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至9月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表
2024年7月至9月****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表
日期:2024-11-20 10:53
2024年7月至9月****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表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问题详细描述 | 回复内容 |
1 | 网络-240929-000393 | 云岗西路竞技时空网咖噪音污染加火灾隐患留言原文:1.竞技时空网咖通风系统噪音特别大,并且24小时不停,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之前投诉过,但不曾改善。2.网咖消防不合格,火灾隐患极大,挨着居民区,一旦着火,影响极大。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9月29日10时25分及时与您电话沟通,按照沟通情况,执法人员于9月30日15时45分到达**区云岗西路的**零度聚阵竞技****公司(竞技时空网咖)进行现场调查,****网吧在房顶靠东侧位置安装有两套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开启时会产生噪音。经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该网吧因最近半个月将两套通风设备调整为24小时不间断开启使用,导致夜间产生噪音扰民,我****网吧立即进行整改,网吧负责人主动承诺通风设备夜间不再开启,开启时间调整为上午十点至下午六点,其中上午十二点至下午两点通风设备关闭两个小时。现场经与您电话沟通,已获得您认可。关于网咖消防不合格,火灾隐患极大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网吧进行检查,****网吧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通道符合标准。2024年10月2日20时02分已通过电话答复您,您对我们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 | 热线-240929-014082 | 1.问题点位:**区成寿寺街道鑫源国际小区5号楼底商2.被诉企业名称:不清楚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楼底商4.主要扰民时段:全天5.主要诉求:油烟异味呛人6.其他问题:市民反映,家住**区成寿寺街道鑫源国际小区,这是一个商住两用的小区,1层是底商,但是5号楼底商每天做饭炒菜,把整个的那个消防通道的门敞开了营业,这样的话,我们整个的大堂公区全部是他们的那种做饭味道,都是油烟的味道,我觉得严重影响了这里边住户的这个生活体验了,我觉得他造成环境污染了,因为后边的那个门是个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概念是不允许堵死的,并不是说他就是开门营业的理由,他不能把我们整个公共楼道做成他们的通风口,什么炸油条的,蒸包子的,炒菜的整个楼**面全是这个味道,而且蟑螂四处都是,此问题已经一年多了,物业说这是消防通道,不能关闭,街道的人说跟他们说了,但是好了两天又开了,说一遍关一遍,希望彻底解决,而不是应付一下,应该在营业的时候把消防通道的门关上,来电反映希望彻底解决底商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9月29日16时22分与诉求人联系,了解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楼下底商有油条包子的味道通过后门排入小区内,造成油烟扰民。****大队执法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9月29日下午15时20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成寿寺鑫源国际5****面馆,营业执照为**馨****公司、**丰****公司、****公司,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时净化器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我局委托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营业的两家单位进行了油烟监测,为达标排放,由于后门开启,异味通过后门窜到电梯间然后再到居民楼,造成居民感官影响。对此问题,当日我局执法人员**街道城管一同协调将后门全部封闭,解决了油烟扰民行为。9月30日11:11分执法人员向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且问题得到解决,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 | 网络-240930-033377 | ****汽修厂油漆挥发污染环境噪音严重扰民留言原文:尊敬的领导您好:久敬****停车场内的极其简陋的违建建筑内的汽车修车厂从早到晚产生严重噪音。更严重的是修车时户外直接喷漆作业,按规定油漆和换机油都应室内作业。住户在家中就能闻到油漆味没法开窗户周边环境被严重污染。噪音问题油漆气味挥发污染等问题我们在12345也反映多次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重视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和油漆油气对环境的污****汽修厂让其搬迁到符合条件的办公场地。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2024年9月30日16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和义街道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区久敬****停车场内汽修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汽修营业执照名为**行之行机****公司,该单位无烤漆房,检查时现场未发现有喷漆作业,也未发现存放有油漆桶。针对您反映的噪声和异味扰民问题,2024年9月30日16点45分至17点20分,我局委托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机构(****)对该汽修西边界噪声及西边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2024年10月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GR240930N016、GR240930Q015)显示,该单位西边界昼间噪声为49分贝,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分贝的排放限值,西边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95mg/m3,未超过《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8—2015)中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2.0mg/m3的标准限值,西边界噪声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禁止在场区内从事露天喷漆作业,经营过程中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执法人员联合属地和义街道与房屋出租方进行协商,建议其调整业态,防止维修车辆过程中产生扰民。 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给您。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4 | 网络-240930-009506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油烟扰民留言原文:楼****火锅店,每到吃饭点,我的家里都是呛人的川辣味道,尤其到晚上22点多还能闻到一股一股的,窗户都不能开(成摆设了),已经投诉了三次了,还是没有解决,望关注!!!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自****火锅店异味扰民的问题,生态环境局答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30日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您****火锅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北****火锅店,注册地址为**市**区新村二里19号,经现场检查,该单位后厨有2个灶眼、1套烤串设施,安装1台油烟净化设施。针对异味扰民的问题,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对该餐饮单位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依据10月1日检测机构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519-20425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明档油烟净化器后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3毫克/立方米、2.2毫克/立方米和1.56毫克/立方米,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电话核实过程中,关于您反映的该单位油烟排放管道排口方向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及时与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同意对烟道排口进行改造,改变朝向远离居民楼。上述办理情况于2024年10月2日17时24分向您进行了反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5 | 热线-240928-039536 | 1.问题点位:**区云岗路126号深港KTV歌厅楼下2.被诉企业名称:缘聚园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劳动关系4.主要扰民时段:全天营业时间段5.主要诉求:油烟异味呛人等,希望对净化设备更新6.其他问题:油烟机没有清洗,店铺内没有消防证,消防不到位,还拖欠自己这个月的工资,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沟通过程中诉求人表示是因与**区云岗路126号深港KTV歌厅楼下的缘聚园餐馆(北****公司)之间的工资等相关问题进而反映该单位存在油烟问题,针对此情况,****环境局同志进行办理,经沟通协调已得到妥善解决,该单位已支付诉求人相关费用。2024年9月29日17时市民诉求阶段性办理完毕,2024年9月29日17时05分已通过电话答复诉求人,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6 | 网络-240926-033834 | 居民楼下门面房油烟味影响楼上住户留言原文:**区**东里二区5号楼楼下,经营一家主食铺,每天现烙大饼馅饼,油烟味都飘到楼上居民家中,味道很大,影响居住。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26日14时2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区**东里二区5号楼楼下,经营一家主食铺,每天现烙大饼馅饼,油烟味都飘到楼上居民家中,味道很大,影响居住。 ****环境局****中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26日15时05分执法人员对该市民反映的**区**东里二区5号楼楼下主食铺烙大饼馅饼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主食铺注册名为**市右外西****公司。该单位安装电饼铛3套,现场未使用状态。现场负责人表示电饼铛使用时产生油烟由南侧排风扇排放,对市民投诉油烟扰民问题认可。对此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油烟扰民行为,严格落实餐饮油烟管控、收集处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油烟扰民。现场负责人承诺:一是立即停止南侧排风扇的使用,停止产生油烟电饼铛的使用。二是加装油烟净化设备。三是教育所属人员,严格落实防治餐饮油烟、噪声相关要求。9月29日14时38分执法人员复查,该单位已经完成整改,现场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油烟扰民问题已解决。该投诉件于9月29日16时45分办理完毕。 9月29日17时37分已电话向诉求人反馈办理结果,诉求人表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 | 网络-240926-024513 | 京城雅苑小区2号院北面的汉拿叉车厂噪音扰民。特别是1号楼听的特别清楚。不知道是什么声音,非常刺耳,像气泵充气似的,让人无法忍受。尔且每天很早就开始响了,一直到晚上。靠北侧的窗户都不敢开了,听到这个声音让人心烦意乱。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吧,是什么声音,这么刺耳,解决居民的困扰。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汉拿叉车厂噪音扰民问题,2024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内部无生产及加工情况,产生噪声的原因为该单位内部施工改造,涉及工序产生噪声。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在不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下,早晨时段尽量错后开工时间,在午休及晚间时段停止施工。要求施工方尽量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并将问****执法队进行跟踪监督。 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 | 热线-240926-027881 | 1.问题点位:**区万兴路1号院1****酒店右侧早餐店(店名不清楚)2.被诉企业名称:不清楚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楼底商等,位于居民家楼下4.主要扰民时段:早6点到10点5.主要诉求:油烟异味呛人等6.其他问题:市民反映,早餐店(店名不清楚)油烟很大,炸油条的气味特别呛人,希望店家在店内炸油条,来电反映协调店家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26日16时3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万兴路1号院1****酒店右侧早餐店油烟扰民问题。 ****环境局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对该单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餐饮店,2024年9月20日注册,经营早点,后厨设一个炸锅,两个汤锅,设一套油烟净化设施,因早餐店刚开业为招揽客人临时搬到店门外经营。执法人员责令该店负责人停止室外经营行为,现场将设施搬到店内,要求禁止店外经营,防止污染环境,负责人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问题。 2024年9月27日14时59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 | 热线-240929-034995 | 市民反映,****广场4号楼旁边,****商铺,****商铺的的油烟机,味道很冲,自己一开窗户就飘到办公楼,非常影响工作,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解决一下,****商铺油烟机味道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29日14时49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广场4号楼旁边,****商铺,****商铺的的油烟机,味道很冲,自己一开窗户就飘到办公楼,非常影响工作,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解决一下,****商铺油烟机味道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依法定职责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29日16时****广场4号楼油烟味道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所在4号楼东侧****酒店****公司所属大型油烟净化设备一套,检查现场设备正常运行。另经走访问询相关人员,在一个月前,由于群众举报遮挡阳光,该公司将油烟管道排口遮挡物拆除,最终导致烟气排向影响诉求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其表示立即安排施工人员对管道排口烟气导流至平台临路一侧,避免烟气味道对诉求人的影响。该诉求件于9月30日8时1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30日8时2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 | 热线-240925-066552 | 市民反映,**区东铁匠营街道横7条11号院,楼底下有一个饭馆,之前叫聚**,它是一个烤串烤全羊的饭馆,自己是5层,他们的油烟排放到自己楼层这里,一开窗子,这家里都是那个味不敢开窗,联系居委会了,称排烟过滤的东西烟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是问题没有解决,希望帮忙协调解决,来电反映尽快处理油烟排放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26日9时15分电话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东铁匠营街道横7条11号院,楼底下有一个饭馆,之前叫聚**,它是一个烤串烤全羊的饭馆,他们的油烟排放到自己楼层这里,一开窗子,这家里都是那个味不敢开窗,****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 ****环境局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26日10时对上述点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在楼顶装有四套油烟净化设备,均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道。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于9月26日委托****分别对该单位四个排口的餐饮废气进行检测。9月27日出具的编号为GR240926Q007的检测报告显示******公司排口1的油烟检测值为0.2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74毫克/立方米;排口2的油烟检测值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8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18毫克/立方米;排口3的油烟检测值为0.2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0.9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0.54毫克/立方米;排口4的油烟检测值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2.3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06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油烟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标准限值。于2024年9月28日上午9时办理完毕。 2024年9月29日10时7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 | 网络-240926-009981 | 北甲地路9号院空气污染留言原文:天天晚上有烤串味 请查查是附近哪个饭馆发出的并给与处理 |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2024年9月26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位于北甲地路9号天天晚上有烤串味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北甲地路9号有三家餐饮企业经营有烤串业务,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朋****公司、**白****公司、**海上****公司,三家餐饮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您反映的烤串异味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是由于三家餐饮企业未按要求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保养造成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三家餐饮企业改正,2024年9月27日清洗、保养完毕,烤串异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企业每月至少一次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保养,企业表示将严格遵照执行。由于您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12 | 热线-240925-074292 | 市民反映,在**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西部马宝园食府,排风机紧挨着居民楼,2024年9月18日23:53分还在响,且附近居民都无法开窗户,不仅噪音扰民,油烟经常飘到居民家里,对此不满,现在问题又出现希望可以尽快解决,来电反映排风机声响及油烟扰民问题。注:市民要求个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六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26日11时20分对市民反映的**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西部马宝园食府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餐厅桥南分店,经营中餐服务,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套,设施运行正常,晚上10时产噪设施停止运行,现场未发现油烟及噪声问题。9月19日18时50分我局委托圭瑞测试****公司,对该单位的油烟及昼间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9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每立方米0.2毫克,颗粒物排放浓度每立方米1.0毫克,非甲烷总氢排放浓度每立方米0.46毫克(检测报告编号GR240919Q015),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噪声检测分别在11号、12号楼前1米处检测,结果分别为54分贝和53分贝(检测报告编号GR240919N016),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昼间55分贝的限值,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油烟及噪声均属达标排放。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该区域检查频次,防止噪声及油烟扰民。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处理结果无法直接回复。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 | 热线-240925-017552 | 市民反映,在**区宋家庄政馨园一区1号楼底商,七宝斋牛羊肉店安装的外置冷库机声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来电反映冷库机声音扰民的问题。 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诉求人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25日15点45分对位于**区宋家庄政馨园一区1号楼底商的**马记七宝斋牛羊肉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店经营销售清真食品和鲜肉批发、零售,有一个约10平米冷库,在楼顶安装有一个风冷压缩冷凝机组,因安装位置紧邻政馨园一区1号楼居民窗外,设备运行导致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将此设备迁移至远离居民楼一侧,防止噪声扰民。该店负责人立行立改,随即将此风冷压缩冷凝机组设备移至设备所在平台最北侧,噪声扰民问题已解决。 因诉求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诉求人。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 | 热线-240923-043708 | 1.问题点位:**东铁匠营街道南方庄小区2.被诉企业名称:涉及多家餐饮单位,一层京都蝎府,二层麻辣香锅。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楼与居民家相邻等。4.主要扰民时段:全天5.主要诉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合理(排口正对方向),油烟异味呛人等,希望对净化设备更新6.其他问题:市民反映,自己在**东铁匠营街道南方庄小区,距离小区20米左右有餐馆排出烟味太大了,整栋楼都是餐饮都有大量排烟,导致自己在家无法开窗通风,来电反映餐馆排烟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23日15时28分电话与诉求人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南方庄小区5号楼的楼下有多家餐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合理(排口正对方向),油烟异味呛人等,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环境局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24日17时对上述点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共有三家,分别为**乔****公司、兴盛合聚****公司、麻六福(北****公司,上述餐饮单位在楼顶各安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备,均运行正常,配套烟道排口走向均向北,远离居民楼。针对油烟扰民问题,经调取9月6日我局委托****分别对三家单位餐饮废气进行检测出具的报告,编号为GR240906Q001的检测报告显示**乔****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2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8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2.34毫克/立方米;编号为GR240906Q002的检测报告显示兴盛合聚****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2.3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47毫克/立方米;编号为GR240906Q003的检测报告显示麻六福(北****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9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36毫克每立方,以上三家单位餐饮废气排放浓度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油烟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标准限值。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办理完毕。 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5 | 热线-240927-028696 | 市民反映,**区榆****搅拌站不停产,市民表示在雾霾期间允许生产有白名单,但是在应急抢险下使用,****政府要求执行存在恶意竞争,市民强烈不认可,来电反映****搅拌站停产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27日13时51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搅拌站停产问题。 ****环境局****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27日14时35****搅拌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人民村63号,该单位为绩效引领企业,按照鼓励绿色先进的原则,在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时该单位可少协商或不协商采取应急保障措施,可自主减排。 2024年9月27日16时1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6 | 网络-240922-007442 | ****饭店油烟排放留言原文:****饭店在饭点排放油烟多,在楼上开窗常常一股油烟,无法开窗影响生活,诉求各店加装相应净化设施消除味道或就其造成的不便进行赔偿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六中队同志及时与举报人进行联系,****商场位于****社区东北侧。2024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涉及到油烟排放单位共有2家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懿新****公司、**土****公司,经营中餐,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位于所在商业楼三楼平台东北侧,每月清洗维护,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明显油烟问题。我****公司****监测中心对2家餐馆排放油烟进行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显示(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2-20902-01号、(H检)字(2024)第0912-20902-02号)显示,**土****公司油烟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5毫克/立方米;**懿馨****公司油烟0.4毫克/立方米、颗粒物4.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9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限值标准(限值为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为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9月24日10:03时,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问题已解决。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7 | 热线-240921-042952 | 市民反映,自家住在**区**门外南顶村18号楼,南顶路西口处的丁字路口有一个便民饭馆,挨着配电室,非常的危险,并且饭馆的油烟很大,直接对着居民楼排放,导致自家无法开窗通风,也污染了空气,饭馆内也有油烟处理器,但是饭馆不使用,市民表示配电室旁边是不允许开饭馆的,认为很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严格处理,来电反映饭馆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0点56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区南顶路西口处的丁字路口有一个便民饭馆油烟很大,来电反映油烟扰民问题。2024年9月23日11点38分对**区南顶路西口处的丁字路口便民饭馆油烟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饭馆营业执照名称为**慧丰****公司,地址为****区康泽园51号,现场检查发现该饭馆油烟净化器未及时清洗,执法人员要求立行立改,避免油烟扰民问题发生,该餐馆当天下午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我局当天晚上委托****对该餐馆油烟进行取样检测,2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解决了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办理情况已于2024年9月25日10时27分电话答复市民,市民表示问题解决满意。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8 | 热线-240924-002039 | 市民反映,自己在**区西罗园****酒店,这边有设备声音噪音特别大,一直嗡嗡的,一直持续到12点,早上很早就开始了,影响居民休息,相关部门合适处理,来电反映设备噪音扰民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24日10时3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酒店设备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酒店设备噪声扰民,****餐饮店风机,店名为一日三餐。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餐饮店营业执照名称为**京****公司,经营地址为**市**区西罗洋桥北里19号楼东侧1-3幢1层102号。市民反映的风机噪声,****餐饮店后厨排风机,风机已做了隔声降噪处理,但****酒店的两个窗户之间,****酒店的两个房间会造成影响。酒店已为该市民调整了房间,餐饮店也表示将调整营业时间,夜间(22:00-6:00)不开启风机,****酒店租户和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4年9月24日16时0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 | 网络-240919-012830 | **区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底商饭馆污染环境留言原文: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直接开窗排烟,每天用餐时段,尤其是晚上八点以后,小区油烟味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居民不敢开窗,否则家里全是油烟味。另外有个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离居民楼很近,严重扰民。****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还我们一个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非常感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11时21分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产生油烟扰民,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0日15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产生油烟和噪声的主要是乐食轩(北****公司,有烧烤净化车一台,在后厨墙外有一个烧烤排口排入小区,产生油烟。产生噪声的设备是该单位的制冷压缩机因损坏产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对油烟噪声进行整改。当日晚上6:30复查,该单位已封堵烧烤排口,停止使用,制冷压缩机已更换新设备,噪声明显降低,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对该单位制冷压缩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9月21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1号的检测报告显示乐食轩****公司的昼间检测结果两个点位分别为53分贝;49分贝,夜间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2号的检测结果为44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9月23日10时39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0 | 热线-240919-058529 | 市民反映,自家住**区果园6****商贸大厦,合生**把排烟机和空调压缩机安装在自家窗户下,特别吵,无法开窗户,自己无法办公,自己联系物业,物业告知向上反映,物业解决不了,要求挪走,来电反映协调挪走排烟机和空调压缩机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9点13分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排烟机和空调噪声扰民问题,要求挪走。2024年9月20日10点14******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合生**营业执照名称为**金泰****公司,现场检查,该**的4台空调机和一组****商贸大厦,该排烟管道已停用,空调机在运行。经协商,合生**移走4台空调,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9月23日9时04分电话答复市民,市民表示问题解决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1 | 热线-240918-033964 | 市民反映,自己家住**区六里桥风荷曲苑小区,小区东****餐饮店,这些餐饮店的油烟都有大管子通到楼顶上,但是他们冲着小区里面开了排风扇管,油烟通过排风管冲着小区里边进来了,导致居民都呛的不行,只能将窗户全部关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解决一下,来电反映小区楼下底商油烟污染问题。 | 接此件后,****大队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14时1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为**区六里桥风荷曲苑小区东****餐饮店,这些餐饮店的油烟都有大管子通到楼顶上,但是他们冲着小区里面开了排风扇管,油烟通过排风管冲着小区里边进来了,导致居民都呛的不行,只能将窗户全部关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解决一下,来电反映小区楼下底商油烟污染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14时50分对风荷曲苑****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经电话沟通,举报人到现场与执法人员一同核查。经查,该处涉及2家餐馆,分别为******公司、******公司,从事餐饮服务,分别安装有静电、炭吸附复合式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排烟口位于楼顶,每个月清洗维护,提供有油烟净化器清洗报告,******公司冲着小区的消防门存在漏风问题,现场要求整改。我局要求该餐馆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更换活性炭,营业时间自查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所有可能排烟的门窗全部关闭,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防止发生扰民问题。9月19日11时3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2 | 热线-240919-003584 | 市民反映,**区马家堡街道洋**里30****酒店,****酒店北边和东边的外墙上挂了很多空调外机,会产生较大的噪音,不清楚是哪台有问题,希望逐个检查,来电反映空调外机噪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9日09时2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酒店空调室外机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该酒店营业执照名****酒店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三环西路甲1号,主要经营住宿及中餐服务。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和举****酒店空调室外机进行了排查,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是空调机的振动问题,酒店负责人当即表示将对振动较大的空调室外机进行减振处理,加装减振垫,降低空调机的噪声和振动,并表示将加强与周围住户的沟通,随时配合周围住户的监督,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减少噪声扰民。 2024年9月19日20时26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 | 网络-240918-001924 | 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直排小区,严重污染留言原文: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排风扇直排小区,还开着窗户,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居民不敢开窗,否则家里地板上都有油污。另外,有个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严重扰民。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谢谢!中秋节快乐!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11时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产生油烟扰民,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0日15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产生油烟和噪声的主要是乐食轩(北****公司,有烧烤净化车一台,在后厨墙外有一个烧烤排口排入小区,产生油烟。产生噪声的设备是该单位的制冷压缩机因损坏产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对油烟噪声进行整改。当日晚上6:30复查,该单位已封堵烧烤排口,停止使用,制冷压缩机已更换新设备,噪声明显降低,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对该单位制冷压缩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9月21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1号的检测报告显示乐食轩****公司的昼间检测结果两个点位分别为53分贝;49分贝,夜间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2号的检测结果为44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9月23日14时4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4 | 网络-240918-034001 | 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油烟直排居民小区内,污染严重留言原文: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直接开窗排烟,每天用餐时段,小区油烟味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居民不敢开窗,否则家里全是油烟味。另外有个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离居民楼很近,严重扰民。****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还我们一个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非常感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14时36分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产生油烟扰民,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0日15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产生油烟和噪声的主要是乐食轩(北****公司,有烧烤净化车一台,在后厨墙外有一个烧烤排口排入小区,产生油烟。产生噪声的设备是该单位的制冷压缩机因损坏产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对油烟噪声进行整改。当日晚上6:30复查,该单位已封堵烧烤排口,停止使用,制冷压缩机已更换新设备,噪声明显降低,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对该单位制冷压缩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9月21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1号的检测报告显示乐食轩****公司的昼间检测结果两个点位分别为53分贝;49分贝,夜间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2号的检测结果为44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9月 23日9时47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5 | 热线-240918-070126 | 市民反映,在**区西罗园街道西罗园4区31号楼,楼下有一排门脸房,每天晚上时候风机运行,噪音分贝在60分贝以上,早上才关上,影响休息,来电反映风机运行噪声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9日09时1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小区商户噪音扰民问题。 