料仓、后处理流化床、后处理闪蒸,本次监测5个出口(④-⑧)。 ④PVDF干燥废气A检测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23mg/m3;氟化物浓度为1.17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1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⑤PVDF干燥废气B检测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9mg/m3;氟化物浓度为1.14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1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⑥PVDF-3后处理均化料仓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56mg/m3;氟化物浓度为1.23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4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⑦PVDF-3后处理流化床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78mg/m3;氟化物浓度为1.10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0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⑧PVDF-3后处理闪蒸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54mg/m3;氟化物浓度为1.08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9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
5 | PVDF粉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30m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PVDF粉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30m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
6 | ****处理站: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59mg/m3;氟化物浓度为1.01mg/m3;各污染物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北厂界各监测点的噪声现状测量值昼间在57.3~60.1dB(A)之间,北厂界夜间在48.7~51.0dB(A)之间;南厂界各监测点的噪声现状测量值昼间在57.4~60.1dB(A)之间,南厂界夜间在48.2~50.8dB(A)之间厂界昼夜噪声现状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水、事故水收集池(渠)等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已按照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水、事故水收集池(渠)等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科学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分子筛(分子筛干燥器)、高沸物、VDF废液、废活性炭、污泥(含氟、****处理站)、废矿物油、滤布、废丙酮等危险废物要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布袋、废分子筛、废保温材料、****处理站污泥、生****填埋场处置。 | 已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VDF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废分子筛、废活性炭、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工业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中废分子筛暂存于北厂区现有的1座200m2危废暂存间;VDF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污泥暂存于南厂区现有1座57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园区的环卫部门处置。已**1座固废暂存间,占地756m2,主要用于储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填料等全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填埋场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化工物料及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城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已按照要求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化工物料及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厂区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按照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城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依托北厂区现有1座2000m3的事故水池和1座2403的事故水池,消防泵房;依托南厂区现有1座2000m3的事故水池,位于南厂区东南侧,并依托已批复的拟建1座2500m3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全部****处理站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F142b生产碱洗废水及冷冻脱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碱洗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处理综合利用,其余废水均****处理站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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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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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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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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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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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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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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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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