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引江济淮(**段)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凌湖路富邦产业园P-3栋
中标(成交)金额:118.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18.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引江济淮(**段)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为完善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拟在引江济淮(**段)输水通道涡河**三桥上游**1个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引江济淮输水通道涡河**三桥上游(涡左堤(0 000)为起始桩号,测量得终止桩号为0 598 ,项目范围为0 548~0 598和0 598~0 648,经度:117.095694 纬度:31.793894),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琴(组长)、程西方、徐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177****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新产****基地四期(南区)6层
联系方式:176****34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成(采购人)、倪文馨(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77****6123、176****345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