经查,市民反映的楼下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酒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马家堡东路18号二层201、三层,主要经营住宿。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市民反映的商户噪声源中,****酒店热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当晚,我局委托第****酒店距离市民房间最近一侧的北场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说明市民反映的楼下商户的设备噪声不是对居民造成影响的主要噪声源。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市民居住的31号楼中间楼层传出较大的声音,疑似是该楼某住户的空调室外机噪声,但在寻找声源过程中,声音停止,未确定声源位置。我局执法人员****社区居委会联系,请他们协调物业与居民一起寻找故障空调的位置并协调住户解决,并将社区负责该楼工作的同志的电话告知了市民,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后续的工作。 2024年9月20日11时3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6 | 网络-240919-006674 | 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留言原文: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10时10分对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处共有五家餐饮单位,分别是北****公司、****餐厅****公司、**王****公司、**松璟****公司,****公司****餐厅均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执法人员调取了4月22日、5月10日的检测报告,所有报告(分别为(H检)字(2024)第0422-20331-01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2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3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1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3号))显示,监测项目油烟检测结果分别为0.4毫克每立方米、0.3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0.4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颗粒物检测结果分别为3.9毫克每立方米、4.0毫克每立方米、2.9毫克每立方米、3.1毫克每立方米、2.6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分别为5.58毫克每立方米、7.79毫克每立方米、4.78毫克每立方米、1.92毫克每立方米、1.37毫克每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为油烟1.0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为达到深度治理效果,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异味。该件于2024年9月23日10时16分办理完毕。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办理情况无法答复。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27 | 网络-240918-001895 | 餐馆油烟直排小区,直接危害居民健康留言原文:今日**市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油烟直排入小区,还有地下一层的压缩机24小时运转,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迫切需要解决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11时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产生油烟扰民,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0日15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产生油烟和噪声的主要是乐食轩(北****公司,有烧烤净化车一台,在后厨墙外有一个烧烤排口排入小区,产生油烟。产生噪声的设备是该单位的制冷压缩机因损坏产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对油烟噪声进行整改。当日晚上6:30复查,该单位已封堵烧烤排口,停止使用,制冷压缩机已更换新设备,噪声明显降低,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对该单位制冷压缩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9月21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1号的检测报告显示乐食轩****公司的昼间检测结果两个点位分别为53分贝;49分贝,夜间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2号的检测结果为44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9月23日 14时3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28 | 热线-240919-003558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方庄城三区,小区外面的餐馆油烟全部都跑到小区内影响居民,并且餐厅内有那种空调的低频噪音,一到晚上就能听见嗡嗡的响声,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餐厅内油烟以及噪音扰民问题。注:来电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执法大队****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对芳城园三区东边及南边的餐饮逐一进行排查,共检查9家,均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发现******公司、蒲州李记(北****公司、**豫****公司方庄分店等3家餐饮企业未按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当即要求3家企业限期完成清洗;经查餐饮所属空调无异常噪声,发现******公司的1个油烟排口噪声异常,要求加装消音排口。截止9月22日凌晨,3家企业完成所属油烟净化器清洗,油烟排口加装了消音管道。市民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9 | 网络-240918-001734 | 私自向户外排油烟留言原文:有商户私自在窗户上开孔向室外排油烟。楼上是住宅的客厅和卧室窗户,油烟味严重影响楼上居民。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16时26分与您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您实际反映的是**区青塔街道大成路金隅大成时代公寓楼,3层有一个商户油烟扰民的问题。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24年9月18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到您所反映的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地址处有一家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为**海畅****公司,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检查现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您反映的私自在窗户上开孔排放油烟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核实了解,该单位在3层玻璃处开了一个孔,往外装了一个管道口,不是油烟排放的管道口,是消防要求安装的通风口。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委托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于2024年9月19日对**海畅****公司进行了油烟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9-20919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4毫克/立方米、4.2毫克/立方米、1.01毫克/立方米,检测结果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标准限值。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9月22日9时26分将上述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0 | 热线-240917-014908 | 1.问题点位:**区青塔街道大成路金隅大成时代公寓楼3层商户2.被诉企业名称:不详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市民住在公寓楼的商户的楼上4.主要扰民时段:每天中午11点多和下午5点多5.主要诉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合理(排口正对方向)6.其他问题: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青塔街道大成路金隅大成时代公寓楼,3层有一个商户在3层开了一个孔(市民不清楚具体店铺名称),往外装了一个油烟管,往外排的油烟都往上升排到楼上的居民家里,整个三层从外面看只有这一个油烟管,来电反映店铺违规排放油烟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16时26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实际反映的是**区青塔街道大成路金隅大成时代公寓楼,3层有一个商户油烟扰民的问题。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同志对诉求人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18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到诉求人所反映的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地址处有一家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为**海畅****公司,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检查现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诉求人反映的店铺违规排放油烟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核实了解,该单位在3层玻璃处开了一个孔,往外装了一个管道口,不是油烟排放的管道口,是消防要求安装的通风口。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委托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于2024年9月19日对**海畅****公司进行了油烟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9-20919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4毫克/立方米、4.2毫克/立方米、1.01毫克/立方米,检测结果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标准限值。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9月22日9时26分将上述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诉求人。感谢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
31 | 网络-240918-040237 | 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油烟大噪音扰民留言原文: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直接开窗排烟,每天用餐时段,小区油烟味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居民不敢开窗,否则家里全是油烟味。另外有个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离居民楼很近,严重扰民。****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还我们一个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非常感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11时17分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产生油烟扰民,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0日15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产生油烟和噪声的主要是乐食轩(北****公司,有烧烤净化车一台,在后厨墙外有一个烧烤排口排入小区,产生油烟。产生噪声的设备是该单位的制冷压缩机因损坏产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对油烟噪声进行整改。当日晚上6:30复查,该单位已封堵烧烤排口,停止使用,制冷压缩机已更换新设备,噪声明显降低,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对该单位制冷压缩机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9月21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1号的检测报告显示乐食轩****公司的昼间检测结果两个点位分别为53分贝;49分贝,夜间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20-20921-02号的检测结果为44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 9月20日10时01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32 | 热线-240918-045568 | 市民反映,在**区石榴庄街道柳乡路86****中心,疑似新店开业在进行装修,装修的产生了奇怪的味道,很难闻,严重影响附近的市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这件事。******装修味道严重影响市民休息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16点整与诉求人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实际反映的是**区石榴庄街道榴乡路86****中心装修异味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诉求人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19日9点45分对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商场未开业,商场内存在装修作业,未闻到有明显异味。2024年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委托有资质的三方检测单位(********商场北侧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依据2024年9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GR240919Q009)显示,此区域臭气浓度及挥发性有机物符合区域排放标准。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防止发生环境违法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2日11点26分将此办理结果电话告知诉求人。感谢市民对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33 | 热线-240918-028825 | 市民反映,麦当劳肯德基10:20分飘进来1.问题点位:**区西四环南路101号科技创新大厦,麦当劳(**桥南店)地址:**区西四环西南路101号科技创新大厦底商2.被诉企业名称:麦当劳(**桥南店)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写字楼底商4.主要扰民时段:早上8:00、10:00-12:00,3:00以后全能闻到5.主要诉求:餐饮单位与居民家位置距离较近,不清楚油烟净化是怎么安装的就是能闻到很大味道,自己在三楼屋子里能闻到,希望相关部门查一下到底哪的问题,希望帮助整改,来电反映整改麦当劳(**桥南店)排放油烟问题。6.其他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18日15时1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看丹街道辖区内**区西四环南路101号科技创新大厦,麦当劳(**桥南店)餐饮单位与居民家位置距离较近,不清楚油烟净化是怎么安装的就是能闻到很大味道,自己在三楼屋子里能闻到,希望相关部门查一下到底哪的问题,希望帮助整改的问题。 2024年9月18日15时30分到市民办公场所现场排查,并对麦当劳(**桥南店)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餐厅,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市**区四环西路1号,经营快餐,安装有一套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油烟净化设备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烟异味。2024年9月19日10时50****环境局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对该单位进行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现场取样检测,9月20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GR240919Q007号)显示其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5、3.2、6.37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为1.0、5.0、10.0毫克每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于9月20日15时3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20日15时38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4 | 热线-240918-063278 | 1.问题点位:**区丰益南路1号院广**馨家园南区底商2.被诉企业名称:****面馆)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楼底商等,位于居民家楼下4.主要扰民时段:中午饭店和晚上5、6点钟5.主要诉求:油烟异味呛人等,希望对净化设备更新6.其他问题:油烟机口对着自家平台,每次一开油烟都到自家,影响生活。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9日10时1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丰仪南路1号院广**馨家园南区底商油烟异味呛人等,希望对净化设备更新,油烟机口对着自家平台,影响生活的问题。 2024年9月19日17时10分对该单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福香****公司,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均运行正常。2024年9月19日18时10分我局委托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对该单位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19-20920号】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8mg/m3、4.2mg/m3、2.8mg/m3,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1.0mg/m3、颗粒物5.0mg/m3、非甲烷总烃10.0mg/m3排放限值,属于达标排放。由于该单位油烟排口离居民楼较近,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改变油烟排口的位置,防止出现油烟扰民的现象。已于2024年9月20日14时05分电话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5 | 热线-240918-073433 | 市民反映,在**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西部马宝园食府,排风机紧挨着居民楼,2024年9月18日23:53分还在响,且附近居民都无法开窗户,不仅噪音扰民,油烟经常飘到居民家里,对此不满,来电反映排风机声响及油烟扰民问题。注:市民要求个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9日15时10分对市民反映的**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西部马宝园食府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餐厅桥南分店,经营中餐服务,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套,设施运行正常。9月19日18时50分我局委托圭瑞测试****公司,对该单位的油烟及昼间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9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每立方米0.2毫克,颗粒物排放浓度每立方米1.0毫克,非甲烷总氢排放浓度每立方米0.46毫克(检测报告编号GR240919Q015),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噪声检测分别在11号、12号楼前1米处检测,结果分别为54分贝和53分贝(检测报告编号GR240919N016),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昼间55分贝的限值。该单位油烟及噪声均属达标排放,该举报件于9月20日15时14分办理完毕。 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处理结果无法直接回复。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6 | 网络-240918-032759 | 福臻家园4号楼随意对小区排烟,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留言原文:福臻家园北区4号楼餐馆油烟排风扇,直排居民小区内,直接开窗排烟,每天用餐时段,小区油烟味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居民不敢开窗,否则家里全是油烟味。另外有个制冷设备的室外机24小时工作,噪音很大,离居民楼很近,严重扰民。****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还我们一个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非常感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执法人员曾于2024年9月15日14时30分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4号楼底商餐馆存在油烟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15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商务楼楼顶装有净化设备的共有2家餐饮单位,分别为北****公司(**牛肉面)和乐食轩(北****公司(巴渝食府),各安装1套油烟处理设备,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道。但乐食轩(北****公司(巴渝食府)装有一台空调室外压缩机,运行过程中有噪音产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该单位主动停用产噪设备并承诺更换新设备。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我局曾于9时12日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在餐饮企业营业高峰时段对两家餐饮油烟废气进行检测,9月13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2-20905-02号的检测报告显示北****公司的油烟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4.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3.33毫克/立方米,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2-20905-01号的检测报告显示乐食轩(北****公司的油烟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4.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8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限值为:油烟 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 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 1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标准限值。9月19日16时45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37 | 热线-240916-008764 | 市民反映,**区六里桥北里莲香园,莲宝路与涟漪东路的餐馆,参观点油烟往小区的住宅楼排放,餐馆的水冷空调外机也特别扰民,来电反映油烟及空调外机扰民问题。 | 接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6日16时1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区六里桥北里莲香园北侧企业产生油烟及噪声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10时20分对上述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处油烟排放单位有两家,主营餐饮,营业执照名为**土****公司、**懿馨****公司,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涉及噪声****超市,营****商贸****公司,安装有一套空调室外机,昼间运行。现场核查时,上述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及产噪设备均运行正常。9月18日16:00分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商贸****公司边界噪声进行昼间检测,****公司****公司场界噪声测量结果为54分贝(检测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18-20915),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限值(昼间限值为55分贝),为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9月19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2-20902-01号、(H检)字(2024)第0912-20902-02号)显示,上述两家企业排放浓度分别为:**土****公司油烟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5毫克/立方米;**懿馨****公司油烟0.4毫克/立方米、颗粒物4.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9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限值标准(限值为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为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9月20日10时5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问题已解决。 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8 | 热线-240916-015667 | 市民反映,市民家住丰****花园4号楼,市民称盛芳轩酒楼炒菜的时候市民屋里就能闻到味道,油烟特别重,来电反映盛芳轩酒楼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16日12时24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花乡街道盛芳轩酒楼炒菜的时候市民屋里就能闻到味道,油烟特别重,来电反映盛芳轩酒楼油烟扰民问题。 ****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18日11时15分对该单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市**区花乡羊坊村2号院1号楼,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一套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油烟净化设备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烟异味。****环境局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监测中心)对该单位排口进行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现场取样检测,9月19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8-20913号]显示其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6毫克每立方米、4.0毫克每立方米、1.4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为1.0、5.0、10.0毫克每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于9月20日14时1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20日14时0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39 | 热线-240914-055463 | 市民反映,**区梅市口路15号院西福景园南边和东边的饭馆,市民称油烟机面朝自己家小区,味道非常大,市民表示已经好多年都没有解决了,来电反映饭馆面朝自己家小区味道特别大问题。 | 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梅市口路15号院西府景园南边和东边的饭馆,油烟机面朝自己家小区,味道非常大,来电反映餐馆油烟扰民问题。 2024年9月15日11时10分对该点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反映的南边和东边,油烟机面朝自己家小区的饭馆有两家,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丰****公司和北****公司,分别安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施,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环境局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于9月15日11时30分对两家单位进行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检测,9月16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GR240915Q005)显示,**丰****公司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3毫克/立方米、2.6毫克/立方米、1.29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为GR240915Q006)显示,北****公司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1毫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0.36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标准限值。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0 | 热线-240913-021959 | 1.问题点位:**区南方庄71号院润都大厦底商2.被诉企业名称:麻辣烫、王炸肉饼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楼底商、位于居民家楼下4.主要扰民时段:上午10点30到晚上11点到12点5.主要诉求:餐饮单位与居民家位置距离较近6.其他问题:市民称只要是家里开窗就能闻到油烟味,****社区联系过但是没有任何效果,来电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电话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南方庄小区南方庄71号院润都大厦底商有几个餐馆,近期饭店的油烟特别的大,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7时对上述点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为**兴****公司(王记肉饼)和******公司(刘文祥麻辣烫)。上述餐饮单位在楼顶各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备,其中******公司油烟净化设置未通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该单位立行立改恢复通电。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于9月14日17时左右委托****监测中心分别对两家单位餐饮废气进行检测。9月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兴****公司(编号(H检)字(2024)第0914-20910-01号)油烟检测值为0.3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4.1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11毫克每立方米;******公司(编号(H检)字(2024)第0914-20910-02号)油烟检测值为0.5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3.2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39毫克每立方米。排放浓度均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油烟1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毫克每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于9月17日10时办理完毕。 2024年9月18日9时1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1 | 热线-240913-066312 | 1.问题点位:**区**营街道马家楼**城小区2.被诉企业名称:小区烧烤底商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单独建筑4.主要扰民时段:晚上5.主要诉求:餐饮单位与居民家位置距离较近,油烟异味呛人,尤其是晚上阶段,无法进行开窗,需要部门进行治理,希望职能部门加大力度处理,使得问题尽快解决,6.其他问题:无 | 接到市民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4日9时35分电话与市民联系,市民反映的情况是**城底商烧烤异味扰民的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到诉求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城底商有2家餐单位经营烧烤服务,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金****公司,******公司(新开业),2家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烧烤异味扰民情况,我局委托****于9月14日18时对其进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采样检测,9月15****公司提供编号为GR240914Q003和GR240914Q004检测报告数据结果显示,******公司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2毫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和0.72毫克/立方米;**金****公司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1毫克/立方米、1.6毫克/立方米和1.14毫克/立方米,上述2家餐饮单位废气排放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2024年9月18日10时17分执法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2 | 热线-240912-070901 | 1.问题点位:**区成寿寺街道福臻家园北区底商有**拉面2.被诉企业名称:**拉面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楼底商4.主要扰民时段:晚上5.主要诉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合理(排口正对方向)6.其他问题:该饭店晚上有烧烤,厨房的油烟全冲着小区,小区都是那种烧烤的味道,导致自己每天晚上睡觉都是咳嗽的,希望帮助解决。 | 接到市民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0时34分和诉求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反映的问题是福臻家园北区底商**拉面油烟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3日16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为北****公司,装有油烟净化器1台,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口方向问题,经查,排口位置方向与居民楼相反方向,没有直接对着居民楼。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曾于9月12日18时30分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于餐饮企业营业高峰时段对该单位的油烟排放口的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9月13日出具的报告(报告编号为(ID)(H检)字(2024)第0912-20905-02号)结果显示,该单位排放的油烟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4.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8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2024 年9 月14 日15时55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向诉求人反馈办理结果,诉求人表示满意解决。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3 | 热线-240912-059361 | 市民反映,在**区马家堡街道角门东里**87****饭店,翠林铁板烧和**拉面的烧烤烟味非常严重,非常影响周围居民,市民不认可,来电反映核实翠林铁板烧和**拉面排烟是否标准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3日8时3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在**区马家堡街道角门东里**87****饭店,翠林铁板烧和**拉面的烧烤烟味非常严重,非常影响周围居民,市民不认可,来电反映核实翠林铁板烧和**拉面排烟是否标准问题。****环境局****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13日16时40分对市民反映的油烟扰民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翠林铁板烧和**拉面为同一家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公司,该单位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环境局于2024年9月13日17时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单位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9月1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13-20968号)显示该单位油烟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4.3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1毫克/立方米;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浓度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于9月14日14时1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14日15时3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4 | 热线-240911-063790 | 市民反映,**区莲宝路1号楼底商,新开****餐厅,油烟口对着小区,导致油烟都进入小区,希望有关部门整治,****餐饮店油烟问题。 | 接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9:14时与诉求人电话沟通情况,确认反映的企业所在地址为**区莲宝路1号楼底商。9月14日上午,执法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区莲宝路1号楼底商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2家单位营业执照为**懿馨****公司、**土****公司,主营餐饮服务,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9月14日18:30至20:30,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上述2家单位餐饮油烟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懿馨****公司油烟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4.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9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12-20902-01号),**土味六****公司油烟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5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12-20902-02号)符合**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9月14日15:59,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举报人告知办理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问题已解决。 |
