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研究院)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10: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未到场者,按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 ||
预算金额 | ¥5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桂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436 | ||
采购单位 | ****(****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娘热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次多136****08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桂女士138****1436 |
项目概况
****(****研究院)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研究院)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企业的产****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央空调安装维修维保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带上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具有中央空调安装维修维保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未到场者,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未处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投标供应商应于2021年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研究院)
地址:**市**区娘热路26号
联系方式:次多136****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慈松林******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联系方式:桂女士138****1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女士
电 话: 138****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