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1.项目名称:**县**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
2.标段名称:**县**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113页-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修改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县尧渡镇尧城路 61 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学成
电话:180****22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 7-10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周慧勇
电话:15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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