45 | 热线-240912-012079 | 市民反映,****商贸大厦底商**小吃油烟没有做处理,烟全部往楼上冒,希望职能部门处理解决,来电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9点35分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商贸大厦底商**小吃油烟没有做处理,烟全部往楼上冒,来电反映油烟扰民问题。2024年9月12日11点38****商贸大厦底商**小吃油烟扰民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小吃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大沙****公司,地址为****区果园6号楼1层118,该店档口设有炸鸡,未做油烟净化处理,环境执法人员对该档口依法进行了查封,解决了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办理情况已于2024年9月13日15时25分电话答复市民,市民表示问题解决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6 | 网络-240911-006812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请帮助解决**区卢沟桥街道城乡118****超市(小屯店)噪音扰民问题留言原文:**区卢沟桥街道城乡118****超市(小屯店)的室外空调主机或风机位于大楼西侧,紧邻美域家园和同馨家园住宅小区,该超市的设备噪音过大,在超市晚上9点闭店以后,临近深夜仍然发出周期性的嗡嗡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恳请予以协调解决。 |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区卢沟桥街道城乡118****超市(小屯店)室外空调机组噪声扰民的问题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对您的诉求进行办理, 于2024年9月11日10:40到达现场开展核查,经查,该单位为******超市有限公司小屯店,安装有2套室外空调机组,现场检查时由于空调机组未及时进行保养,运行时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立即对设备进行了维护和保养。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22: 30委托****对该单位设备排放的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设备排放的噪声值为44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1类夜间排放标准(45dB(A)),属达标排放办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7 | 热线-240912-045517 | 市民反映,2024年9月12日15:14:25,在南三环**门外大街和南三环交叉路木樨园这个位置,自东向西方向,有个小轿车在自己车前方,尾气冒着滚滚浓烟,都让自己看不清前方了,认为这个车排放是不合格的,希望查一下是否合格,来电反映路上遇到车辆疑似尾气超标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13日14时1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黑色奥迪疑似尾气超标问题。 ****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13日15时35分对汽车冒黑烟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车所属人为**华峰****公司****公司,注册地****科技园区外环西路26号院68楼,为汽油车,因保养不及时,有冒蓝烟的现象。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所属人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上路车辆尾气达标排放。该所属****修理厂进行维修。 2024年9月14日14时0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8 | 热线-240911-024481 | 市民反映,**区****汽修厂,在露天的环境下进行喷漆,导致空气污染,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核实处理,****汽修厂露天喷漆导致空气污染问题。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1日12时30分电话联系诉求人核实情况,****汽修厂露天喷漆异味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同于9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到位于**市**区宛平街道晓月苑二里的**京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为一类汽修,有烤漆房一个,检查时正常使用,执法人员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露天喷漆的情况。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再次到现场检查,该单位未发现有露天喷漆的情况,并现****公司圭瑞检测对该单位现场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9月12日15时40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49 | 热线-240911-074855 | 市民反映,在**区马家堡街道天义美食城,美食城内的油烟很大,美食城没有开排风导致的,来电反映美食城内不开排风问题。注:市民表示个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12日10时30分对市民反映的天义美食城,美食城内的油烟很大,美食城没有开排风导致的,来电反映美食城内不开排风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天义美食城注册名称为:****超市****公司,主要从事日用百货及蔬菜水果销售及餐饮服务,现场检查****超市****公司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检查时设备运行正常,美食城于2024年9月11日试运营,市民反映的美食城内不开排风问题主要是试运营时调试油烟净化设备时,排风设备运行不畅造成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改正。商场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市民反映的美食城内不开排风问题得到解决。于2024年9月12日15时30分办理完毕。由于举报人没留任何联系方式,无法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0 | 网络-240911-015373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丰****酒店噪音扰民问题(四)留言原文:经现场勘察,目前主要噪音来源是空调外挂风机(尤其是照片位置),整天嗡嗡响,在夜间非常影响居民休息,****酒店严格整改,对所有机器进行排查,更换机器或采取消音措施,感谢!注:详见附件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9月10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酒店设备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酒店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三环西路甲1号,主要经营住宿及中餐服务。针对您反映的房间空调室外机噪声问题,酒店对您反映的空调室外机进行了排查和检修,9月11日10时30分、9月12日0时15分,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酒店北场界及敏感点(居民楼窗外1米处)进行了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1-20899-02号及(H检)字(2024)第0911-20899-03号的检测报告显示,昼夜间北场界及敏感点噪声值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7-2008)规定的限值。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酒店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欢迎您电话联系我局执法人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51 | 网络-240910-046661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丰****酒店噪音扰民问题(三)留言原文:前期反应该问题,**环保局反应迅速,9月4****酒店主要噪声源为后厨风机(问题已解决)、锅炉房通风机和房间空调室外机。但目前仍然有噪音(嗡嗡响,尤其是夜间听得很清楚),大概率来源于锅炉房通风机和空调外挂机(有几十台,数量很大),酒店并未整改到位。****酒店督查力度,限期全面逐一排查空调外挂机和锅炉房通风机,并常态化检查。感谢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大力支持。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9月10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酒店设备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酒店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三环西路甲1号,主要经营住宿及中餐服务。针对您反映的锅炉房通风机和房间空调室外机等噪声问题,酒店已将锅炉房通风机更换为静音风机,并对在用的空调室外机进行了排查和检修,9月11日10时30分、9月12日0时15分,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酒店北场界及敏感点(居民楼窗外1米处)进行了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911-20899-02号及(H检)字(2024)第0911-20899-03号的检测报告显示,昼夜间北场界及敏感点噪声值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7-2008)规定的限值。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酒店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欢迎您电话联系我局执法人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52 | 网络-240912-022606 | ****广场一层潮,美食城留言原文:空气污染严重,味道极大。怀疑没有油烟净化器。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0时22分,对南苑街道辖区****广场一层潮食街美食城油烟问题严重,没有合理的油烟净化系统,没有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潮食街美食城共有六家餐饮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百聚****公司,****商贸有****公司、****公司、**湘****公司、****公司、****中心,六家集气罩的排烟管道与主管道连接,产生的油烟经排烟管道进入主管****广场楼顶层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统一排放,每家油烟净化设施统一于8月27日进行了清洗,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3 | 网络-240912-001227 | **区****广场一层潮食街美食城留言原文:环保问题,油烟问题严重。没有合理的油烟净化系统。没有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9时42分,对南苑街道辖区****广场一层潮食街美食城油烟问题严重,没有合理的油烟净化系统,没有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潮食街美食城共有六家餐饮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百聚****公司,****商贸有****公司、****公司、**湘****公司、****公司、****中心,六家集气罩的排烟管道与主管道连接,产生的油烟经排烟管道进入主管****广场楼顶层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统一排放,每家油烟净化设施统一于8月27日进行了清洗,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4 | 网络-240910-016001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关于崔村二里方家包子铺工作台、排油烟机、风道凌晨工作噪声扰民问题留言原文:方家包子铺位于崔村二里3号楼和6号楼之间,其厨房后门和排油烟风道靠近6号楼侧,每天凌晨从4点50分开始,包子铺厨房陆续传出来噪声,随后是排油烟机工作噪声和风道共振嗡嗡声,一直持续到6点多,影响居民休息。建议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要求该店铺:1.优化厨房布置或关闭后门,避免厨房操作台、电机工作的超标噪声穿过厨房后门传递到外界;2.优化排风道、更换达标的专业排油烟机或者是管道进行降噪,定期清洗保养,确保噪声、油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给市民营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为盼!根据《 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方家包子铺夜间作业环境噪声不得高于45分贝,结合小区居民结构,请尽量控制在42分贝以下。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12时40分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您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崔村二里方家包子铺每天凌晨从4点50分开始,包子铺厨房及排烟机工作噪声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于当天下午14时40分就该单位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包子,后厨设一个燃油蒸锅,燃油头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另外房顶安装一台用于抽排室内水蒸汽的排风扇在运行中产生噪声。针对噪声排放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在后厨作业过程中关闭后门,防止后厨燃油灶头噪声外传;另外停止使用房顶排风机,使用墙壁静音小风机排放蒸汽,防止噪声扰民问题。于9月13日8时0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13日8时50分已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5 | 热线-240909-012582 | 市民反映,在**区方******和旁边的马记**门店风机噪声非常扰民,每天中午和晚上饭点的时候,风机都非常的扰民,尤其是同时使用的时候,噪声更大,中午想午休,也没法正常午休,持续了一年左右了,****环保局到场处理(已解决),市民此次来电补充,偶尔还会出现噪声,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处理,******和马记**门店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注:市民要求个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此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0日10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诉求******和旁边的马记**门店上方分别装有2台鼓风机产生噪音,同属于******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设备出现故障,企业已停用上述设备。9月12日上午复查,该设备已停用,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诉求办理完毕。因诉求人未留电话,无法向诉求人进行反馈。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56 | 热线-240909-060266 | 市民反映,自己是**区一个小区底商的工作人员,底商交了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物业也管底商的垃圾(包装袋、塑料瓶可分解的垃圾),可是环保部门却称需要底商找专****公司处理垃圾,这样还需要再交钱,自己不认可,自己不清楚底商的垃圾是否物业可以负责处理,是否有相关政策,是否需****公司清理。故来电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了解小区底商垃圾物业是否可以帮助处理是否有相关政策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法制宣传科同志进行办理。经沟通核实,****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未发生要求底商****公司处理垃圾的情况,另因诉求人在文字诉求及相关信息方面均无有效信息能够核实具体点位及执法人员具体信息,无法进行进一步核查。针对诉求人所说的小区****公司相关政策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应由物业管理及环卫部门牵头处置。由于诉求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进行有效反馈。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7 | 热线-240908-046161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马家堡街道嘉园小区,市民称在小区东门**下有个饭馆,饭馆内排放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内,导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且店内没有过滤设施,饭馆后门还开到了小区内,来电反映投诉商家油烟排放不合理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9日8时4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自己住在**区马家堡街道嘉园小区,市民称在小区东门**下有个饭馆,饭馆内排放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内,导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且店内没有过滤设施,饭馆后门还开到了小区内,来电反映投诉商家油烟排放问题。 ****环境局****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9日14时40分对市民反映的油烟扰民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马家堡街道嘉园小区东门**下的饭馆油营业执照名称:****餐厅,该单位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检查时该单位提供了三方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中环华信环境****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404-02号)显示该单位油烟浓度为0.84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4.1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41毫克/立方米;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浓度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于9月10日15时0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11日14时2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8 | 热线-240907-016732 | 市民反映,9月7日11:30左右市民经过**区南四环东向西(快到公益桥的位置),看到一辆中型白色面冒蓝烟行驶,认为污染环境,****集团,现在快到马家楼了,来电反映车辆尾气不合格上路行驶问题。注:市民要求保密(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根据举报人所反映的9月7日11:30左右市民经过**区南四环东向西(快到公益桥的位置),看到一辆中型白色面冒蓝烟行驶,认为污染环境,****集团,现在快到马家楼了,来电反映车辆尾气不合格上路行驶问题。****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8日9时11分查询**综合执法监管平台,车主为******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阜石路甲69号院14号楼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层A区133号;2024年9月9日9时11分将车辆问题****生态环境局进行查处,****环境局通过入户检查判定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检测结果为林格曼黑度为二级,超过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林格曼黑度一级的标准限值,****环境局已现场对该车辆进行了处罚,并责令该车辆进行限期整改。处罚编号为海环当罚柴字【2024】第812号。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59 | 热线-240906-031180 | 市民反映,市民称**区天堂村东28号**万国****公司,周边有很大喷漆的味道,化工异味非常的大,来电希望解决喷漆异味的问题。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6日14时30分电话联系诉求人核实情况,****汽修厂喷烤漆异味问题。 执法人员于9月7日下午14时30分到位于**市**区宛平街道的**万国****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为一类汽修,有烤漆房一个,检查时正常使用。执法人员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露天喷漆的情况,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称前几天一直停用烤漆房未进行喷烤漆作业。执法人员现****公司对该单位烤漆房排放进行检测。9月9日,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合格。 9月9日15时05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60 | 热线-240906-030652 | 市民反映,**区高家堡村东路交叉口西北260****修理厂,周边有很大喷漆的味道,异味非常的大,来电希望解决喷漆异味的问题。工单流转:**区退回:经与来电人电话核实,来电人反映希望解决喷漆异味的问题,诉求人实际反映点位为**区北天堂二十八号,非我**区下辖街乡镇,****中心转派**区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相关情况已告知诉求人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6日14时30分电话联系诉求人核实情况,****汽修厂喷烤漆异味问题。 执法人员于9月7日下午14时30分到位于**市**区宛平街道的**万国****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为一类汽修,有烤漆房一个,检查时正常使用。执法人员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露天喷漆的情况,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称前几天一直停用烤漆房未进行喷烤漆作业。执法人员现****公司对该单位烤漆房排放进行检测。9月9日,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合格。 9月9日15时05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61 | 热线-240904-006348 | 市民反映,**区鑫源国际一楼底商有家是做炸油条之类的,厨房后门不关油烟全飘到楼上了,且油烟味道闻起来不对,希望查一下,来电反映有油烟扰民和希望检查店铺卫生问题。 | 接到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9月04日14时40分与诉求人联系,了解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楼下一层有一家炸油条的早餐点,味道通过电梯间窜到楼上家里。****大队工作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9月4日下午15时20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成寿寺鑫源国际5****小吃店,营业执照为(**馨****公司),6点—10点在店铺门口处炸油条,油炸味道通过后门窜到电梯间然后再到居民楼。对此问题,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同街道城管一同取缔店铺门口炸油条行为,并将后门装上塑料门帘(因其消防通道不能封闭主门)。9月5日9点复查,该单位已经停止炸油条,解决了油烟扰民行为。9月5日14点29分执法人员向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且问题得到解决,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62 | 热线-240904-002942 | 市民反映,**区****电站,换风扇之后非常响,5分钟左右就响一次,夜间影响休息,****电站风扇扰民。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5日9点15分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区****电站风扇噪音扰民问题。2024年9月5日10点57分对**区****电站风扇噪音扰民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变电站风扇都已加装隔音箱,经具有CMA检测资质(检测机构为中环华信****公司)的机构于8月12日出具的编号为(Z检)字(2024)第0810-04检测报告显示边界噪声昼间及夜间均达标排放。调查办理情况已于2024年9月6日13时55分电话答复市民,市民表示问题解决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63 | 网络-240904-019490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酒店进一步整改噪音扰民问题留言原文:丰****酒店长期噪音干扰30号楼居民正常生活,前期反映该问题后,**环保局很重视,****酒店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但问题只得到部分解决,该酒店还有一些噪音机器仍在运转,初****酒店东部、中部的三楼楼顶或者一楼室内,冬天关着窗户都能听到一直嗡嗡响声,有可能是中央空调风机(具体不清楚什么设备),****酒店全面排查各类大型噪音设备,并定期对噪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还居民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9月4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酒店设备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酒店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三环西路甲1号,主要经营住宿及中餐服务。经排查,酒店三楼楼顶无产噪设备,主要噪声源为后厨风机(问题已解决)、锅炉房通风机和房间空调室外机。****酒店将锅炉房通风机进行更换,并加装消声弯头;该酒店空调为每间单独的空调机(无大型中央空调室外机),****酒店对所有空调室外机进行及时排查检修,严禁产生噪声污染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该单位及时维护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减少噪声扰民。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64 | 热线-240903-067282 | 市民反映,自己住**区西罗园1区,这个****饭店,店名叫西北滩羊宴,这家饭店的抽烟机声音特别大,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到十一点,关着窗户噪音也很明显,非常扰民,影响休息,****饭店抽烟机声音扰民问题。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针对诉求人反映的**区西罗园1区西北滩羊宴的抽烟机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9月4日,****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西北滩羊宴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西罗园一区13号楼1层01,经营餐饮服务。该单位为**餐饮企业,后厨风机做了隔声箱,临居民楼一侧设置了隔声板,现场监督性检测,昼间噪声未超标。但由于该单位风机距离居民楼较近(10米),已要求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风机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我局执法人员已于9月5日约谈该单位负责人,要求该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度治理。同时夜间(22:00-6:00)禁止启动后厨风机,该单位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该单位及时维护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因诉求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向诉求人进行反馈,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65 | 热线-240902-069761 | 市民反映,**区**营街道黄土岗**南路35号院,院内的中央空调的噪声非常大,市民称应该是附件单位的中央空调。早上从早上就开始响,一直到现在晚上都没有停,来电反映中央空调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3日14时17分电话与市民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南路33号院中央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已于2024年9月3日10时26分****营街道工作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为营业执照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路33号。****公司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压缩机及循环水泵损坏致使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现场要求该单位及时进行了断电处理,待空调室外机组维修完毕、运行正常、噪声检测达标后方可使用。我局执法人员已于9月5日14时39分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诉求人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66 | 热线-240903-050734 | 市民反映,**市**区**营街道草**路的**小面风机在外面一直转吵得楼上睡不着觉。来电反映风机扰民的问题。注:此单为分单,录音详见:热线-240903-050263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3日17时4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市**区**营街道草**路的**小面风机在外面一直转吵得楼上睡不着觉 ,来电反映噪音污染问题。 2024年9月4日9时45分对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小面注册名称为:******公司,主要从事餐饮服务,注册地址为**市**区草**路2号院栋梁商务楼,市民反映的噪声是由该单位油烟净化器风机故障引起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停止运行该设备并进行维修;9月5日10时30分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单位已维修完毕,噪声扰民的问题得到解决。2024年9月5日11时57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67 | 热线-240902-069634 | 市民反映,**区**街道**南路33号院楼顶的中央空调室外机噪音很大,非常的扰民,来电反映空调室外机噪音扰民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3日10时06分电话与市民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南路33号院中央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3日10时26分****营街道工作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为营业执照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路33号。****公司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压缩机及循环水泵损坏致使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现场要求该单位及时进行了断电处理,待空调室外机组维修完毕、运行正常、噪声检测达标后方可使用。我局执法人员已于9月5日14时31分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诉求人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68 | 热线-240902-066190 | 市民反映,**区**南路33****公司楼顶上安装了一台特别大的空调室外机,在几百米外都能听到噪音,导致附近的居民无法睡觉,来电反映空调室外机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3日8时30分电话与市民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南路33号院中央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9月3日10时26分****营街道工作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为营业执照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路33号。****公司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压缩机及循环水泵损坏致使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现场要求该单位及时进行了断电处理,待空调室外机组维修完毕、运行正常、噪声检测达标后方可使用。我局执法人员已于9月5日15时47分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诉求人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69 | 网络-240902-019218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留言原文: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日20时07分对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处共有五家餐饮单位,分别是北****公司、****餐厅****公司、**王****公司、**松璟****公司,****公司****餐厅均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执法人员调取了4月22日、5月10日的检测报告,所有报告(分别为(H检)字(2024)第0422-20331-01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2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3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1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3号))显示,监测项目油烟检测结果分别为0.4毫克每立方米、0.3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0.4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颗粒物检测结果分别为3.9毫克每立方米、4.0毫克每立方米、2.9毫克每立方米、3.1毫克每立方米、2.6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分别为5.58毫克每立方米、7.79毫克每立方米、4.78毫克每立方米、1.92毫克每立方米、1.37毫克每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为油烟1.0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为达到深度治理效果,执法人员已协商此处5****公司自主加装油烟光氧活性吸附装置,改装部分油烟管道方向,并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异味。该件于2024年9月3日10时10分办理完毕。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办理情况无法答复您。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70 | 热线-240830-052095 | 市民反映,地址:**区西罗园街道洋桥北里15号楼对面,****烧烤店,油烟味道很大,****烧烤店油烟味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30日17时2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洋桥北里15****烧烤店店名为木子烤串,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注册地址为:**区洋桥北里24号楼一层,为小型餐饮企业,主要经营炒菜、烤串等。2024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单位后厨和烤串分别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器运行正常。2024年8月14日17时20分,我局曾委托****对该单位油烟排放废气进行监测,8月15日出具的编号为GR240814Q006号监测报告显示,其油烟排放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2024年9月4日9时阶段性办理完毕,2024年9月2日9时5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1 | 热线-240901-010502 | 1.问题点位:**区马家堡街道镇国寺****商铺 2.被诉企业名称:一碗香牛肉面,烤博士烤肉,**小厨。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与居民家相邻等。4.主要扰民时段:全天5.主要诉求:市民反映,****烧烤店油烟总是外排到我们小区里,****商铺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去排放油烟。****商铺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2日8时41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区马家堡街道镇国寺****商铺一碗香牛肉面,烤博士烤肉,**小厨,****烧烤店油烟总是外排到我们小区里,****商铺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去排放油烟。****商铺油烟扰民问题。2024年9月2日10时17分对市民反映的油烟扰民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一碗香牛肉面,烤博士烤肉,**小厨,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何氏****公司、**馋****公司三家餐饮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环境局委托****监测中心已于2024年8月27日17时30分分别对三家餐饮企业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8月28日出具(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1号****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油烟浓度为0.4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3.8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63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5号)显示**何氏****公司油烟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2.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9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4号)显示**馋****公司油烟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4.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47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浓度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于9月3日16时00分办理完毕。 2024年9月4日14时19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2 | 网络-240831-008873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空气环境污染留言原文:王佐乡大灰厂路侯家峪红绿灯路口附近,每天傍晚到夜里有浓重的喷漆味道,有好长时间了,最近比较严重,希望环境监察及有关部门部门监管一下。给周边居民一个清洁的空气环境。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31日22时10分和9月4日9时40分到达**区王佐镇大灰厂路与通往侯家峪村的道路红绿灯路口处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在红绿灯路口位置白天、夜间均未闻到有喷漆味道和其它异味,未发现异味扰民现象。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3 | 热线-240830-054472 | 市民反映,在**区成寿寺街道有一个家家乐菜篮子市场,里边有****烤鸭店,烤羊腿店,市民说但是这些店家没有油烟排机装置和排烟净化,导致菜市场里油烟味很大,市民不认可,****菜市场烧烤店家没有油烟排机装置问题。 | 接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8月30日19时27分与诉求人联系,了解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有一个新开张的佳佳乐菜篮子市场,****烤鸭店和烤羊腿店没有排烟装置,导致市场油烟味大。9月1日上午10时10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成寿寺路中街27号院新开张的一家佳佳乐市场营业****商贸有限公司),市场里有啤酒烤鸭、烤羊腿两个摊位,各有排烟管道和净化设施。由于市场刚开业鼓风机电源未接通,导致油烟排放不畅,造成市场内油烟扰民。该单位现场将两家商户自行关停,解决了油烟扰民问题。9月3日14时01分,执法人员向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且问题得到解决,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4 | 热线-240830-070217 | 市民反映,在**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店名:西部马宝圆食府**街店,排风声音很大,****饭店,离居民楼很近,从10点开到凌晨3点,家里有老人,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希望尽快处理解决,认为维修效果不好,声音还是很大,希望事情能从根本上解决,市民称之前好过一段时间,认为是没有人处理了,声音又开始扰民了,市民希望消防也进行处理一下,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市民希望从根源上处理这个问题,严重影响老人的休息,此次来电反映,市民称商家的厨房操作间有安全隐患,来电反映商家排风声音扰民以及厨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30日10时20分对市民反映的**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西部马宝圆食府**街店排风声音大,****饭店,离居民楼很近,从10点凌晨3点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餐厅桥南分店,经营中餐服务,有环保审批、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后厨工作人员把变频调控器的功率调到了最大50,加大了排风设施排风速度,产生的噪声扰民。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单位负责人把变频调控器的功率调至30,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扰民,夜间10点后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并提醒该单位及时清理烟道,做好安全工作。9月2日复查,该单位按要求已整改完毕,噪声问题已得到解决。该举报件于9月2日14时30分办理完毕。 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处理结果无法直接回复。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5 | 热线-240829-007373 | 市民反映,在**区方******和旁边的马记**门店风机噪声非常扰民,每天中午和晚上饭点的时候,风机都非常的扰民,尤其是同时使用的时候,噪声更大,中午想午休,也没法正常午休,持续了一年左右了,****环保局到场处理(已解决),******和马记**门店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注:市民要求个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此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30日10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诉求******和旁边的马记**门店上方分别装有2台鼓风机产生噪音,同为为******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设备出现故障,企业已停用该设备。