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7805
传真:075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西港路25、27号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西港路25、27号建设,占地面积为1987.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6.25平方米,主要从事主要零售汽油、柴油,年销售油品2160t(95#汽油400t、92#汽油1460t、0#柴油300t),加油机增加至10台2枪(共20支加油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和卸油、储油、加油作业过程产生的烃类有机废气。拟配套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逸散的烃类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处理。机动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及周边绿化,控制行车路线。 2. 废水方面,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运营期员工、顾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拦油沟收集后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汇合后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噪声方面,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加油油泵和加油机运作等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振、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