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户的辐射带动能力,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罗农综〔2024〕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公开遴选1个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点,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县辖区内,****经营店等。
(二)遴选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含)。
2.申报材料: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点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信用报告、单位相关照片等申报材料。
3.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证和评审后,组织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意见予以认定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单位。
(三)农资店具备的条件
1.农资店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
2.应在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2个农资供应点,以方便科技示范主体购买农资产品。
3.具备一定的规模,有能力承担农民采购需求。
4.承诺各农资供应点向科技示范主体所提供的农资产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
5.诚实守法,企业信用未有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
(联系人:杨爱玲;联系电话:0591-****1778)
附件:**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农业
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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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农业
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点申请表
年度:( 2024年 )
申报 单位 | 法人 | ||
单位地点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实施 内容 | 为400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提供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优质农资产品。 | ||
申报 组织 (单位) 意见 | 本单位愿意作为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点,并承诺各基层农资供货点向科技示范主体所提供的农资产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经研究决定,该申报单位基本具备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户物化补助农资供货条件,同意列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供货点。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