9月1日上午复查,该设备持续处于停用状态,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诉求办理完毕。因诉求人未留电话,无法向诉求人进行反馈。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76 | 热线-240829-070938 | 市民反映,在**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店名:西部马宝圆食府**街店,排风声音很大,****饭店,离居民楼很近,从10点开到凌晨3点,家里有老人,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希望尽快处理解决,市民此次来电表示问题没有解决,认为维修效果不好,声音还是很大,希望事情能从根本上解决,此次来电称:市民称之前好过一段时间,认为是没有人处理了,声音又开始扰民了,市民希望消防也进行处理一下,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市民希望从根源上处理这个问题,严重影响老人的休息,来电反映商家排风声音扰民问题。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30日10时20分对市民反映的**区**街五里**11号楼底商西部马宝圆食府**街店排风声音大,****饭店,离居民楼很近,从10点凌晨3点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餐厅桥南分店,经营中餐服务,有环保审批、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后厨工作人员把变频调控器的功率调到了最大50,加大了排风设施排风速度,产生的噪声扰民。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单位负责人把变频调控器的功率调至30,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扰民,夜间10点后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9月2日复查,该单位按要求已整改完毕,噪声问题已得到解决。该举报件于9月2日14时30分办理完毕。 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处理结果无法直接回复。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7 | 热线-240828-018438 | 市民反映,****广场1号楼202号,房间特别就吵,因为楼下底商的排烟管道离家里特别近,来电反映家里特别吵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28日11时04分电话与市民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自己购买的商业用房内部横穿的排烟管道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28日14时38分**新村街道工作人员以及物业负责人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反映****广场2号楼202号,该点位为诉求人自购商业用房,顶部横穿有预留用于餐饮作业的排烟管道,隔壁商户(木屋烧烤)排烟风机开启时产生的噪声经墙壁以及管道传输干扰到诉求人。我局执法人员经查看物业方提供的图纸,诉求人反映的管道为商业用房的公共排烟管道,为物业管理。经现场沟通协调,由物业方和木屋烧烤共同对噪声进行治理。8月30日,双方已对噪声治理方案(加装隔音降噪设施)达成一致,同时要求施工方加快相关物资采购加工,尽快进行安装,有效减少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已于8月30日14时53分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诉求人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78 | 网络-240826-012390 | 药厂废水车间异味进小区留言原文:**药废水处理车间化学异味进家里,以前就出现过,现在又有了,请令其搬离居民区旁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了解到您反映的问题情况为**堂药厂废水处理车间化学异味进家里,反映化学异味扰民问题。 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10时对上述点位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单位为****堂****公司制药厂,****处理厂,配套装有2套离子净化设备,****设备处理后在20米高空排放,现场未发现化学异味问题。****水厂化学异味扰民问题,8月27日10时,****环境局委托****对该制药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南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检测,8月28日出具的报告(编号GR240827Q006)显示臭气浓度为<10,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20,符合区域排放限值。于8月29日18时办理完毕。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79 | 热线-240827-064405 | 市民反映,****烧烤店现在(2024年8月27日18:34)烧烤油烟大,市民不清楚所属街道,来电反映烧烤油烟大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28日10时14分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办理。经现场核实,右安路(北起马家楼**南方向,南至**南路)东西两侧均未发现名为“福香”的烧烤店,仅有1家门头名称为“**福”烧烤海鲜店,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右安路马家楼217号,该店后厨设有1套烧烤设施设备(带净化车),顶层平**装1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2024年5月21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公司)在餐饮高峰期间对该单位餐饮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5月22****公司出具的编号为GR240520Q005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油烟净化器后排口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毫克/立方米、1.9毫克/立方米和2.61毫克/立方米,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限值标准。由于诉求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情况予以反馈。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0 | 热线-240826-068907 | 市民反映,在**区方庄芳星园2区21号楼2层平台的空调外机声音过大,市民称是商户的工作外机,希望处理,来电反映空调外机扰民问题。 | 接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8月27日9时37分与诉求人联系,了解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芳星园2区21号楼2层平台的空调外机噪声问题。****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8月27日15时30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芳星园2区21号楼2层平台有2家商户放置空调室外机,其中粤溪小馆(执照名称为北****公司)海鲜冷库室外机出现故障,产生异常噪声,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户立即维修整改,消除异响。当日19时22分,粤溪小馆海鲜冷库室外机故障排除,异常噪声消失。同日19时46分,执法人员向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异常扰民噪声消失,问题得到解决,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1 | 热线-240826-066937 | 市民反映,地址:**区东铁匠营街道南方庄小区,****银行,现在银行搬走了,****饭店,但是饭店的油烟特别的大,夏天的时候都不能开窗户,联系过街道那边,但是街道那边迟迟都没有处理,****饭店油烟大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27日9时23分电话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南方庄****饭店,但是饭店的油烟特别的大,夏天的时候都不能开窗户,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于2024年8月27日10时15分对上述点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为**乔****公司和兴盛合聚****公司,两家单位在三层楼顶各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备,均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净化效率降低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两家餐饮单位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经8月28日复查,两家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今年3月15日曾委托****分别对两家单位餐饮废气进行检测。3月16日出具的报告(编号GR240315Q003和GR240314Q001)分别显示**乔****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4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2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0.99毫克每立方米;兴盛合聚****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3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1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09毫克每立方米。排放浓度均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油烟1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毫克每立方米的排放限制,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于8月27日22时办理完毕。 2024年8月28日16时2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2 | 热线-240826-061195 | 市民反映,在**区马家堡街道星河城冬季星空13号楼底商,表示饭馆的环保不合格,具体哪家饭馆市民表示不清楚,称自家离13号楼还有一段距离,空气中有炒菜的味道,中午和晚上味道最大,居民无法正常开窗通风,市民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来电反映油烟污染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27日8时5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在**区马家堡街道星河城冬季星空13号楼底商,表示饭馆的环保不合格,具体哪家饭馆市民表示不清楚,称自家离13号楼还有一段距离,空气中有炒菜的味道,中午和晚上味道最大,居民无法正常开窗通风,市民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来电反映油烟污染问题。 ****环境局****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27日9时55分对市民反映的油烟扰民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星河城冬季星空13号楼底商共有五家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服务中心、**馋****公司、******公司、**何氏****公司、****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五家餐饮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环境局委托****监测中心于2024年8月27日17时30分分别对五家餐饮企业餐饮业大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8月2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2号)显****服务中心油烟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4.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8.5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4号)显示**馋****公司油烟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4.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47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3号)显示******公司油烟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4.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63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5号)显示**何氏****公司油烟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2.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9毫克/立方米;(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27-20831-01号****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油烟浓度为0.4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3.8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63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浓度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于8月28日16时0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29日16时0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3 | 网络-240827-030586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留言原文: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我局职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4:00对**区南苑街道****餐饮店油烟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各餐饮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且运行正常。****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委托三方有资质单****监测中心),对******公司、荣春坊京鲁菜、**王****公司等三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检测,4月24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422-20331-01 H检字2024第0422-20331-02 H检字2024第0422-20331-03)显示其油烟排放未超过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结果显示三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均合格,符合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办理情况无法通过电话答复您。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84 | 热线-240824-016781 | 市民反映,自家住在**市**区马家堡西里小区20号楼8层南北方向都有传来的噪音,猜测南三环南****银行****宾馆(市民不清楚名称)传来的声音(如电风扇快速旋转的声音),自己测查发现声音高达50分贝,国家标准是40分贝,由于噪音白天晚上都有存在,住户居民基本上都被噪音所干扰,自己也被吵到精神衰弱,市****生态环境局尽快完成,若有联系自己希望在19点进行回复(已解释),来电反映噪音污染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24日16时11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自家住在**市**区马家堡西里小区20号楼8层南北方向都有传来的噪音,猜测南三环南****银行****宾馆(市民不清楚名称)传来的声音(如电风扇快速旋转的声音),自己测查发现声音高达50分贝,国家标准是40分贝,由于噪音白天晚上都有存在,住户居民基本上都被噪音所干扰,自己也被吵到精神衰弱,市****生态环境局尽快完成,若有联系自己希望在19点进行回复(已解释),来电反映噪音污染问题。 ****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25日9时50分对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银行****中心冷却设备一台排风扇故障引起的,该设备运营单位注册名称为:**银泰****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停止运行该设备并进行维修;8月27日10时30分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单位已维修完毕,噪声扰民的问题得到解决。2024年8月28日8时3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5 | 网络-240826-007428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酒店噪音扰民留言原文:**洋**里30****酒店,该酒店常年不间断开放大型设备,由于离30号楼很近,导致噪音污染较大,尤其是对老人孩子正常生活影响较大。****酒店整改,拆除设备或进行隔音处理,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注:详情见附件。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2024年8月26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酒店设备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酒店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南三环西路甲1号,主要经营住宿及中餐服务。噪声源为设在二楼楼顶平台的后厨排风机,由于风机常年运行未及时维护及隔声措施未做到位,导致声音较大,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该单位立即联系厂家,于8月27日将风机进行了检修,并在风机隔声罩及排风管**加装了隔声棉,消除了噪声污染。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86 | 网络-240824-023709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福臻家园4号楼底商餐饮烧烤烟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健康留言原文:福臻家园4号楼餐饮店烧烤烟味弥漫到家中,气味非常浓郁,全屋都是烧烤味,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尤其家中小孩和老人。该店才刚开业,就已经严重影响生活 | 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8月24日14时47分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您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福臻家园4号楼餐饮店烧烤烟味弥漫到家中,气味非常浓郁,全屋都是烧烤味,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尤其家中小孩和老人。8月24日20时15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4号楼旁边有独立的三层商业用房,第一层有三家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明祥麻辣烫(**)店,北****公司,乐食轩(北****公司,均处在装修和筹备阶段,后厨没有发现食品和明火,暂时未正常营业。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负责人,只要后厨开火就要按照环保要求,确保油烟废气达标排放。2024年8月26日15时30分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并得到您的满意答复,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7 | 热线-240823-057800 | 市民反映,在**区马家堡****超市,****超市的空调室外机噪音非常大,影响休息,****超市空调室外机噪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23日20时1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超市空调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超市****超市****商场店),地址为**市**区角门北路甲8号。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街道、****超市管理人员联系,现场核查噪声源,经查,市民反映的空调室外机噪声,噪声源为附近居民使用的空调机出现故障引起,****超市空调设备。 2024年8月23日20时56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自己也进行了核查,确认噪声源为楼上邻居的空调室外机,并已联系物业进行协调,对我局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88 | 网络-240824-025443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草**路20号院南侧欣园融合菜油烟大留言原文:****餐厅你居民楼十米,油烟机早上很早启动,晚上10点多还在排出油烟,味大,呛嗓子!而且很吵闹!半夜还碗盘堆放在居民楼下。碰撞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 您好,关于您反映草**路20号院南侧欣园融合菜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生态环境局答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6日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您反映的欣园融合菜营业执照名称为**欣园****公司,注册地址为**市**花乡草桥欣园小区28号楼后**(**营街道草桥村),经现场检查,该单位后厨安装有2套、明档安装1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均正常,提供有8月2日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针对噪声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结合生产状态,合理使用风机等产噪设施,减少风机运行时间;强化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改变餐具转运存放地(远离居民楼),减少人为的噪声扰民。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曾于2024年5月19日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对该餐饮单位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依据5月20日检测机构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519-20425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明档油烟净化器后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2毫克/立方米、4.7毫克/立方米和2.07毫克/立方米,后厨西侧油烟净化器后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5毫克/立方米、4.2毫克/立方米和2.88毫克/立方米,后厨东侧油烟净化器后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5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和1.92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89 | 热线-240821-063745 | 市民反映,位置在**区蒲方路9号8****大卖场一层b019(赛百味门店),在赛百味(不是赛百味产生的油烟)门店周围就会有很强的油烟味,整个是一个底商,里面各种生活的门店,其中还有其他的商户,市民从朝**西侧的门(跟五号线蒲黄榆站是一个门)进去一层,有比较呛的油烟味,市民认为油烟的排放都超标了,市民希望相关部门查处一下,看是否达标,****大卖场一层油烟味超标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2024年8月22日10时43****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大卖场一层餐饮区油烟问题。****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8月22日10时45分,执法****办事处城管办工作人员,****大卖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执照名称为**物美****公司玉蜓桥店,经查该单位因油烟配套风机故障,风力不足,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造物美店餐饮区域油烟排放不通畅,****桥店限期维修风机,增加风量,清洗油烟设备设施;8月25日15****桥店完成整改,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8月25日18时,****环境局委托****监测中心****桥店五楼顶层油烟总排口取样监测,8月26日出具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25-20824-01号的监测报告显示:**物美****公司玉蜓桥店总排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5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7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21毫克每立方米,油烟排放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排放达标。 8月27日9时21分向诉求人反馈办理情况,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0 | 网络-240822-007934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底商油烟扰民留言原文:南庭新苑南区小区南侧的羊棒骨底商,晚上9点多从门前过,有一股强烈的油烟味,希望有部门去检查一下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22日11时10分对反映的油烟扰民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餐饮店,经营中餐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净化器由专用管道传至楼顶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油烟从门前泄露和明显油烟味。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于8月22日18时10分对该餐饮企业的油烟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8月23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22-20818号)显示该家餐饮企业排放的油烟检测值为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3.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59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油烟1.0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每立方米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产生环境违法污染问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91 | 热线-240818-005372 | 市民反映,**区马家堡西里56号楼地下**乡商家室外机,早上四点多就响,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来电反映室外机扰民。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18日9时4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马家堡西里56号楼地下**乡商家室外机,早上四点多就响,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来电反映室外机扰民。 ****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对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香注册名称为: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马家堡西里56号,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现场检查发现产生噪声是由该单位一台室外排风机故障产生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停止运行该设备并进行维修,于8月20日11时10分维修完毕,噪声扰民的问题得到解决。2024年8月21日9时03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2 | 网络-240819-000807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相关规定留言原文:家住**区**营街道黄土岗宜兰园一区,小区南门附****饭店。家里卫生习惯是每天开窗换气,但每到饭点的时候,都有一股股重油烟顺着南边窗户飘进家里,由于住房离底商较近,怀疑油烟是餐饮商排放所致。想咨询一下,是否有关于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相关规定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管油烟排放等相关环保问题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黄土岗宜兰园一区南门底商餐饮企业油烟扰民、咨询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标准以及监管的问题,生态环境局答复如下:为控制**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居住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局****监督局联合发布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限值。依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宜兰园一区南门底商有3家餐饮企业,营业执照的名称分别为**晋阳宏达面食馆、****管理中心和**百****公司,3家餐饮企业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针对油烟扰民的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公司)于8月20日中午用餐高峰期对上述3家餐饮企业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8月21****公司出具编号为GR240820Q010、GR240820Q011、GR240820Q012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晋阳宏达面食馆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1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和0.73毫克/立方米,****管理中心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2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和0.66毫克/立方米,**百****公司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1毫克/立方米、0.8毫克/立方米和1.23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17时22分将办理情况予以进行了电话反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93 | 热线-240820-032642 | 市民反映,****医院,地址**西马场路6号院14号楼,污水排放不达标,自己之前在这里工作,自己要投诉他们,来电反映投诉冠美口腔污水排放不达标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来电反映位于**西马场路6号院14号楼的冠美口腔污水排放不达标问题。经查,****医院营业执照名称为“****医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西马场路6号院14号楼-1至3层1-1内一层1F-004,2层2F-003、2F-004,经**腔医疗。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诊疗污水经臭氧消毒后排放,医院每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该单位及时维护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由于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4 | 网络-240819-046486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投诉首开华润城物业废气噪音污染住户 留言原文:整个小区只有12号楼出风口连续全天抽地****园区内部地面上,因住户楼层低,且窗户离排风口较近,深受大功率鼓风机嗡嗡响的噪音污染,甚至前几天连续24小时彻夜不停的响。同时抽到地面上的废气经常源源不断地灌进住户家里,呛的住户无法进门,一直不停的咳嗽。给物业反映希望停止对住户家中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被拒绝,并建议住户关好窗户别开。试问三伏天高温闷热,谁家能一直闷着不开窗透气长期噪音污染对听力伤害很大。长时间、大量的地库废气灌进住户家中,与故意投毒有什么区别希望物业尽快停止废气和噪音污染,还住户一个正常的环境,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环境局****中队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19日16时24分与您电话联系,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确定问题点位。您反映问题的情况为首开华润城物业废气噪音污染住户,整个小区只有12号楼出风口连续全天抽地****园区内部地面上,因住户楼层低,且窗户离排风口较近,深受大功率鼓风机嗡嗡响的噪音污染,甚至前几天连续24小时彻夜不停的响。同时抽到地面上的废气经常源源不断地灌进住户家里,呛的住户无法进门,一直不停的咳嗽。给物业反映希望停止对住户家中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被拒绝,并建议住户关好窗户别开。试问三伏天高温闷热,谁家能一直闷着不开窗透气长期噪音污染对听力伤害很大。长时间、大量的地库废气灌进住户家中,与故意投毒有什么区别希望物业尽快停止废气和噪音污染,还住户一个正常的环境的废气和噪音污染扰民问题。 ****环境局****中队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11时30分对看丹街道辖区内首开华润城物业废气和噪音污染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您反映废气和噪音问题是由于近期下雨地下车库潮湿,业主反映地下车库潮湿有霉味,物业开启通风设备除湿产生。8月19日下午通风设备已停止使用,现场未发现有明显噪声,物业负责人现场承诺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再开启通风设备,杜绝扰民问题。8月21日、8月22日连续两天现场复查,通风设备停止使用未再开启,您反映的废气和噪音问题消除。于8月22日14时4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22日14时53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您,您反馈8月20日后废气和噪音问题消除,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5 | 热线-240819-066712 | 市民反映,**区南三环洋桥南门涮肉,该门店在院子里面烧烤,导致油烟太大,空气污染严重,来电反映油烟造成空气污染问题。注:市民要求个人信息保密(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来电反映南三环洋桥南门涮肉,该门店在院子里面烧烤,导致油烟太大,空气污染严重,来电反映油烟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南三环洋桥南门涮肉营业执照名称为“**乙****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西罗园三区乙8号,经营餐饮服务,以火锅和烧烤为主。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室外无烧烤设备及烧烤痕迹,该单位烧烤设备位于后厨内,油烟经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该油烟净化系统为新更换的静电+UV光氧+活性炭复合处理工艺。由安华科创(北****公司8月19日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油烟检测结果达标。 由于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6 | 热线-240815-067843 | 市民反映,自家住在**区宛平街道京城雅苑小区,****停车场的排风严重噪音扰民,影响休息,来电反映核实地下车库排风噪音扰民问题。注:不需要街道回复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5日21时54分电话联系诉求人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是地下车库排风系统噪声问题。 执法人员同志于8月16日上午10时到位于**市**区宛平街道的京城雅苑小区,对该小区地下车库排风系统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停车场归北****公司负责运营。执法人员现场联****停车场负责人见面,并一同实地查看地下车库排风设施。经与该地下车库负责人了解,该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设备属于应急设施,由于近期雨大雨多,造成积水,为减少地下车库潮湿的情况,该公司才开启设施,一般不开启,现场检查时设备已关闭。经现场检查,该设备无故障问题。8月16日16时30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7 | 网络-240814-011028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烤串****饭店的标准留言原文:****饭店标准要求排烟管口应****中心、半径15米区域内最高建筑物3米进行排放。兄dei烤串不符合。油烟排放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望有关部门切实监督整改。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8月14日17时46分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您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兄dei烧烤油烟异味及选址的问题。8月14日20时15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烧烤店营业执照名****超市****公司,设烧烤操作间,装有油烟净化器和活性碳箱,设备正常清洗,检查发现净化器柜门密封不严,造成漏气,当即指导商户使用密封胶堵住漏点,同时要求商户将操作间门帘更换为密闭门帘,并调整工业风扇风向,阻挡烧烤间油烟味外溢,8月15日商户已完成整改。关于排烟排放口设置情况为:环境保护部2010年发布《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6.2.3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 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 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作为技术规范,无强制要求。2024年8月15日19时25分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8 | 热线-240814-020771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西罗园街道西罗园二区,小区北侧有工地施工,噪声扰民,希望****处理(已解释),来电反映施工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14日15时11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西罗园二区****剧院****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地址为**区西罗园四区19号,工程目前处于室内结构拆除阶段,施工单位为****。8月15日,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工地场界施工噪声进行了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15-20789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工地南场界噪声检测值为75分贝,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70分贝的限值。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4年8月16日11时2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99 | 热线-240813-023538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马家堡路33号路9号楼,9号楼****餐厅的油烟比较大,导致自己家无法打开窗户,希望紫光园把紫光园排油烟管道进行转移,来电反映希望紫光园更改排油烟管道位置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13日14时11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油烟扰民和烟道排口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马家堡路33号院9****餐厅营业执照名称为“**懿馨****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区洋桥北里24号1幢**106,为中型餐饮企业,主要经营清真食品、烤鸭等,后厨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一台。