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亿枚电子标签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808140 | 建设单位法人:何奕达 |
张小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吴州东路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亿枚电子标签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吴州东路88号 |
经度:119.45453 纬度: 32.33541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21 |
扬开管环审〔2019〕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808140001Q |
2024-08-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6485.8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8081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03MA1NQXNQ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003MA1NQXNQ0T | 竣工时间:2024-07-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php?g=Home m=Index a=detail functionid=3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0亿枚电子标签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亿枚电子标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设备总数95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设备数量变动,调整后总设备数量为75台/套,项目总产能不变 |
实际建设中,根据生产需求对本项目设备种类和数量进行了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处理非甲烷总烃去除率≥80%;排气筒1个,高度约为15m、出口内径为1m,风量30000m3/h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有机废气产生源减少,重新核算风量后调整风量为20000m3/h,处理工艺改为“活性炭纤维+颗粒活性炭”二级吸附,排气筒高度提高至25米。 |
产污设备数量减少,有机废气产生源减少,废气收集点位减少,风量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6549 | 0.696 | 1.3509 | 0 | 0 | 1.351 | 0.696 | |
0.328 | 0.348 | 0.676 | 0 | 0 | 0.676 | 0.348 | |
0.033 | 0.035 | 0.068 | 0 | 0 | 0.068 | 0.035 | |
0.003 | 0.003 | 0.006 | 0 | 0 | 0.006 | 0.003 | |
0.098 | 0.104 | 0.202 | 0 | 0 | 0.202 | 0.1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901 | 0.3472 | 0.4373 | 0 | 0 | 0.437 | 0.34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的A级标准 | 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厂区设置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的A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 本次扩建项目Dry Inlay生产工序、面料贴合工序和油墨风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洗擦拭废气经集气系统,由总管道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2#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小时均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措施 | 东厂界、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粘晶机、贴合机、空压机、空调外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安装橡胶减振垫和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 公司东厂界、北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南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扩建项目拟建设50m2危废库,危废仓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及防腐防渗要求,包装物及仓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本项目废化学包装容器(HW49)、废油墨(HW12)、废机油(HW08)、废有机溶剂(HW06)、废乙酸丁酯(HW06)、废酒精(HW06)、废活性炭(HW49)、沾染有机溶剂的废无尘布手套(HW49)属危险废物,须按规定落实安全处置途径。 | 公司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已**50m2危废库,危废仓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及防腐防渗要求,包装物及仓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本项目废化学包装容器(HW49)、废油墨(HW12)、废机油(HW08)、废有机溶剂(HW06)、废乙酸丁酯(HW06)、废酒精(HW06)、废活性炭(HW49)、沾染有机溶剂的废无尘布手套(HW49)属危险废物,已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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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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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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