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选人,对符****公司进行公开比选,为**港**港区门岗提供保安服务。
1.1项目概况
根据**港门岗管理现状,为全面加强**港区门岗管理,充分发挥门岗管理在港区安全环保综合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绿色智慧****建设。****公司承包**港区保安服务业务,业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港**港区,门岗处需保安人员15****总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员12名),要求保安人员及队长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保安人员工作经验1年以上,保安队长工作经验3年以上。
1.2比选内容:****公司,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保安服务工作。
1.3 服务周期:1年,按甲方时间要求配备保安人员。
1.4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4.1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1.4.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4.3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项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4.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1.5比选文件的获取
1.5.1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 11 月 20 日。
1.6比选文件的递交
1.6.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5 日上午09:00。提供电子版文件,比选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把电子版文件发送到:****@163.com 邮箱,递交时间即为邮箱中显示收到的时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未能发送成功的,后果自负。评审时,按电子版文件评审,纸质版文件只作为存档资料。比选申请人需将纸质版文件提供给比选人,可选择邮寄。地址:**省**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姬 宇 0317-****036
1.7比选公告发布
1.7.1本次比选公告仅在****网站(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7.2比选人:****
1.7.3地址:**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1.7.4邮编:061113
1.7.5联系人:刘 斌
1.7.6联系方式:031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