2024年8月14日17时20分,我局委托****对该单位油烟排放废气进行监测,8月15日出具的编号为GR240814Q004号监测报告显示,其油烟排放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烟道排口已移至远离居民楼一侧,企业表示将在现有净化器后端加装除异味装置,进一步减少油烟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4年8月16日17时06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0 | 网络-240813-033529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留言标题:**区顺三条18号抽风机扰民留言原文:**区顺三条18****花园,里面厂房屋顶有一个非常大的抽风机,每天晚上工作到11点,早晨五六点钟就开始工作,噪音特别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了解到您反映的问题情况为**区顺三条18****花园里面厂房屋顶有一个非常大的抽风机,每天晚上工作到11点,早晨五六点钟就开始工作,噪音特别大,反映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14时30分对上述点位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区顺三条18****花园为******公司****公司的办公地点,该单位设有内部员工食堂,二层楼顶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备,设备每日运行时间为6时30分至8时、中午11时至12时30分,鼓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对净化设备和风机进行降噪处理,确保达标排放。8月16日14时复查,该单位已停用设备。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1 | 网络-240812-025908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大胖地摊麻辣烫饭馆烧烤烟太大留言原文:政府您好,我这是成寿寺路鑫源国际五号楼楼上居民,楼下小饭馆每天晚上烧烤排烟直接排到外边,熏的我们不敢开窗,找物业物业保安说饭馆老板骂人管不了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12日下午15时到您反映的点位核实了解情况,经核实,成寿寺路鑫源国际五号楼底商大胖地摊麻辣烫饭馆,营业执照为******公司,装有抽油烟机一台,现场检查时未使用,废气管道直接接入商住楼的公共管道。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严格落实油烟排放要求。8月15日复查,该单位已将排烟管道拆除,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2 | 热线-240813-067712 | 市民反映,在丰****超市4层,市民称4层的鼓风机损坏两天,现在声音已经超过200分贝,声音非常大,导致市民无法休息,市民希望尽快核实处理解决,来电反映鼓风机损坏噪声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同志于2024年8月14日14时45分与市民电话核实,市民反映问题为丰****超市4层,鼓风机损坏2天,声音非常大,导致市民无法休息。执法人员向诉求人已反馈噪声问题确认为麦当劳商家风机噪声。 ****环境局执法人员已于8月13日联合亿潼隆物业负责人对4层楼顶噪声进行核实,确定为麦当劳风机轴承损坏产生噪声,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餐厅,经营快餐服务,后厨有3套油炸锅和2台煎锅,安装1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每月清洗一次,产生噪声的是麦当劳四层楼顶风机轴承损坏风叶轮左右摆动撞击产生噪声。为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店立即对风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彻底解决风机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8月14日上午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13日夜间21时49分已更换风机轴承,解决了风机噪声问题。2024年8月15日11时18分已电话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3 | 热线-240813-067437 | 市民反映,**区****中心4楼顶楼的设备发出很响的声音,发动机的声音,设备运行的噪声,造成扰民,持续好几天了,希望治理一下,来电反映设施设备噪声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同志于2024年8月13日21时45分与市民电话核实,市民反映问题为****中心4层楼顶设备发出很大噪声扰民。执法人员向诉求人已反馈噪声问题确认为麦当劳商家风机噪声,正在进行维修。 ****环境局执法人员已于8月13日联合亿潼隆物业负责人对4层楼顶噪声进行核实,确定为麦当劳风机轴承损坏产生噪声,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餐厅,经营快餐服务,后厨有3套油炸锅和2台煎锅,安装1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每月清洗一次,产生噪声的是麦当劳四层楼顶风机轴承损坏风叶轮左右摆动撞击产生噪声。为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店立即对风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彻底解决风机噪声扰民问题,该店13日夜间21时49分已更换风机轴承,2024年8月14日上午对该店进行复查,解决了风机噪声问题。2024年8月15日10时57分已电话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4 | 热线-240813-017429 | 市民反映,丰****超市的楼顶有机器在运作,市民表示24小时都不停,市民表示这个机器运作的噪音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处理,可以解决问题或者增加降噪设备,****超市楼顶机器噪音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同志于2024年8月13日9时10分与市民电话核实,市民反映问****超市楼顶机器设备噪声扰民,要求执法人员去举报人家看楼顶设备噪声源。 ****环境局执法人员于8月13日到举报人家中,并电话通知亿潼隆物业负责人对楼顶噪声进行核实,确定为麦当劳风机轴承损坏产生噪声,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餐厅,经营快餐服务,后厨有3套油炸锅和2台煎锅,安装1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净化设施,产生噪声的是四层楼顶风机轴承损坏风叶轮左右摆动撞击产生噪声。为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店立即对风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彻底解决风机噪声扰民问题。该店13日夜间21时49分已更换风机轴承,2024年8月14日上午对该店进行复查,解决了风机噪声问题。2024年8月14日17时30分已电话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5 | 热线-240811-049422 | 市民反映,自家在**区新村街道首经贸中街1号院3号楼,****烧烤店,每到晚上都有油烟味,一开窗就有油烟味,整个屋子里都是,希望相关部门处理,****烧烤店油烟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12日8时56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为首经贸中街1号院3****烧烤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12日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门头名称为“看丹桥老头烧烤”,营业执照名称为**巨群****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首经贸中街1号院1号楼01层01内042****社区),该单位主要从事烤串服务,后厨有2套烤串设施,安装1台高效油烟净化器,现场检查时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扰民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公司)于8月12日18时29分对该单位餐饮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8月13日,检测机构出具编号为GR240812Q007的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废气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2毫克每立方米、0.8毫克每立方米和0.67毫克每立方米,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每立方米、5.0毫克每立方米和10.0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 上述办理情况已于8月14日15时47分与诉求人电话进行了反馈,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诉求人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106 | 网络-240812-041673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扰民留言原文:**区靛厂路商业街****酒店,楼顶空调设备梳于维修,噪音极大,如同防空警报声,在周边楼上听得极为清楚,在酒店后方与侧后放同样很清楚,给附近居民造成极大影响,夜晚睡觉影响极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还人民清静环境 |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8月14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区靛厂商业街5号楼进行检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酒店****公司,主营餐饮住宿业务,六楼顶建有水冷机组2台,一主一备。经现场检查,有一台机组存在故障,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停用该故障设备,该企业负责人已现场停用,并启用备用机组。8月15日,执法人员进行了复查,备用机组运行正常,未发现噪声问题。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107 | 热线-240810-014676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大红门街道光彩北路8号院1号楼,****体校食堂,食堂房顶放着防油污的设备,噪音特别大,早上五六点钟开始,一响基本就是一天,严重噪音扰民,希望加装防噪音装置,****学校食堂加装防噪音装置。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10日15时2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体校食堂风机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体校全名为**市木****学校****管理中心),****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为**市**区光彩北路4号。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市民反映的设备噪音问题,噪声源为木****学校内部食堂排风机,该单位近期正在进行排烟系统改造,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器,对风机及隔声系统进行了检修,为提高降噪效果,该单位又在排烟烟**加包了隔声棉,进一步减少了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4年8月13日09时4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8 | 热线-240808-068104 | 市民反映,**区张仪村路橡树澜湾小区,小****烧烤店,油烟都飘到家里味道特别大,希望看能不能改改排烟方向,来电反映烧烤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9日10时1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张仪村路橡树澜湾小区,小****烧烤店,油烟都飘到家里味道特别大,希望看能不能改改排烟方向,来电反映烧烤油烟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9日11时10分对该单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北****公司,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均运行正常,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道。2024年8月9日18时10分我局委托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单位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R240809Q006)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2毫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1.49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属于达标排放。2024年8月12日17时5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09 | 热线-240809-007685 | 市民反映,自己位于**区角门北路,****饭店叫鸦儿李记,****饭店每天早上4点开始炸东西,油烟味特别大,后面都是大功率空调外机,正对市民家前面10米左右吹热风,从每天早上4点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市民表示每天窗户都开不了,影响周边环境,****饭店可以把大功率空调外机往东边排风,东边是一个两栋楼过道,这样不影响,****饭店油烟味道大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9日15时1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位于**区角门北路,****饭店叫鸦儿李记,早上4点开始炸东西,油烟味特别大,****饭店油烟味道大,油烟扰民问题。2024年8月10日10时50分对市民反映的油烟扰民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市****饭店营业执照名称:**鸦儿****公司,该单位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排放问题,****环境局委托****监测中心于2024年8月10日11:00对**鸦儿****公司餐饮业大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8月12日出具的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810-20768号)显示该单位油烟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3.8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45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浓度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于8月12日11时0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12日15时13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0 | 热线-240809-044459 | 1.问题点位:******社区赵公口小区2.被诉企业名称:虾公虾婆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居民家楼下4.主要扰民时段:早上8:00一直到晚上21:005.主要诉求:希望处理餐馆油烟扰民的问题6.其他问题:市民反映,小区17号楼楼下的餐馆虾公虾婆往外冒黑烟,很严重,没有一点防范措施,小区的环境污染的厉害,之前举报过,管了,这个问题好了一点,100多户的居民反应都很大,自己住在十几层,没有办法开窗户,严重影响市民的心理健康,自己猜测店里把防空气污染的设施给拆了,过滤设施没有了,糊焦虾油子味很大,都是致癌物,下完雨,想开窗,都开不了,一开窗户,味道就进来了,街道不作为,和他们勾搭,包括环保的工商的都勾搭着来了就检查检查,检查后会好几天,店里的伙计经常在车后面撒尿,破坏我们的车,希望尽快处理,希望处理餐馆油烟扰民的问题。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10日11时30分到达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社区赵公口小区虾公虾婆油烟扰民问题。经查,该单位为“****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赵公口13号,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请有资质的单位清洗,净化设施运行正常。2024年8月10日11时40分,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单位油烟排放废气进行监测,8月12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10-20769号监测报告显示,其油烟排放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1 | 热线-240808-048483 | 市民反映,在**区丽泽路1号院,外面的空调外机声音非常大,很扰民,****商铺的空调外机,之前小区是有隔音板的,在一个月前给拆除了,非常受影响,来电反映店铺空调外机声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8日18时1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市**区**区丽泽路1号院店铺空调外机声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9日10时49分对**市**区**区丽泽路1号院店铺空调外机声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餐饮服务,在商铺南侧一层平台上有废弃的油烟净化设施及配套风机1套,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开启了废弃的产噪设备产生造成噪音扰民。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单位负责人停止使用该产噪设备,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企业遵照执行,并自主将废弃的产噪设备拆除。8月11日17时31分,经复查,****商铺南侧一层平台上的废弃的产噪设备,避免噪声扰民。 2024年8月12日7时5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2 | 热线-240807-046718 | 市民反映,**区王佐镇家和公寓对面,有个小厂房生产玻璃,但是烧胶味道刺鼻,要求职能部门尽快处理。来电反映厂房生产玻璃胶皮味道污染环境。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7日16时4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市民反映的问题为王佐镇**洼村622号院有厂房生产玻璃胶皮味道。执法人员于8月8日21时10分到达**区王佐镇**洼村622号院内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中心村大队所有,大院内用于工人居住,没有厂房生产玻璃工艺,现场未闻到烧胶味道和其它异味。2024年8月9日13时0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3 | 热线-240808-000917 | 市民反映,**区六里桥街道西局欣园南区1号楼5****饭店了,对方的餐饮抽烟机非常扰民,这个问题存在两三天,自己都无法睡觉,8月6日开张了,7号试点,现在正是开张了,扰民,****饭店抽烟机扰民问题。 | 接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8日20时50分与举报人电话取得联系,举报人称**区六里桥街道西局欣园南区1号楼5****饭店了,对方的餐饮抽烟机非常扰民,这个问题存在两三天,自己都无法睡觉,8月6日开张了,来电反映抽烟机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8月9日,执法人员对西局欣园南区1号楼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西局欣园南区1****公司为******公司,该公****超市、咖啡厅、网吧、台球厅、餐馆等13家商铺,****超市、****饭店6号开始营业外,其它商铺尚处于招商装修阶段,5层餐饮单位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均采取了降噪措施,还没有营业,产噪设备未使用,现场未发现噪声问题。2024年8月9日14时11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4 | 网络-240806-069861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噪音震动扰民留言原文:**区诺德二期6号楼1层,疆WEI餐厅厨房风机使用时噪音震动,楼上感觉在地震一样,经测试达到68分呗,振感强烈,人长时间待在其中头昏脑涨,****餐厅,早中晚都在营业,****商铺带来很大困扰,我们找物业到其店进行协商,物业反馈店主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整改。望上级单位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7日9时04分与您电话联系,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确定问题点位。您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诺德二期6号楼1层,疆WEI餐厅厨房风机使用时噪音震动,楼上感觉在地震一样,经测试达到68分呗,振感强烈,人长时间待在其中头昏脑涨,****餐厅,早中晚都在营业,****商铺带来很大困扰,我们找物业到其店进行协商,物业反馈店主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整改。望上级单位进行协调处理解决的噪声扰民问题。 ****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诺德二期物业负责人对您的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7日10时50分对该单位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经营餐饮服务,营业执照名称为**艾****公司 ,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博物馆东路1号院1号楼1层110,经营时间为9时30分至22时00分,油烟净化设备风机采取了隔声罩、减振垫等隔声降噪措施。现场要求该单位负责人排查维护相关设备、完善隔声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减少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8月9日14时3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该单位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您单位工作人员反映噪声明显降低。****环境局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监测中心)对您单位222客房中部和公共区前台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昼间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09-20766号的检测报告显示您单位222客房(A类房间)中部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和背景值均为28.5分贝、公共区前台(B类房间)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和背景值均为36.9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2类区A、B类房间室内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分别为45、50分贝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于8月10日14时4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10日14时58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您,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5 | 热线-240805-035523 | 市民反映,****广场****广场地下一层油烟特别大,特别呛,油烟现在已经快到点把火就可以着了,具体哪家店不知道,地下一层没有空调没有通风,油烟弥漫整个楼层,而且附近有健身房,食堂,小吃摊,人员密度很大,市民称第一影响呼吸健康,第二有消费隐患,来电反映地下一层油烟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5日15时24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广场****广场地下一层油烟特别大,特别呛,油烟现在已经快到点把火就可以着了,具体哪家店不知道,地下一层没有空调没有通风,油烟弥漫整个楼层,而且附近有健身房,食堂,小吃摊,人员密度很大,市民称第一影响呼吸健康,第二有消防隐患,来电反映地下一层油烟问题。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及执法人员一同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5日17时29****广场****广场地下一层油烟及消防隐患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国诚****公司,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油烟影响呼吸健康问题,****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单位(****)于8月6日10时30分对该餐饮单位厂界臭气浓度排放进行检测,8月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为GR240806Q011)显示,该单位用餐区东侧恶臭气体浓度为17(无量纲)、用餐区东侧10m 处恶臭气体浓度为15(无量纲),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规定的2类区(现有)20(无量纲)标准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限值。针对消防隐患问题,****支队现场检查,该单位安全出口未锁闭,室内消火栓压力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正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正常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该投诉件于8月8日9时31分办理完毕。 2023年8月8日10时01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6 | 热线-240808-000352 | 市民反映,丰****宠物店门口,干活的汽车存在黑烟情况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来电反映汽车冒黑烟问题。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8日9时20分电话联系诉求人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是机动车尾气冒黑烟问题。 执法人员于8月8日下午15时约检车辆京KBP956进行现场检查并检测该车辆尾气排放情况。经查,该车隶属于**市市****公司所有,****公司拉货使用。检查时,我****公司对上述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检测结果林格曼黑度二级,超过林格曼一级的限值标准,我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维修后复检。 8月8日15时40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17 | 网络-240804-028164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酒店排风系统扰民留言原文: 全体1号楼客厅、卧室、厨房窗户、阳台朝西侧的住户饱受噪音污染****酒店楼顶朝东向安装了两台大型风机,昨天开启后产生了巨大噪音,咱整个朝西住户各房间都能听到非常大的隆隆噪音,现在是夏季大家都关窗开空调都这样大的噪音,春秋冬窗户打开时噪音会更大,严重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核查。2024年8月5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酒店排风系统扰民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酒店,经营地址为**市**区西罗园一区甲二号,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餐厅后厨排风系统进行了更新改造,更换了两台排风机,在调试运行中,因采取的降噪措施不够到位,且排口位置正对居民,设备运行时,噪声较大,造成噪声扰民。针对此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该单位积极配合,立即联系降噪治理单位,并承诺半个月内按照要求对排风机噪声进行深度治理,采取更加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同时将排口方向进行调整,彻底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18 | 热线-240804-032304 | 市民反映,****基地1层“汉威国际”饭店,8月3日自己和朋友在这里吃饭,里面的烟味很大,自己认为是坏了,联系了服务人员也不管用,自己打算还来吃饭,希望尽快处理,****饭店烟味很大希望尽快处理。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4日17时17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确定问题点位。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看****基地1层“汉威国际”饭店烟味很大的油烟扰民问题。 ****环境局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5日9时50****基地1层“汉威国际”饭店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庭苑和穗(**) ****公司,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市**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一区1号楼-4至7层01内1层44室,经营中餐,安装有1套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油烟净化设备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到楼顶,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烟异味。2024年8月6日10时54****环境局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对该单位进行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现场取样检测,8月7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GR240806Q003号)显示其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2、1.2、0.89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为1.0、5.0、10.0毫克每立方米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于8月7日17时0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7日17时09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19 | 热线-240803-009457 | 市民反映,**区六里桥街道莲怡园北路老金记炸货铺,楼下一层商户有两个排风扇声音提别大,多次联系物业没有解决问题,来电反映排风扇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4日10时与诉求人电话取得联系,诉求人称**区六里桥街道莲怡园北路老金记炸货铺,楼下一层商户有两个排风扇声音提别大,来电反映排风扇扰民问题。2024年8月5日,执法人员联合物业负责人对老金记炸货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老金记炸货铺营业执照名称为《农味多****公司》,主要经营炸货,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风机位于一层顶棚内,采取了降噪措施,无排风扇等设施,未发现明显噪声问题。2024年8月5日14时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20 | 热线-240803-017884 | 市民反映,自己在**区洋**里40****菜市场门口两家饭馆没有装油烟管道和净化设备,在饭馆内吃饭非常呛人,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来电反映饭馆内没有装油烟管道和净化设备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3日16时36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饭馆内没有装油烟管道和净化设备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洋**里40****菜市场门口两家饭馆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万****公司”和“**万客利****公司”。其中“**万****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永外洋**里丁40号,为小型餐饮企业,主要经营面条、包子和烙饼,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台。“**万客利****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永外洋**里丙40号,为小型餐饮企业,主要经营快餐,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台。8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以上两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单位油烟净化系统运行正常。2024年8月5日14时20分,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以上两家单位油烟排放废气进行监测,8月6日出具的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05-20751-01号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05-20751-02号监测报告显示,其油烟排放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 2024年8月6日12时0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21 | 热线-240805-042168 | 企业咨询,企业是**企业,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想知道通过哪个平台可以办理,企业名称:****管理科****公司,经营地址**区西三环中路90号16层,来电咨询核实哪个平台可以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 2024年8月6日10时02分,****自然生态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咨询人,就企业如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问题进行答复,现场指导企业通过首****生态环境局进入政务服务平台后即可办理,企业来电人表示已知悉办理平台和办理流程,对答复表示满意。 |
122 | 热线-240729-054637 | 市民反映,**区**桥**盛世市场往南160****烧烤店没有油烟净化,造成了空气污染,要求环保部门上门查处关停,****烧烤店污染空气的问题。 | 接此件后,按照法律职责,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17时40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区**桥**盛世市场往南160****烧烤店油烟直排扰民问题。2024年7月29日18时4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经营餐饮服务,经营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烧烤净化车和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未发现烤肉油烟直排问题。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单位(****)于2024年7月30日对该单位油烟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于2024年7月3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R240730Q007)显示其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2毫克/立方米、2.3毫克/立方米、1.42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该诉求件于2024年8月1日9时办理完毕。 2024年08月01日09时4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23 | 热线-240728-039480 | 市民反映,**区润园小区西侧,店名:老五烤串(老五小吃),门店用炭烤羊肉串,烟味特别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这烟味全部都往窗户里面飘,希望进行处理,来电反映炭烤串烟味大影响小区居民的问题。 | 接此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8日21时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为**区润园小区西侧老五烤串(老五小吃),门店用炭烤羊肉串,烟味特别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来电反映炭烤串烟味大影响小区居民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29日15时20分对**区润园小区西侧老五烤串餐馆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老五烤串(老五小吃)营业执照名称******公司,该单位从事餐饮服务,使用一台烧烤炉,安装有一套静电、炭吸附复合式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每个月清洗维护,提供有油烟净化器清洗报告,未发现油烟净化问题,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道。7月29日18:10分我局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对该餐馆排放油烟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GR240729Q008)显示,排放浓度油烟0.6毫克/立方米、颗粒物2.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12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限值标准(限值为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为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7月31日9时2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24 | 热线-240726-009717 | 市民反映,**区西五环由南向北方向,蓝牌 ,厢式江淮星锐汽车,车身是白色的,冒黑烟,可以闻到尾气味,因此市民判定环保不合格,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来电希望解决机动车尾气冒黑烟的问题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7日9时电话联系诉求人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是机动车尾气冒黑烟问题。 执法人员于7月31日下午约检车辆京Q695S0进行现场检查并检测该车辆尾气排放情况。经查,该车隶属于******公司所有,****公司拉货使用。7月31日14时我****公司对上述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检测结果1.76m-1,超过限值0.77m-1的限值标准,我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维修后复检。7月31日15时办理完毕, 7月31日15时30分,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25 | 热线-240729-047817 | 市民反映,**区六里桥街道西局欣园南区2号楼,1号楼5****饭店了,对方的餐饮抽烟机非常扰民,这个问题存在两三天,自己都无法睡觉,来电反映抽烟机扰民问题。 | 接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17时23分与诉求人电话取得联系,诉求人称**区六里桥街道西局欣园南区1号楼5****饭店了,对方的餐饮抽烟机非常扰民,这个问题存在两三天,自己都无法睡觉,来电反映抽烟机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对西局欣园南区1号楼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西局欣园南区1****公司为******公司,该公****超市、咖啡厅、网吧、台球厅、餐馆等13家门市,现在处于招商装修阶段,部分餐饮单位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均采取了降噪措施,还没有营业,产噪设备未使用。7月29日15时,消防部门对该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开启强排风报警设备,产生噪声,不是抽油烟机产生的噪声。****公司核实消防排风设备依据消防部门维护要求,一年进行1至2次试机,以保证消防排风设备能够正常使用,试机时会产生噪声。我局****公司以后试机时提前告知居民,尽量降低噪声和减少试机时间。2024年7月31日11时4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26 | 热线-240729-042405 | 市民反映,**区**桥街道西****广场西南角,****广场生活制冷,有五个制冷的大风扇,总闻到氨气的味道,怀疑是氨气漏了,非常危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情况,来电反映核实是否是氨气泄露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29日18时27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桥街道西****广场西南角,****广场生活制冷,有五个制冷的大风扇,总闻到氨气的味道,怀疑是氨气漏了,非常危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情况,来电反映核实是否是氨气泄露问题。 ****环境局****大队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29日17时50分对**区**桥街道西****广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广场西南角无制冷风扇。执法人员经过摸排,诉求人反映的五个制冷****广场东南角的**冷却塔,该冷却塔以水作为循环冷却剂,无氨气泄露问题,检查现场也未闻到有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于检查现场与诉求人进行电话沟通,告知调查结果,消除顾虑。 2024年7月29日18时27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27 | 网络-240728-004932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餐馆油烟排放呛人留言原文:角门北路 草**路出口** 几个站饭馆 油烟排放呛人 没有处理 或者处理不合格 污染环境 绿水**就是**银山 还首都市民一个蓝天注:详见附件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角门北路与草**路交叉口东北侧油烟扰民的情况,生态环境局答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对您反映的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点位有2家餐饮单位,营业执照名****餐厅有限公司和北****公司,2家单位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针对油烟扰民的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于同日对上述2家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7月30日,检测机构出具编号为GR240729Q005和GR240729Q006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公司烟道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3毫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和0.67毫克/立方米,北****公司烟道排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6毫克/立方米、3.2毫克/立方米和1.98毫克/立方米,2家餐饮单位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128 | 热线-240725-011180 | 市民反映,**区北大地三里底商有几家餐饮(**香、麻辣烫、包子、家常菜),原来小区院里都没有油烟,现在能闻见油烟,希望有关部门去查一下,来电反映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25日16时57分电话与市民联系,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北大地三里底商**乡、麻辣烫、包子家、常菜油烟味大的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7月25日17时00分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北****公司第86分公司、北****公司、**市****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路79号六幢一层。