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2024-107号)二次
****现对在****委外企业库名单库内符合“****公司****水厂设备保养整治项目”投标人资格规定的企业进行邀请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人:****,地址:**市**区五一大道**街52号,联系电话0731-****3264。
三、项目明细:****公司****水厂设备开展保养整治。
详细内容、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或资质。
2.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4.投标人必须在****委外企业名单库内。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降低施工标准或者服务标准记录、没有拖欠农民工或者员工工资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为整体承揽业务,包含人工、材料、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
六、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八、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市**区五一大****一中****公司二号楼205室联创经管部(李工),并请拨打0731-****3264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九、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分包件项目每包件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本,招标方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根据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主动电话回复招标人。
十、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号及汇款注意事项: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市**路支行,账号:190********00137568。工本费汇款必须公对公转账,招标方不收取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工本费,不接收私人账户汇款,汇款时用途栏应填写“联创招标xx号工本费”字样。
十一、所有报名结束3日后仍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咨询联创经管部0731-****3264。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另行书面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现场。
十三、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指定时间(或另行书面通知)为准,届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十四、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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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