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各有1套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均运行正常。其中北****公司、**市****公司共用一个排放口,四家餐饮现场提供有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我局于7月26日中午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监测中心)对上述餐饮单位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依据7月29日出具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26-20706-01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油烟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毫克/立方米、3.1毫克/立方米和2.45毫克/立方米;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26-20706-02号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油烟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毫克/立方米、2.9毫克/立方米和1.65毫克/立方米;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26-20706-03号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油烟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毫克/立方米、2.8毫克/立方米和1.56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2024年7月30日10时办理完毕,2024年7月30日10时32分执法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29 | 热线-240726-030490 | 市民反映,位于**区马家堡中路**小笼包,每天都把蒸包子的炉气往外排,天气越来越热,每次经过店门口都很难受,来电反映商家外排炉气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7日16时16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问题为位于**区马家堡路**小笼包,每天都把蒸包子的炉气往外排,天气越来越热,每次经过店门口都很难受,来电反映商家向外排炉气的问题。 ****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28日10时05分对市民反映的商家向外排炉气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小笼包营业执照名称:****餐饮店,该单位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市民反映的商家向外排炉气的问题****餐饮店营业时未在集烟罩下操作,蒸包子产生的蒸汽向外排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改正。于7月28日10时35分办理完毕。 2024年7月29日9时2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0 | 热线-240724-048529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王佐镇翡翠**项目二期,该项目的地下室有排风机,相关部门没有对排风机做任何的噪音处理,并且噪音超过了法定分贝,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困扰,给居民的情绪造成焦虑,刚刚开排风机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业主在反映这个问题了,但是没人解决,自己住在一层,当地下室的排风机工作的时候,自己家的地面都在颤动,自己希望相关部门能做好安全的降噪及降音处理后再开启排风机运作,如果不对排风机做降噪及降音处理就开始运作属于违法行为,并且也说明该项目也是不合格的,来电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对小区地下室的排风机做降噪及降音处理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18时0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市民反映的为噪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于7月24日19时51分到达**区王佐镇翡翠**二期小区内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小区3号居民楼地下二层设备间内安装有排风机1台,因风机设备老旧问题,开启时产生较大噪音并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产生噪音扰民,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风机已停止运行不再使用,噪音扰民问题已解决。2024年7月25日15时4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1 | 热线-240724-052844 | 企业反映,自己****公司,制造时需要使用佛利昂,****环保局的****公司,称自己储存的佛利昂需要审批手续,自己不清楚自己使用是否需要审批手续,以及审批手续应该在哪里申请,来电反映核实使用佛利昂是否需要审批手续以及审批手续在哪里办理问题。 | 2024年7月25日10时06分,****执法同志电话联系**来****公司来电人,联系核实了解相关情况。2024年7月26日14时40分,****执法同志当面就企业咨询问题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为:根据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环境保护局文件(京环发[2016]11号)《****保护局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管理的通知》中备案范围第8条从事含ODS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在属地环保部门备案。根据该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经核查该企业2023年6月15日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已进行了一次性备案。企业来电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
132 | 热线-240723-066903 | 市民反映,**市**区的空气质量非常差,希望相关部门检测一下空气中的成分,处理一下空气质量差问题,来电反映**区空气质量差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大气科同志于2024年7月24日17时59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怀疑空气中有硫化物,导致其呼吸不畅,口中有异物感。 ****环境局大气科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联系。自2013年,国家发布“大气十条”、**市制定出台《**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来,**区围绕“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污染减排、清洁降尘”等方面,采取体系规划、区域协同治理、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激励公众参与等方式,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污染治理步伐加快,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从近年来市级部门对我区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污染物考核结果上看,二氧化硫(SO2)浓度持续达标,稳定保持在个位数水平。综上所述,当前我区二氧化硫(SO2)浓度已达到国家标准,不会损害身体健康。并于2024年7月26日16时25分办理完毕。 2024年7月26日16时2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33 | 热线-240722-003043 | 1.问题点位:**区宛平街道晓月苑二里11号楼楼下2.被诉企业名称:无招牌名称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位于居民家楼下4.主要扰民时段:早上5.主要诉求:餐饮单位与居民家位置距离较近、油烟异味呛人、搬离。6.其他问题:****商店,后改成了早点店,家里都是炸油条的异味,希望协调搬离。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23日11时26分电话与市民联系,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宛平街道晓月苑二里11号楼楼下餐饮单位油烟扰民问题。于7月22日9时38分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晓月二里11号楼西侧**1层101室,主要经营早餐服务,产生油烟扰民问题的原因是电炸锅炸制油条产生异味,电炸****设备处理油烟废气(油烟废气排放筒不符合检测条件)。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符合检测条件(治理期间停止使用油炸锅);2024年7月23日10时23分执法人员复查该单位已将油炸锅电源切断。2024年7月25日10时23分已将上述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市民的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工作。 |
134 | 热线-240719-013120 | 市民反映,**区石榴庄街道怡和世家小区,4****超市和饭馆)楼顶安装的排风机器噪音很大,前几天晚上比较响,这几天白天响,7月19日上午不到九点开始响,噪音比较大,市民称自己住的小区是西边有马路安装隔音板了和现在东边有噪音,严重影响生活,来电反映噪音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19日17时3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羊添福铜锅涮肉排风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19日17时40分对该单位排风噪声扰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羊小乐****公司,经营铜锅涮肉,在楼顶平**装油烟净化设备,有配套风机1台,正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时产生噪声明显,当即要求企业停止试运行,要求及时对设备移位维修并加装降噪设施,消除异常噪声。7月23日下午,企业完成设备移位改造维修,异常噪声消除。7月23日14时54分与诉求人反馈办理情况,在现场开启设备情况下,诉求人开窗感受风机运行声音传播情况,表示没有异常声音,问题得到解决,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5 | 网络-240717-063782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留言标题:**桥路17号大牙烧烤草原牧驴老**铜锅涮肉坊留言原文:每天傍晚开始烤肉烟大直接排放污染严重周围的居民不能开窗,希望治理。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16时09分对**桥路17号大牙烧烤草原牧驴老**铜锅涮肉坊傍晚烤肉油烟直排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博汇****公司,经营餐饮服务,经营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烧烤净化车和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PVC管排放到周边小区的出入通道处,现场未发现烤肉油烟直排问题,造成油烟扰民的主要原因是烧烤房油烟排放口位置设置不合理。针对烧烤油烟扰民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烧烤作业,对烧烤房油烟排放管道排口进行改造,将管道并入该单位主油烟管道,经主管道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高空排放。2024年7月19日16时45分,经复查,该单位已将烧烤房原有的油烟排放口进行封堵,油烟排放管道并入主管道,经主管道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高空排放。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6 | 热线-240717-047242 | 市民反映,**区胜道博岳卡丁车场**店,特别的大,一股燃烧机油的味道,尤其周六、周日和周一尤其严重,希望查一下符不符合标准是否有危害。来电反映希望核实卡丁车场尾气是否达标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18日12时5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是**区胜道博岳卡丁车场**店在营业过程中卡丁车尾气排放造成异味扰民的问题。 ****环境局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18日15时45分对该卡丁车场尾气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园区****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共有卡丁车26辆(平时运营成人车10辆、儿童车5辆),现场检查时车辆运行正常,针对卡丁车尾气排放造成异味扰民的问题,****环境局委托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检测中心)于诉求人要求的时间(周六、7月20日9时50分)对卡丁车场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7月22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20-20676号]显示其车场周边VOC、NOx的检测结果为:1.氮氧化物:西北厂界0.068毫克每立方米,东南厂界0.086毫克每立方米,东厂界0.085毫克每立方米,南场界0.084毫克每立方米;2.非甲烷总烃:西北厂界0.48毫克每立方米,东南厂界0.72毫克每立方米,东厂界0.72毫克每立方米,南厂界0.70毫克每立方米,均未超过**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为氮氧化物0.12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2.0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 2024年7月22日15时3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7 | 热线-240719-028053 | 市民反映,**区方庄芳群园一区峨眉酒家的排风机的噪音特别大,****饭店排风机噪音大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19日12时5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峨眉酒家位于芳群园一区3号院内排风噪声扰民问题。 2024年7月19日16时40分对该单位排风噪声扰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国运****公司,经营中餐,在四楼平**装油烟净化设备,有配套风机1台,正常运行,无异常噪声;在其楼西侧位于芳群园一区3号院装有新风系统,因螺丝松动,新风系统开启时段,震动产生噪声明显,当即要求企业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消除异常噪声。7月20日下午,企业完成新风系统设备维修,异常噪声消除。7月20日18时57分与诉求人反馈办理情况,在现场开启新风设备情况下,诉求人开窗感受新风运行声音传播,表示没有异常声音,问题得到解决,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38 | 网络-240718-045912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草桥烧烤油烟扰民 留言原文:草桥欣园一区西门****烧烤店,一天到晚打开窗户就有一股子味,从楼下飘到楼上,严重扰民,来检查以后好了几天,这周二周三开始又恢复原样!烟道口离居民楼太近! | 您好,关于您反映草桥欣园一****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生态环境局答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点位有3家单位涉及烧烤服务,我局执法人员曾于2024年7月10日对该点位油烟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3家单位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公司、**聚点****公司****烧烤店,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针对油烟扰民的问题,我局曾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于7月10日夜间用餐高峰期对上述2家具备检测条件的烧烤类餐饮单位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经调取7月11****公司出具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10-20641-03号和(H检)字(2024)第0710-20641-01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公司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3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和2.05毫克/立方米,**聚点****公司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6毫克/立方米、3.4毫克/立方米和11.6毫克/立方米,其中**聚点****公司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过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整改并拟对其立案调查处理,截至7月21日,该单位已更换静电极板同时加装活性炭箱。 由****烧烤店7月11日不具备检测条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整改。7月19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于夜间用餐高峰期对其进行了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7月20****公司出具编号为GR240719Q004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1号、2号和3号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2毫克/立方米、2.3毫克/立方米、0.96毫克/立方米,0.1毫克/立方米、0.4毫克/立方米、0.64毫克/立方米,1.3毫克/立方米、2.3毫克/立方米、1.13毫克/立方米,其中1号和3号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超过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1.0毫克/立方米),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拟对其立案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7月22日14时11分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139 | 网络-240718-016152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 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进入夏季,严重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留言原文: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进入夏季,严重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10时20分对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处共有五家餐饮单位,分别是北****公司、****餐厅****公司、**王****公司、**松璟****公司,****公司****餐厅均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执法人员调取了4月22日、5月10日的检测报告,所有报告(分别为(H检)字(2024)第0422-20331-01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2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3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1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3号))显示,监测项目油烟检测结果分别为0.4毫克每立方米、0.3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0.4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颗粒物检测结果分别为3.9毫克每立方米、4.0毫克每立方米、2.9毫克每立方米、3.1毫克每立方米、2.6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分别为5.58毫克每立方米、7.79毫克每立方米、4.78毫克每立方米、1.92毫克每立方米、1.37毫克每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为油烟1.0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为达到深度治理效果,执法人员已协商此处5****公司自主加装油烟光氧活性吸附装置,改装部分油烟管道方向,并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异味。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办理情况无法通过电话向您答复。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140 | 热线-240718-064312 | 市民反映,**区靛厂路****烧烤店,烧烤店油烟扰民严重,影响居民休息,****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09时06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执法人员于7月19日11时51分到达**区云岗西路17号院的西域克里木美食饭馆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饭馆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后厨设有炒灶3眼,门口设置有烧烤车一台用于烤串,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检查发现门口位置烧烤车用于烤串时,由于配套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因电路原因未能正常运行,导致产生的油烟不能完全处理,造成油烟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饭馆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该饭馆烧烤车已于当天停止使用并联系相关厂家进行了维修,目前油烟净化设施已能够正常使用。另检查发现该饭馆门口东北方向10米处存在露天烧烤现象,产生的油烟较大,我局执法人员已联系属地和城管部门进行协办,目前露天烧烤已取消,油烟扰民问题已解决。2024年7月22日09时2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1 | 网络-240719-006050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酒店风机噪音污染留言原文:****酒店风机噪声问题,在2022和2023年,紧邻的太****环保局反馈过。****环保局回复,风机属于带病工作,所以有噪音,他们会联系厂家尽快维修,并且在风机出口设置隔音棉作为应急方案。一年多过去了,隔音棉从远处看已经破烂不堪起不到隔音效果,风机依然没有维修,噪音又出现了,希望环保局这次能督促他们彻底解决噪音问题。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09时16分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您反映问题的****酒店风机噪音问题。针对此情况,****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09时55****酒店风机噪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酒店****公司,经营酒店管理,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1套,配套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风机出口隔音棉破损,造成噪音扰民。针对风机噪音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立即更换隔音棉,并建议对风机隔声降噪设施进行升级。2024年7月19日15时01分,经复查,该单位已更换隔音棉。2024年7月22日9时19分11秒已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2 | 网络-240718-050658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星河苑2号院1号楼底商养老驿站餐饮严重污染小区环境留言原文:星河苑2号院1号楼底商养老驿站餐饮服务严重污染小区环境!污水横流!物业、街道、居委会、执法部门不管不顾!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对这些部门就是一句空话!无视老百姓的问题!与底商沆瀣一气!请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2024年7月19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位于马家堡街道星河苑2号院1号楼底商养老驿站餐饮服务严重污染小区环境,污水横流,物业、街道、居委会、执法部门不管不顾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该底商养老驿站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主要为附近小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公司配送,后厨无常规炒菜灶台,仅有3台食物加热设备,现场仅根据情况进行餐食加热,现场无制作工艺,该单位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了**市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公示,该单位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请有资质的单位清洗,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您反映的该单位餐饮服务严重污染小区环境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与马家堡街道7月11日联合检查时已委托北孚环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11:30对该单位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7月1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萌健****公司检测值为油烟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2.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0.33毫克/立方米;污染物排放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油烟浓度1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5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浓度1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标准,属于达标排放。您反映污水的问题实际是雨后该单位二层楼顶存水顺墙壁流下,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污染环境问题;另经核查,针对前期受理的该点位诉求,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7月11日、7月13日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也无法当面将办理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143 | 热线-240716-051045 | 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西罗园街道宝汇苑甲8号楼23层,小区南侧老熟人烤肉城出现气味扰民情况,来电反映烤肉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17日08时4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宝汇苑小区南侧老熟人烤肉城出现气味扰民情况,来电反映烤肉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宝汇苑小区南侧老熟人烤肉城营业执照名称为“**洋桥老熟人烤肉城”注册地址为:**市**区西罗园南里西侧,经营餐饮服务,以自助烤肉和凉菜为主。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大厅和后厨分别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系统。7月18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后厨和大厅排放油烟分别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排放。 2024年7月19日15时47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4 | 热线-240714-039016 | 市民反映,**区万丰路燕郊鸽子窝,市民发现该店一进去左侧有一个大排档,该店吸烟系统不合格,烟气非常大,还有大排档地下安装了一根排水管,污水会从水管流到大马路上,并且马路上没有井盖,附近30-50米都是污水,市民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处理一下,市民希望能够把大排档撤掉或把污水和油烟都弄好后再继续开,还有后厨也查一下,来电反映餐饮单位油烟机污水排放问题。 | 接此件后,****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15日9时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为**区****饭店,该店一进去左侧有一个大排档,该店吸烟系统不合格,烟气非常大,还有大排档地下安装了一根排水管,污水会从水管流到大马路上,并且马路上没有井盖,附近30-50米都是污水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15日10时10****饭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饭店营业执照名称为《**万丰志欣**海****公司》,饭店操作间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在院内左侧建有烧烤间,右侧建有就餐区,均为临建房。烧烤间使用2台烧烤车,自带油烟净化设施。烧烤间前侧有一条铁管用于排放院内雨水,未与烧烤间相连接,不存在排放污水问题。烧烤间安装有排放污水的管道,排入市政管网。****饭店将排放雨水的管道拆除,在烧烤车上方安装集烟罩,加装一套油烟净化器,在改造完成前不得进行烧烤。2024年7月17日上午复查,该单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7月17日15时4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5 | 热线-240716-012867 | 市民反映,地址:**区莲怡园1区底商,自家底商的餐馆每天晚上10点以后油烟非常大,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来电反映饭馆油烟大的问题。 | 接此件后,****大队人员同志于2024年7月16日12时4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为**区莲怡园1区底商的餐馆每天晚上10点以后油烟非常大,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来电反映饭馆油烟大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16日15时20分对**区莲怡园1区底商的餐馆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处共有5家餐馆,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海****公司公司、北****公司、******公司、**口****公司、**吉****公司,饭店与居民楼为连体结构,均在饭店楼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提供有油烟净化器清洗报告,风机和油烟净化器使用一个配电箱,不存在风机运行油烟净化器停用的问题。晚上2家餐馆在22点前停止营业,3家餐馆营业到凌晨2点,分别是北****公司、**吉****公司、**口****公司。7月16日22:10分我局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监测中心对22点后营业的3家饭店排放油烟进行现场检测,北****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16-20667-01号)显示,排放浓度油烟0.2毫克/立方米、颗粒物2.1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0.93毫克/立方米;**吉****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16-20667-03号)显示,排放浓度油烟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2.7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3毫克/立方米;**口****公司2个排烟口,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16-20667-02号)显示,排放浓度分别为油烟0.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6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2.78毫克/立方米;油烟0.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3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65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限值标准(限值为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为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排放标准。7月18日11时30分,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6 | 热线-240714-013190 | 市民反映,**区西马家园西南2区10号楼,****烤鸭店,市民表示是个小门脸,****烤鸭店,开窗户熏得全是味道,希望商铺改善烟道,****烤鸭店油烟味道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15日08时14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西马金润家园二区10号楼烤鸭店油烟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西马金润家园二区10号楼烤鸭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餐厅”,注册地址为:**市**区西马场南里二区10号楼,为小型餐饮企业,以快餐和烤鸭为主。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有烤鸭炉两台,安装了油烟净化系统,为静电加活性炭复合处理工艺,检查发现静电油烟净化器未按要求每月清洗,活性炭模块未及时更换,已失效。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在油烟净化器维修保养或更换完成前,停止使用烤鸭炉。 2024年7月15日11时38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7 | 热线-240713-035693 | 市民反映,在**区右安门街道**里五区2号楼7、8、9单元南侧窗户外的风机噪声扰民,之前反映后安静了一阵,现在又开始了,来电反映风机噪声扰民问题注:来电人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中队同志于2024年7月14日9点30分对**区**里五区2号楼7、8、9单元南侧窗户外风机噪声扰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风机权属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财顺****公司,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新风进风设备电机发生故障,造成噪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与该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进行沟通,要求立即关闭故障设备,在设备维修完毕并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该单位遵照执行,现场已将故障设备关闭并联系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该诉求件于7月15日9时20分办理完毕。 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8 | 网络-240713-038011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污染空气烤肉的烟都直接排到外面了留言原文:污染环境晚上一直以来都是开着门烤串油烟直接拍到外面,周围的居民都不能开窗。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问题!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13日18点59分对**区**桥路与西局东街交叉口西北方向110米餐饮单位开门烤串导致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餐饮店,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在进行烧烤作业时操作间大门未关闭。执法人员依据法定职责现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要求该单位加强员工管理,在烧烤食品过程中关闭操作间大门,防治油烟逸散造成扰民问题,该单位遵照执行,现场立行立改。2024年7月14日10时11分,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该单位已将烧烤操作间大门上锁,并放置遮挡物防止员工在烤制食品时开启,反映问题已解决。该诉求件于7月15日9时10分办理完毕。 因您未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防止产生环境违法污染问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49 | 热线-240708-040974 | 市民反映,自己看到一辆大巴车,目前正在**区玉蜓桥桥下面由西向东往左安门桥方向行驶,市民表示该车排气管一直在冒大黑烟,烟雾很大,市民认为该行为会影响环境,市民表示自己不知道能够和什么部门反映,市民强烈要求帮助反映,来电反映大巴车排气管冒黑烟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8日9时33分了解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为一辆大巴车,目前正在**区玉蜓桥桥下面由西向东往左安门桥方向行驶,市民表示该车排气管一直在冒大黑烟,市民强烈要求帮助反映,来电反映大巴车排气管冒黑烟问题。 ****环境局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7月8日10时与**区交管部门进行沟通核查。经查,该车属于****公司,注册地在**市**区。我局工作****公司相关车辆负责人员,得知该车辆已开至**市。要求车辆负责人员对该车辆进行检修,并在车辆检测厂进行复测。该单位按照我局要求进行整改,并在**市有CMA资质单位进行车辆复测。7月1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120********712****490358)显示该车辆烟度为0.8、氮氧化物为1144,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中规定的烟度1.2,氮氧化物1500的规定限值,符合区域排放标准。 2024年7月12日15时13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50 | 网络-240710-015549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西局玉园小区南区东北角川湘小厨牛肉面夜间噪声扰民留言原文:西局玉园小区南区东北角川湘小厨牛肉面夜间经营到11、12点噪声扰民,诉求:调整排烟口方向,现在向下有声音反弹,调整向东侧,同时给排烟口做消声降噪措施,减少噪音,****餐饮店进行夜间噪声检测,看看超标不超标。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对西局玉园小区南区东北角川湘小厨牛肉面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为******公司,于楼顶建有油烟净化设备及降噪设备。7月13日,我局委托****对该单位楼顶设备平台场界噪声(昼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GR240711N005)显示为南侧边界54分贝、西边界54分贝,符合**区噪声功能区关于1类区昼间55分贝的限制要求。关于夜间经营问题(法律规定晚22时-凌晨6时为夜间,凌晨6时-晚22时为昼间),我局已现场要求上述单位22:00前关闭产噪设备,企业表示遵照执行,我局后期将加强巡查,确保上述单位符合监管要求。关于管道改向问题,烟道位置设置为企业自主行为,无强制性标准。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未能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回复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151 | 网络-240707-047496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方庄桥下卫生及臭味投诉留言原文:桥下是垃圾清洁车辆放置处,车辆垃圾车清理垃圾水流淌到人行过桥通道,道路形成垃圾积水,踩到一脚溅到衣裤上,同时铁栅栏内有臭气熏天的积水,每每路过都需要堵着鼻子通过。跟****区和东**卫生城市建设有悖,特此投诉并建议维护好**城市及市政建设需要,已经旅游旺季请有关部门提高城市管理要求,保住美丽**名片!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 ****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8日了解到您反映的问题情况为方庄桥下垃圾清洁车辆放置处,垃圾车清理垃圾水流淌到人行过桥通道,道路形成垃圾积水,同时铁栅栏内有臭气熏天的积水,反映垃圾积水及臭气扰民问题。 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8日10时对上述点位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方庄桥洞下西侧为******服务中心三所环卫车停放处,该单位环卫车每天16:30左右在此处停车并进行车辆冲洗,洗车废水经沉淀后流入污水井,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处理,未发现废水外排流到人行道、存在垃圾积水的问题。针对积水臭气扰民问题,7月9日16:35,在清洗环卫车作业时段,****环境局委托****对该环卫车停放处东边界外1米敏感点的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检测,7月10日出具的报告(编号GR240709Q007)显示臭气浓度小于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符合区域排放限值。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52 | 网络-240709-009659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小餐饮店没有油烟净化器造成有污染留言原文:**区马家堡西路32号院鑫泰园一号楼底商正宗**牛****饭店。物业检查后发现这家店没有油烟净化器。几次找到店主让其安装油烟净化器都不予理睬。造成环境污染在。其在店内煮面条卤货等等造成油烟和异味。我们的诉求很简单。你作为餐饮经营者至少要在店内安装油烟净化系统。保证不污染环境。请环保部门予以检查查处并督促**正宗牛肉板面经营者依法经营。保护环境。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2024年7月9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区马家堡西路32号院鑫泰园一号楼底商正宗**牛肉板面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该**牛肉板面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您反映的油烟异味的问题,2024年7月10日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单位油烟排放废气进行了监测,2024年7月11日检测机构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710-20640号)数据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1毫克/立方米、0.5毫克/立方米、0.67毫克/立方米,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属于达标排放。由于您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理结果通过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153 | 网络-240708-046150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烧烤油烟扰民留言原文:草桥欣园一区西门****烧烤店,一天到晚打开窗户就有一股子味,从楼下飘到楼上,严重扰民! | 您好,关于您反映草桥欣园一****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生态环境局答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点位主要经营烧烤的有2家单位,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公司和**聚点****公司,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针对油烟扰民的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于7月10日夜间用餐高峰期对上述2家烧烤类餐饮单位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7月11****公司出具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10-20641-03号和(H检)字(2024)第0710-20641-01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公司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3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和2.05毫克/立方米,**聚点****公司油烟管道排放口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6毫克/立方米、3.4毫克/立方米和11.6毫克/立方米,其中**聚点****公司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过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整改并拟对其立案调查处理。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154 | 热线-240708-023412 | 市民反映,在**区西洪泰庄98****修理厂,对方经常性的在周六日等休息日进行室外喷漆,其客户车都大进不去车间,昨天前天都进行了喷漆,弄得周边哪里都是漆雾,而且也不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漆,有非常大的异味,还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修理厂室外喷漆有异味。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9日14时20分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看丹街道西洪泰庄98****修理厂,对方经常性的在周六日等休息日进行室外喷漆,其客户车都大进不去车间,昨天前天都进行了喷漆,弄得周边哪里都是漆雾,而且也不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漆,有非常大的异味,还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环境局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9日14时20分对**西洪泰庄98****修理厂喷漆异味很大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汽修二厂,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市**区西洪泰庄98号,经营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烤漆房、调漆间废气经顶棉、地棉、活性碳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高空(15米)排放,检查现场净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漆异味。检查近期喷漆记录,未发现给大车喷漆作业,现场未发现露天喷漆痕迹。 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办理结果无法向市民反馈。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55 | 热线-240708-033507 | 市民反映,丰****修理厂有限公司,正在室外喷漆,****社区,味道比较大有影响,已经进行一个多小时了,要求停止在室外喷漆,来电反映****修理厂有限公司停止在室外喷漆问题。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9日14时20分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看丹街道西洪泰庄98****修理厂,对方经常性的在周六日等休息日进行室外喷漆,其客户车都大进不去车间,昨天前天都进行了喷漆,弄得周边哪里都是漆雾,而且也不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漆,有非常大的异味,还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环境局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9日14时20分对**西洪泰庄98****修理厂喷漆异味很大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汽修二厂,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市**区西洪泰庄98号,经营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烤漆房、调漆间废气经顶棉、地棉、活性碳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高空(15米)排放,检查现场净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漆异味。检查近期喷漆记录,未发现给大车喷漆作业,现场未发现露天喷漆痕迹。 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办理结果无法向市民反馈。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56 | 热线-240708-034265 | 市民反映,在**区西洪泰庄98****修理厂,对方经常性的在周六日等休息日进行室外喷漆,其客户车都大进不去车间,昨天前天都进行了喷漆,弄得周边哪里都是漆雾,而且也不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漆,有非常大的异味,还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来电补充:已经连续三天室外喷漆作业,7月8日12点又在室外喷漆,****修理厂室外喷漆有异味。注:市民要求保密个人信息(已解释)。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9日14时20分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看丹街道西洪泰庄98****修理厂,对方经常性的在周六日等休息日进行室外喷漆,其客户车都大进不去车间,昨天前天都进行了喷漆,弄得周边哪里都是漆雾,而且也不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漆,有非常大的异味,还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环境局执法同志一同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9日14时20分对**西洪泰庄98****修理厂喷漆异味很大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公司汽修二厂,注册及经营地址为**市**区西洪泰庄98号,经营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烤漆房、调漆间废气经顶棉、地棉、活性碳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高空(15米)排放,检查现场净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漆异味。检查近期喷漆记录,未发现给大车喷漆作业,现场未发现露天喷漆痕迹。 由于市民未留联系方式,办理结果无法向市民反馈。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57 | 热线-240705-001377 | 市民反映,地址:**区新发地中****宾馆后面,门店:八宝粥(底下写着刀削面),2024年7月5日02:47分门店把鼓风机打开,吵的睡不着觉,来电反映鼓风机噪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5日10时02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为**区新发地中央批发市场对面的“八宝粥”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5日11时04分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营业执照名称为**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路黄土岗商业街甲9号(黄土岗村)。该单位后墙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和风机,由于设施设备安装时间较长,运行过程中产生声音较大。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经与餐饮单位负责人沟通,该单位积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对设施设备加装隔音棉和消声器,有效降低噪声排放。上述办理情况已于7月8日17时52分与诉求人电话进行了反馈,诉求人表示满意。 |
158 | 热线-240705-001413 | 市民反映,地址:**区新发地中央市场对面的福友居,店家的鼓风机噪音很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希望及时处理,来电反映鼓风机噪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5日10时02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为**区新发地中央批发市场对面的福友居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5日11时04分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营业执照****酒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路黄土岗商业街甲1号(黄土岗村)。该单位后墙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和风机,由于设施设备安装时间较长,运行过程中产生声音较大。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经与餐饮单位负责人沟通,该单位积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对设施设备加装隔音棉和消声器,有效降低噪声排放。上述办理情况已于7月8日17时52分与诉求人电话进行了反馈,诉求人表示满意。 |
159 | 热线-240705-001647 | 市民反映,地址:**区新发地中央市场对面的福友居西侧八宝粥,店家后厨的鼓风机噪音很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希望及时处理,来电反映鼓风机噪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5日10时02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为**区新发地中央批发市场对面的“八宝粥”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5日11时04分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营业执照名称为**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路黄土岗商业街甲9号(黄土岗村)。该单位后墙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和风机,由于设施设备安装时间较长,运行过程中产生声音较大。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经与餐饮单位负责人沟通,该单位积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对设施设备加装隔音棉和消声器,有效降低噪声排放。上述办理情况已于7月8日17时52分与诉求人电话进行了反馈,诉求人表示满意。 |
160 | 热线-240704-012474 | 市民反映,**区新发地中央****酒店后面的风情烤羊腿饭馆晚上一直开到早上,风机一直开着,一直有噪音导致没有办法睡觉,来电反映风情烤羊腿饭馆噪音扰民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4日10时36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为**区新发地****酒店后面的风情烤羊腿饭馆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7月4日10时40分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点位营业执照名称为**穗****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路黄土岗商业街甲7号(黄土岗村)。该单位后墙安装有****餐厅内新风更换),由于设施设备安装时间较长,运行过程中产生声音较大。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经与餐饮单位负责人沟通,该单位积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对设施设备加装隔音棉和消声器,有效降低噪声排放。上述办理情况已于7月8日17时52分与诉求人电话进行了反馈,诉求人表示满意。 |
161 | 网络-240705-006091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晓月7-8里臭气熏天留言原文:****,我是晓月苑八里居民,我们小区五环**侧**位置一个用围挡圈着的院子里,停放有厨余垃圾清运车车辆,这些车辆离我们居住小区距离,仅160米,刮风时散发的臭味,直接飘到居民家中,令人作呕,无法忍受。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像这种特殊车辆应该统一管理,并且远离居民区停放,现在这些厨余垃圾车,离居民区这么近,还这么臭,直接影响到居民的身体健康,希望****,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为小区居民解决这一空气污染顽疾。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垃圾清运车停发及异味扰民问题,我局经了解,您所说的车辆为**洁****公司垃圾运输车,为**区城管委备案的垃圾运输车辆,负责承担**区内垃圾运输工作。2024年7月8日,我局联合宛平街道等相关部门对上述车辆停放地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检测该单位车辆排放情况。经检测,排放结果合格。后经街道协调,该单位同意将****停车场停放。7月9日下午,我局现场检查,该单位车辆及人员已搬离。 7月9日15点44分,我局工作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162 | 网络-240705-014096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噪音扰民留言原文:****广场海底捞的鼓风机排烟机扰民,希望职能部门多加管理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广场海底捞的鼓风机排烟机扰民,希望职能部门多加管理”的问题,2024年7月5日16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您反映****广场海底捞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海鸿达(北****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有销售食品;餐饮服务等,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每个月委托清洗维护,排烟管道加装了隔声棉、减震垫,排风口安装有消音管头,风机外建有隔音房,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噪声问题。7月5日18:10分我局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监测中心对该饭店边界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705-20612号)显示,其3个监测点位背景值与测量值分别为:58.3分贝、59.1分贝,61.4分贝、62.1分贝,62.8分贝、63.9分贝,因该单位紧邻万丰路,且有商场设备噪声干扰,现场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3分贝,无法降低背景值,结果无法修正。我局****饭店负责人做好产噪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建议饭店每年对排放噪声委托检测,掌握噪声排放情况,防止发生噪声扰民问题。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未能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63 | 热线-240704-059347 | 市民反映,**区马家堡东路189号**棠华苑小区,****中心的空调外挂机放在外面且对着小区内声音很大特别扰民,来电反映希望空调外挂机调换摆放位置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5日09时07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空调外挂机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中心目前处于装修阶段,未正式营业,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经营地址为:**市**区马家堡东路189号院2-2底商,该底商为商业和办公综合楼。7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市民反映的空调外挂机噪声,****服务中心中央空调室外机。检查中发现该室外机距居民楼较近,未做隔声降噪处理,噪声较大,当即要求该单位进行整改。该单位目前已联系隔声治理厂家,****集团审批,同时,****设备厂家将空调调至低频运行,降低噪声,并表示,隔声处理完成前,每天20:00前关闭空调,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4年7月8日11时3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64 | 热线-240703-013789 | 1.问题点位:**区南方庄甲58号(具体街道不清楚)2.被诉企业名称:**菜餐馆3.与来电人位置关系:与居民家相邻4.主要扰民时段:中午/晚上,就餐时间段(具体不清楚)。5.主要诉求:油烟异味呛人6.其他问题: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区南方庄甲58号,最近吃饭的前后总是觉得有很大的油烟味,观察一下发现小区的对面有一家**菜餐馆,油烟设备估计存在问题,希望帮助解决,上周末厨余垃圾直接扔到了小区对面的垃圾箱里,垃圾箱里面的油炸等物质都倒在了小区门口,味道很臭,来电反映油烟味扰民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3日11时13分电话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南方庄甲58号**菜餐馆,吃饭前后觉得有很大油烟味,发现小区的对面有一家**菜餐馆,油烟设备估计存在问题,上周末厨余垃圾直接扔到了小区对面的垃圾箱里,垃圾箱里面的油炸等物质都倒在了小区门口,味道很臭,反映油烟和垃圾异味扰民问题。 于2024年7月3日15时15分对上述点位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为**赛****公司和**聚****公司,其楼顶均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设备。其中**赛****公司存在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问题,**聚****公司存在设备老旧净化效率较低问题,举报属实。环境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赛丽麦餐饮清洗油烟净化设备,聚雅轩餐饮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对厨余垃圾进行密闭处理并喷洒除臭剂。经7月4日复查,两家单位已完成整改。针对油烟扰民问题,7月4日晚间,****环境局委托****分别对两家单位餐饮废气进行检测。7月5日出具的报告(编号GR240704Q002和GR240704Q003)分别显示**聚****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4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1.9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0.99毫克每立方米;**赛****公司油烟检测值为0.5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检测值为2.1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值为1.43毫克每立方米。 排放浓度均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油烟1mg/m3、颗粒物5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的排放限制,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于7月5日22时办理完毕。 2024年7月8日12时36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65 | 网络-240703-044003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 留言标题: 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进入夏季,严重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留言原文:公园****餐饮店油烟及烧烤味道大,进入夏季,严重影响旁边楼栋居民正常开窗通风,房间、楼道充斥油烟味。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治理,油烟味很容易就闻得到,问题认定不难!谢谢!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4日10时12分对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处共有五家餐饮单位,分别是北****公司、****餐厅****公司、**王****公司、**松璟****公司,****公司****餐厅均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明显油烟味。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执法人员调取了4月22日、5月10日的检测报告,所有报告(分别为(H检)字(2024)第0422-20331-01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2号、(H检)字(2024)第0422-20331-03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1号、(H检)字(2024)第0510-20390-03号)显示,监测项目油烟检测结果分别为0.4毫克每立方米、0.3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0.4毫克每立方米、0.5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颗粒物检测结果分别为3.9毫克每立方米、4.0毫克每立方米、2.9毫克每立方米、3.1毫克每立方米、2.6毫克每立方米;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分别为5.58毫克每立方米、7.79毫克每立方米、4.78毫克每立方米、1.92毫克每立方米、1.37毫克每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为油烟1.0毫克每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每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每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限值标准。于2024年7月4日16时10分办理完毕。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办理情况无法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166 | 网络-240702-012637 | 工单来源:微信服务号,此工单内容为网民留言时填写的标题及原文。============================= 留言标题:****酒店夏天异味留言原文:****酒店夏天异味诉求内容:本人居住西局后街8号院西宸原著小区,****酒店一墙之隔,最近在楼下总能闻到一股股的异味和臭味,经过不断巡查探访****酒店两处排风口排出来的味道,一处位于西宸原著6号楼墙外,一处位于10号楼外,视频可见排气管道形同摆设,直接小窗口排出,另一处更隐蔽,臭味压根没有经过排气管道,而是隐蔽在墙中墙内侧!臭气熏天!!!要求生态环境相关负责人及时到场监督改造,让我们过上没有臭味的夏天。 |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根据您****酒店两处排风口排出来的味道,一处位于西宸原著6号楼墙外,一处位于10号楼外,排气管道排放臭味的问题,2024年7月2日15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您****酒店不明异味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威****酒店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有洗浴服务;住宿服务;足浴服务;酒类经营等。西宸原著6号楼墙外的排气管道,是该酒店大厅的排风口,不存在异味问题。10****酒店之间区域没有排风口,建有酒店的一个沉降池,由于近期雨水较多,沉降池内废水溢出,沉降池附近堆放的杂物较多,近段时间温度较高,形成异味问题。我局****酒店负责人马上安排对沉降池进行清掏,对附近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平时加强管理,保持清洁,防止发生异味扰民问题。7月4日该单位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解决了异味问题。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未能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67 | 热线-240702-003417 | 市民反映,丰****超**侧开了肯德基,不知道是空调外机还是什么很吵,晚上都无法休息,来电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2日10时46分到达现场。并在现场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丰****超**侧肯德基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单位****公司****餐厅,注册地址为**市**区华源一里10、11、12号楼及配套商业**桥路 15、17、17-1号内15号楼1层108号,经营餐饮服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一套,运行正常,开业不足一个月。2024年7月2日早上,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开启了消防强排风设备,造成噪声扰民,现场已关闭消防强排风设备,立行整改,我局要求该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7月2日9时51分44秒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68 | T2024-003158 | 被举报对象:**市**区陶瓷一条街208号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陶瓷一条街208号 信件内容:中建八局,望园北路望园东路交界处项目,晚上22点开始施工,到现在凌晨一点了快,施工噪音大卡车噪音吵的人睡不着。(图片见附件 | 根据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日9时50分与举报人取得电话联系,核实该举报点位为**区六里桥街道中建八局承建望园北路望园东路交界处项目,夜间有车辆进出产生噪声问题。2024年7月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问题点位进行现场检查。据核实,该处项****工程局承**置住房**小井统建项目中区工程生活区,该项目已经竣工,施工人员已经搬离,需要对生活区临建房进行拆除,运至别处。由于运输车辆白天不能进四环,晚上十一点多才能到此处。举报人居住在工程生活****酒店。6月30日夜间,该单位对临建房进行拆运过程中产生噪声,时间持续大约一个多小时。我局****工程局负责人,如果以后有类似产生夜间噪声行为,要尽量减少装卸中产生的噪声,防止发生噪声扰民问题。2024年7月5日8时35分我局执法人员已向举报人回复上述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 |
169 | T2024-003183 | 被举报对象:**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靛厂路26号 信件内容: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工地还在施工,噪音很大,打扰的人根本就无法休息,希望相关部门立刻处理。(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凌晨一点多还在施工,噪音大到无法休息,请立刻处理叫停。”的噪声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2日15时3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花乡街道辖区内**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市**区羊坊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YF-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噪声原因是由于装卸施工材料产生,环境执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立行立改,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项目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7月4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施工现场已落实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制度,噪声扰民问题消除。 2024年7月5日14时17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170 | T2024-003184 | 被举报对象:**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丰园路辅路 信件内容:凌晨一点多还在施工,噪音大到无法休息,请立刻处理叫停。(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凌晨一点多还在施工,噪音大到无法休息,请立刻处理叫停。”的噪声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2日15时3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花乡街道辖区内**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市**区羊坊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YF-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噪声原因是由于装卸施工材料产生,环境执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立行立改,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项目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7月4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施工现场已落实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制度,噪声扰民问题消除。 2024年7月5日14时17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171 | T2024-003191 | 被举报对象:保温段住宅小区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星火路10号 信件内容:最近连续两天晚上,都可以闻到空气中一股农药味儿,在家里都可以闻到,一刮风就从窗户飘进来,根本不敢开窗户,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早上走到星火路上也能闻到一股味道。请查一查。 (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市**区星火路10号保温段住宅小区最近连续两天晚上,都可以闻到空气中一股农药味儿,在家里都可以闻到,一刮风就从窗户飘进来,根本不敢开窗户,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早上走到星火路上也能闻到一股味道。请查一查。”的异味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4日10时0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看丹街道辖区内**市**区星火路10号保温段住宅小区农药异味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市**区星火路10号保温段住宅小区内及周边区域未发现有农药异味问题,随机走访小区居民及路过行人,近几天均未发现过有农药异味。 2024年7月4日10时39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反馈异味来源为小区居民在楼内喷洒杀虫剂所致,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172 | T2024-003241 | 被举报对象:羊欣路2号院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羊欣路2号 信件内容:羊欣路2号院旁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太大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睡眠质量!希望尽快催促减小噪音!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市**区羊欣路2号院旁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太大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睡眠质量!希望尽快催促减小噪音!”的噪声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9日10时2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花乡街道辖区内**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市**区羊坊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YF-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噪声原因是由于装卸施工材料产生,环境执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立行立改,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项目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7月10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施工现场已落实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制度,噪声扰民问题消除。 2024年7月10日14时1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173 | T2024-003237 | 被举报对象:洋**里-4号楼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洋桥南滨河路 信件内容:非允许施工时间施工,严重扰民。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7月8日12时0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小区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及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噪声源为洋**里小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噪声,该项目为西罗园街道2022年完善类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居民楼上下水管路改造、小区违建拆除、小区道路改造等。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市民反映的噪声源主要为上下水改造过程中切割管道以及违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由于临近停水改造,为方便附近居民,7月6日-7日施工单位在4号楼南侧设立了两个移动卫生间,为抢时间,于8点前开始施工,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现场检查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024年7月8日17时14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74 | T2024-003269 | 被举报对象:**市**区丽泽路附近具体位置看不到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 信件内容:夜间施工,和大车的声音整宿都有根本睡不着。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中队同志于2024年7月8日15时1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市**区丽泽路附近夜间施工和大车噪声扰民问题。****执法大队****中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9日22时50分对**市**区丽泽路附近夜间施工和大车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施工工地为**丽泽金融商务区地下空间一体化工程(一区及二区丽泽**侧部分)一标段,建设地址**区丽泽,****集团****公司;2024年7月12日22时01分我局委托****监测中心该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含施工场地内车辆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监测中心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712-20653号),施工噪声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符合排放标准。针对工地夜间施工作业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告知属地城管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夜间施工问题,依法查处。2024年7月15日10时35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
175 | T2024-003275 | 被举报对象:凉水河工程长期夜间施工扰民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建国里二巷78号 信件内容:凉水河工程自今年五月以来,长期夜间施工扰民,夜间噪音非常大!该工程工期一年,如不解决,周围居民将长期受到困扰。亟待解决!(图片见附件) | 关于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接到市民的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8日17点5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针对反映的凉水河工程长期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9日15时16分对凉水河石榴庄段滨水空间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河道**处于施工状态,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于2024年7月9日15点27分至15点55分对该工程北侧场界(宋庄路东侧金**街6号院7号楼、9号楼南侧)施工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根据2024年7月1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GR240709N009)显示,该宋庄路东侧金**街6号院7号楼南侧53分贝、9号楼南侧58分贝,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分贝的排放限值,昼间噪声达标排放。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加强管理,确保工地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该项目负责人承诺,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前,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期间不进行施工作业。2024年7月9日至今,该项目夜间22点至次日6点间无施工作业。 2024年7月12日15时23分,我局执法人员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给市民。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防止产生环境违法问题,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176 | T2024-003302 | 被举报对象:富丰园-21号楼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富丰路20号 信件内容:****工厂在住宅小区,产生刺鼻气体,业主出现恶心呕吐症状,且物业往河里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废水。(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工厂在住宅小区,产生刺鼻气体,业主出现恶心呕吐症状,且物业往河里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废水。”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11日9时24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反映问题的实际点位为**省**市**县北亰国际城不是我**辖区范围。我局执法人员告知市民此问题由属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177 | T2024-003294 | 被举报对象:****科技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南苑路15号 信件内容:不论工作日还是周末一直施工到凌晨!噪音和空气污染极其严重!!(图片见附件) | 关于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17时44分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科技园南侧河道施工产生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于7月10日21:30分对该施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科技园周边配套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发现该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作业工程中产生噪声,浇筑作业持续到22点30分。施工负责人称今天混凝土进场晚了,以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执法人员要求夜间严禁作业,昼间施工过程中做好降尘工作。2024年7月19日9时03分已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市民,市民表示自从执法人员检查后再未发生夜间噪声扰民问题。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78 | T2024-003366 | 海捷写字楼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马家堡路55号322室 信件内容:7月16日早上6点开始施工扰民。我录了带有百度时间的视频。(图片见附件) | 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此件后,我局高度重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6日17时25分与您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您反映的情况为**区马家堡路55号322室施工工地7月16日6时左右施工噪声扰民;7月17日14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区马家堡路55号322室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区马家堡路55号322室施工工地名称为:****公司马家堡写字楼加固工程,已在属地马家堡街道备案,施工单位为:****集团有限公司,检查时工地正在进行绑钢筋作业,无明显噪声产生;施工现场负责人表示7月16日6时左右运送混凝土的物料车进场,工地进行了装卸物料作业产生的噪声干扰到您的生活,属偶发情况;7月17日14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责令施工方改正。2024年7月19日10时02分我局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您,您表示自执法人员检查后再未发生清晨施工扰民的情况;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79 | T2024-003365 | 被举报对象:丰华苑西街-8号院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丰华苑西街8号院-1号楼 信件内容:1.周边工地晚上十点至早上五点期间经常施工,发出噪声。 2.****回收站五点就开始声音非常大地整理、装运垃圾。 | 接到市民诉求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7日16时10分对市民反映的**区丰华苑西街8号院1号楼周边工地晚上10点至早上五点期间经****回收站五点开始整理、装运垃圾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项目名称为**区城乡一体化周庄子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ZZZ-06等地块、ZZZ-06地块住宅楼等9项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毕,现处于外墙装修阶段。由于货车白天不让进京,装修材料只能在夜间装卸,小区垃圾转运站5点开始作业,产生的夜间噪声。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要求2家单位:一是禁止夜间施工作业;二是调整装卸货物和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三是装卸车辆时要轻拿轻放,防止产生噪声。23日复查,2家单位按要求已整改完毕,噪声问题已得到解决。该举报件于7月23日10时30分办理完毕。 2024年7月23日10时50分现场已电话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0 | T2024-003460 | 被举报对象:**市**区青塔中街44号院旁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卢沟桥街道青塔中街44号院3号楼南侧一层 信件内容:工地施工时间超出法律规范,且噪声扰民。该工地经常性地在早6点之前以及晚22点后仍旧施工。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行为已有一段时间,今天(2024年7月22日)实在无法忍受,此刻已到23点24分,仍旧在施工且产生巨大噪音。因此才进行举报。(图片见附件)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执法大队对市民的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7月24日14:20到达现场开展核查,经查,该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青塔南里定向安置房项目,7月22日,混凝土浇筑部位为工程首段基础筏板,浇筑方量较大,因筏板作为建筑物的基础,是重要结构构件,为确保工程质量,此部位混凝土浇筑须连续施工,施工时间较长,施工前,****办事处及****执法队报备夜施需求,并于居民群内提前告知居民。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办理结果我局执法人员已通过电话反馈给市民,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1 | T2024-003477 | 被举报对象:西局玉园南区南边工地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西局前街167号 信件内容:夜间施工扰民,有时候钻机持续到凌晨三点,有时候机器产生的嗡嗡嗡嗡嗡的噪音持续一夜! 距离居民楼一墙之隔,不做任何隔音,并持续两个月以来周一到周末半夜施工!(图片见附件) | 根据市民反映的“西局玉园南区南边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有时候钻机持续到凌晨三点,有时候机器产生的嗡嗡嗡嗡嗡的噪音持续一夜!距离居民楼一墙之隔,不做任何隔音,并持续两个月以来周一到周末半夜施工”的问题,2024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核实。经查,市民反映的问题涉及两个施工单位,一个是2024年北苑路等3项道路大修工程4标段,施工单位为**正成****公司,******局****管理局办理有《******局****管理局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许可证》,准许施工时间为0时至5时,工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5日,市民反映的丰北路段大概8月10日前完工。另一个是六里桥街道西局玉园南区的工地,该工地与居民楼相临,****一局****公司,该单位前期使用一台破路机对工地内路面进行破拆,其噪声对居民造成影响。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停用产噪设备,联合六里桥城管队召集居民代表、建筑方、业主方一起在工地召开现场协调会,商定解决方案,形成了一致意见:建筑方节假休息日、每天上午9时前,中午休息时间,下午18时后不得使用产噪设备。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噪声法规及商定意见落实,并做好之后的监督工作。 2024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向市民进行了反馈。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2 | T2024-003502 | 被举报对象:丽泽金都项目工程噪音扰民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西三环南路66号信件内容:丽泽金都项目建设周末早上五点敲击声连续不断,严重扰民!!!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于2024年7月29日08时51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丽泽金都项目工程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大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29日11时37分对丽泽金都项目工程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施工工地为**市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01合同段,总包单位为**城建轨道****公司,施工过程中造成噪音扰民。针对施工噪音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前,禁止进行夜间施工,同时我局将该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问题交属地依法处理。于7月29日11时45分办理完毕。 2024年7月29日11时47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3 | T2024-003503 | 被举报对象:**东里-一区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东路与**里交叉口东150米 信件内容:周六上午不到8点,楼下就开始电钻凿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周中有时候也会这样,噪音太大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于2024年7月28日10时2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区**东路与**里交叉口东150米,周六上午不到8点,楼下就开始电钻凿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周中有时候也会这样,噪音太大。 ****大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7月29日10时40分执法人员对该市民反映的楼下电钻凿路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电钻凿路噪声来自于右安门街道**东里一区的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类项目(第二段),该项目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名称**市******公司。工地现场发现有铁锹、铁镐、电钻等施工工具,现场负责人对市民投诉噪声问题认可。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现场负责人施工中要严格落实噪声的相关规定,不得噪声扰民。并于当日下午将项目总负责人约谈到我局,项目总负责人承诺:一是调整作业时间,节假日、平常日夜间不使用产生扰民噪声工具;二是使用产噪声较小的施工工具器械。三是教育现场施工人员,严格落实防治噪声相关要求。该投诉件于7月29日17时30分办理完毕。 7月29日19时17分已电话向诉求人反馈办理结果,诉求人表示对办理结果理解。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4 | T2024-003514 | 被举报对象:丽****幼儿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泥洼北路丽泽景园小区内(近地铁十号线西局站) 信件内容:7.27周六早起8:50左右开始施工 一根一根往地上砸钢管严重扰民问题!直至下午一直制造噪音使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且制止此恶劣行为 | 根据市民反映的丽****幼儿园室外墙体装修施工单位7月27日周六早起8:50 左右至16:39分开始从汽车上卸钢管一根一根往地上砸钢管严重扰民的问题,2024年7月28日14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市民反映的丽****幼儿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幼儿园准备墙体室外装修,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停工未干活,施工单位为:德诺格景观标识****公司****幼儿园墙体室外装修,工期约一个月,经过了解施工负责人承认昨****幼儿园拉搭架钢管,施工人员多卸车存在从车辆上往地下和钢管碓上扔钢管产生噪声扰民情况属实。为此,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周六日基本停工,其余时间干一些不产生噪声活,施工单位负责人承诺今后严格落实制定时间进行干活,决不违背,如有违背接受处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该施工单位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时间,杜绝卸车、装车、搭架子和卸架子扔钢管产生噪声扰民行为。处理情况2024年7月31日10:20分已电话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5 | T2024-003518 | 被举报对象:****幼儿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泥洼北路丽泽景园小区内(近地铁十号线西局站) 信件内容:周末施工一整天8:50-16:39一直在扰民制造噪音 物业不管 说幼儿园报备教委了 可以周六日卸货扰民 | 根据市民反映的丽****幼儿园室外墙体装修施工单位7月27日周六早起8:50 左右至16:39分开始从汽车上卸钢管一根一根往地上砸钢管严重扰民的问题,2024年7月28日14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市民反映的丽****幼儿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幼儿园准备墙体室外装修,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停工未干活,施工单位为:德诺格景观标识****公司****幼儿园墙体室外装修,工期约一个月,经过了解施工负责人承认昨****幼儿园拉搭架钢管,施工人员多卸车存在从车辆上往地下和钢管碓上扔钢管产生噪声扰民情况属实。为此,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周六日基本停工,其余时间干一些不产生噪声活,施工单位负责人承诺今后严格落实制定时间进行干活,决不违背,如有违背接受处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该施工单位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时间,杜绝卸车、装车、搭架子和卸架子扔钢管产生噪声扰民行为。处理情况2024年7月31日10:20分已电话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6 | T2024-003521 | 被举报对象:**市**区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信件内容:**挖掘机,早上施工扰民。 | 关于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28日16时11分与市民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长辛店**挖掘机早上施工扰民问题。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准备当天到现场调查解决,当时在电话沟通中市民已表明不用工作人员到现场,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以后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会电话联系解决。 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7 | T2024-003529 | 被举报对象:**区**郡小区外墙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射击场路30号附近 信件内容:**区**郡小区东门外施工噪声太大,早上六点多就开始施工,影响正常休息。(图片见附件) | 关于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12时30分与市民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郡小区东门外施工噪声太大,早上六点多就开始施工,影响正常休息问题。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联合属地工作人员于当天14:35分就该单位施工噪声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地块为北宫集租房项目,目前机械刚入场进行平场工作,因天气原因早上工作时间提前,导致早上噪声扰民问题。根据该项目位置与已建成相邻小区实际情况,已现场要求该项目负责人调整早、中、晚工作时间,避开敏感时段,防止施工噪声影响相邻小区正常生活。该项目负责人表示严格按相关要求避开敏感时间段,不发生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于7月30日15时50分办理完毕。 |
188 | T2024-003544 | 被举报对象:国****中心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顺四条17号信件内容:****研究所内夜间噪音扰民,手机检测分呗在45左右,很烦!!他里面那个鼓风机还是什么不知道24小时都响,大夏天的下个雨凉快点晚上都不能开窗睡觉!!晚上太烦躁了!!希望可以管管!!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于2024年8月6日9时电话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东铁营街道顺四条国****中心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问题希望解决,来电反映设备噪音扰民问题。 ****环境局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8月6日10时到达现场核实了解情况。经查,该单位为****研究院设立在******研究所,现场设有一座空调冷却塔,冷却塔配有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风机噪声和水流噪声。针对诉求人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进行降噪处理,建议在冷却塔四面安装隔声屏,该单位当天下午找专业人员进行整改。经8月9日上午10时30分复查,该单位已完成整改,噪声问题得到解决。2024年8月9日14时,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89 | T2024-003614 | 被举报对象:****公司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郭公庄南街 信件内容:****公司于近期在**区郭公庄南街15号居民院门前,没有事先贴出施工通知,没有征得居民同意,半夜偷鸡偷偷摸摸建设起一座基站塔,离最近的居民楼仅不足20米,该公司却以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为由狡辩,居民想请问生态环境部怎么审批的该项目,离居民楼这么近能通过 | ****环境局答复如下:2021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施行,其中无线通讯项目(166条)全部简化为登记表项目,架设天线不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对于建设铁塔及铁塔位置,不需要履行任何生态环境手续,不在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范围之内。建议科信局办理。 2024年8月13日9时57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0 | T2024-003624 | 被举报对象:南庭新苑北区-3号楼对面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槐房西**庭新苑北区 信件内容:一直有电钻工作的声音。(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四中队于2024年8月7日14时5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四中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7日16时31分对南庭新苑北区-3号楼对面马路周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处马路周边未发现任何施工工地及施工类噪声问题,我局将加强该区域排查,发现问题联合属地依法办理。于8月8日16时15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8日16时21 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根据《****政府指定部门》的通知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应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已告知投诉人无证夜间施工问题应向城管执法部门或属地街乡镇反映,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1 | T2024-003635 | 被举报对象:百合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右安门外大街97号院-5号楼 信件内容:****停车场内(照片中白色灯光处)每晚十二点后仍然施工,违反**市噪音控制规定,严重影响住户休息。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8日10时23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市**区右安门外大街97号****停车场内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2024年8月8日15时40分对右安门外大街97号****停车场内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处****医院停车场,夜间施工过程中造成噪音扰民。针对施工噪音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加强管理,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前,禁止进行夜间施工,同时我局将该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问题交属地依法处理。该诉求件于8月9日8时3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9日8时48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2 | T2024-003636 | 被举报对象:****集团有限公司**西车务站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 信件内容:一大早上从凌晨四点的就开始哒哒哒哒哒哒。 (图片见附件) | 2024年8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执法队对举报人反映的石景**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施工情况。经与举报人核实沟通了解情况,举报人称问题已经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3 | T2024-003637 | 被举报对象:石景**站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卢沟桥小郭庄西路52号 信件内容:从凌晨3,4点开始,就用这个大型机器开始哒哒哒哒。严重影响休息。 | 2024年8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执法队对举报人反映的石景**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施工情况。经与举报人核实沟通了解情况,举报人称问题已经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4 | 2024-000803 | **区三环**8号院3号楼北侧商业楼顶部空压机、排风机密布,噪音共振,产生严重噪音污染。希望整治。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13日16时09分电话与市民联系,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区三环**8号院3号楼北侧商业楼顶部设备噪声扰民。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8月13日中午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商业楼物业管理单位为**懋源恒泰商业****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丰桥路8号院甲1号1层1-09-01。该商业楼共有8家餐饮、2家宾馆,油烟风机和空调室外机均安装在商业楼顶层平台。针对噪声扰民问题,我局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公司)分别于8月14日14时46分与22时11分对市民反映的敏感点位进行噪声检测,8月15日检测机构出具编号为GR****814N010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敏感点位昼间噪声结果为53dB(A),夜间噪声为41dB(A),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I类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限值标准。上述办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8月15日9时25分通过电话反馈给诉求人,感谢市民度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195 | T2024-003720 | 被举报对象:**曲艺团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西罗园路 信件内容:装修施工噪音非常影响生活,孩子暑假期间完全无法开窗,白天施工分贝达到100以上。(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14日18时04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西罗园二区****剧院****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地址为**区西罗园四区19号,工程目前处于室内结构拆除阶段,施工单位为****。 8月15日,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工地场界施工噪声进行了检测,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15-20789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工地南场界噪声检测值为75分贝,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70分贝的限值。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现场核查,发现该工地已停止使用高噪声拆除设备,设立了噪声监测显示屏,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2024年8月19日10时0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6 | T2024-003775 | 被举报对象:丽新嘉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菜户营西街331号 信件内容:不论周末与工作日,从早上天没亮开始敲严重噪声污染了居民休息。(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五中队于2024年8月8日14时36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市**区菜户营西街331号丽新嘉园-**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19日14时39分对**市**区菜户营西街331号丽新嘉园-**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处为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单位为**杰胜****公司,进行道路破拆施工过程中造成噪音扰民。针对施工噪音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调整施工时间及工序,避免噪声扰民。8月23日15时0分,经复查,该施工单位已调整施工时间及工序。该诉求件于8月23日15时3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7 | T2024-003772 | 被举报对象:韩庄子(二里)-16号楼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富丰桥北100米路-东 信件内容:晚上9点后,开窗后噪音很明显,已经录有视频。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市**区富丰桥北100米路东,韩庄子(二里)-16号楼,晚上9点后,开窗后噪音很明显。”的噪声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8月21日9时3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看丹街道辖区内**市**区富丰桥北100米路东韩庄子(二里)16号楼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韩庄子(二里)16号楼位于小区中间区域,周边均为住宅楼,无经营性场所,现场未发现噪声源,随访多位小区居民,均反馈未发现有异常噪声问题。 2024年8月21日17时01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反馈噪声消除,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198 | T2024-003810 | 被举报对象:****银行(**航天支行)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G104(南苑东路) 信件内容:工作日凌晨开始工作,巨大噪音,导致精神脆弱。 备注:8月21日9时28分联系举报人,其表示**区G104(南苑东路)正在进行修路施工,工程名称为南中轴路快速公交工程,自8月19日起每天凌晨开始施工,噪声严重扰民,希望生态环境部门帮助调查处理。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四中队于2024年8月21日14时0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四中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8月21日15时40分对**区G104(南苑东路)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处施工项目为**市2024年市级疏堵工程(南中轴快速公交专用道临时优化调整工程),工程编号****,准许施工时限为 0-5时,施工手续齐全。执法****执法队约谈了施工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严格执行手续标准施工,减少噪音扰民,同时缩短工期,将原2周施工工期,缩减为4天,预计本周五凌晨前完工。于8月21日16时40分办理完毕。 2024年8月21日18时12 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根据《**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对“夜间施工扰民”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已告知投诉人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应向城管执法部门或属地街乡镇反映,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199 | 2024-000835 | 请问生产企业(位于**区)办公产生的废硒鼓墨盒是否为危险废物该如何处理才合法合规是否可以按照垃圾分类要求直接投入其他垃圾垃圾桶中进行处理 | ****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1日15时40分对市民反映的:关于生产企业(位于**区)办公产生的废硒鼓墨盒是否为危险废物该如何处理才合法合规是否可以按照垃圾分类要求直接投入其他垃圾桶中进行处理的诉求件进行办理。经调查,废硒鼓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废墨盒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办理情况于2024年8月21日15时45分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问题解决。感谢举报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
200 | 2024-000839 | 我公司**里19号锅炉房更换两台同台数同吨位的锅炉是否重新做环评 | 2024年8月21日17:27,****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反映人,针对其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反映人反映的现有燃气锅炉,同台数同吨位,不增加锅炉总容量,不属于重大变化,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
201 | 2024-000840 | 我公司(位于**区)锅炉房原有2台40蒸吨承压热水供暖锅炉,今年更换2台相同吨位(40蒸吨)的承压热水锅炉,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 | 2024年8月21日17:23,****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反映人,针对其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反映人反映的现有2台40蒸吨燃气锅炉,计划进行改造,不增加台数,也不增加锅炉总容量,不属于重大变化,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
202 | T2024-003880 | 被举报对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社区服务楼工程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张仪村路4号院 信件内容:工业噪声超标,刨地机施工扰民。 (图片见附件) | 针对市民反映的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社区服务楼工程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对市民的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8月28日10时50分对该单位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名称为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社区服务楼工程,地点**市**区张仪村路甲16号,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名称**市****公司,从事建筑施工,在喷涂护坡施工过程中气泵产生噪声。我局现场要求该单位将气泵远离居民,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的问题,2024年8月29日11时20分经复查,该工地喷涂护坡工程已结束,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44年8月29日14时10分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市民。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03 | T2024-003878 | 被举报对象:****广场施工队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光彩路26号信件内容:该施工队多次在早上8点前开始施工,且工作日、周末早上都有发生,电钻、电锯、安装铁架声音巨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处理。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8月27日10时10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广场施工地噪声扰民问题。 2024年8月27日9时40分对该单位排风噪声扰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为石榴园公共空间改造(北区)项目,建设****办事处,施工单位为**华通****公司。为满足周边居民日常休憩、集体活动需求,让老旧空间焕发生机,让群众身边的环境更美好,石榴庄街道积极争取市级拟对石榴园北里小公园进行改造,开展石榴园公共空间改造(北区)项目,规划有儿童活动区、健身运动区、文化展示区,补充座椅廊架、器材、步道等配套服务设施,打造全龄**、功能复合的街区活力公共空间。施工时间2024年4月-2024年8月底。前期由于儿童活动区安装钢结构和地砖铺设时工人未按要求提前施工产生噪声明显,现场当即要求企业按照施工要求作业停止产生噪声,消除异常噪声企业表示立即执行并按照要求落实。8月28日15时15分与诉求人反馈办理情况,诉求人开窗感受是否有噪声情况,表示没有异常声音,问题得到解决,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04 | T2024-003867 | 被举报对象:动客****文化中心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南路89号信件内容:半夜12点吊车大型货车进场,噪声超级大。一周多了,还有施工人员说话声音很大。非常扰民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26日9时55分电话与市民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大型货车进场噪声大,夜间施工人员说话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执法同志于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社区工作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点位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诉求人反映的施工点位为**巧思****公司酒店装修项目,该项目预计于九月底完工,近期夜间货车进场后装卸装修设备与家具时产生噪声。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项目负责人装卸货物及搬运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工人的管理教育,减少噪声扰民,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及时关闭门窗,减少噪声扩散。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27日17时10分将上述办理情况电话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
205 | T2024-003893 | 被举报对象:春风雅筑-5号楼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双林东路108号院1号春风雅筑 信件内容:白天已经达到极点,如果不关窗根本就没法休息,简直是太吵,关键这个地方就不是施工单位所在地。(图片见附件) | 针对市民反映的“**市**区双林东路108号院春风雅筑5号楼下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于2024年8月27日10时30分对该单位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名称为**区卢沟桥乡郭庄子、小屯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建筑施工。2024年8月25日该施工队对该项目6号楼二层顶板进行浇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2024年8月26日该施工已结束,检查当天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8月27日10时50分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市民。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06 | T2024-003907 | 被举报对象:北大街小区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北大街11号 信件内容:地都跟着震。(图片见附件) 8月27日15时21分联系举报人,其表示反映**区文体路甲三号院道路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施工时间一般是半夜三点左右,该情况已经持续两三天了,希望生态环境部门帮助调查处理。 | 关于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根据市民反映的“**区文体路甲三号院道路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施工时间一般是半夜三点左右,该情况已经持续两三天了”的问题。2024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核实。经查,市民反映的问题为**区水毁道路修复项目-文体路段,施工****养护中心,******局****管理局****支队办理有《******局****管理局****支队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许可证》,准许施工时间为0时至5时,工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0日。29日复查,路面已经完工,下一步工****维修部分马路边岩石,不再使用产生噪声大的设施设备,市民反映的文体路段预计9月10日前全部竣工。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噪声法规及商定意见落实,并做好之后的监督工作。 2024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向市民进行了反馈。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07 | T2024-003952 | 被举报对象:西四环南路63号院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北大街与西四环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50米(利丰楼西南侧约50米) 信件内容:早上六点半就开始施工,电钻声音巨大,每天都是这样,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图片见附件) | 2024年8月30日,****接到群众诉求后立即联系属地五里店街道核实了解情况,诉求****部队,****保障处****中心,近期正在对西四环南路63号院内做楼体保温施工。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延迟开工时间,早上8点以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并将问题移交属地进行督促。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工地已按要求落实。9月2日,9月3日期间执法人员多次拨打诉求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
208 | T2024-003945 | 被举报对象:五圈南路标线施工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四合庄路 信件内容:8.30日凌晨零时三十七分,天兴家园和四合欣园之间的五圈南路路口,道路标线作业施工作业。周边都是居民楼,凌晨重噪音施工,作业车辆车牌尾号v589。(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市**区四合庄路8.30日凌晨零时三十七分,天兴家园和四合欣园之间的五圈南路路口,道路标线作业施工作业。周边都是居民楼,凌晨重噪音施工,作业车辆车牌尾号v589。”的噪声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1日10时1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天兴家园和四合欣园之间的五圈南路路口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噪声由8月30日凌晨进行道路标线作业时产生,当天凌晨道路标线作业已完成,后期未发现有异常噪声问题。 2024年9月2日8时53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反馈噪声消除,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09 | T2024-003977 | 被举报对象:金璟阳光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社区西北侧约140米 信件内容:每天早晨5、6点钟就开始严重扰民,晚上更是11、12点也不停止,周末更是如此,全天不会停,居住环境十分恶劣,严重扰民。 | 针对市民反映的**区****社区西北侧工地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市民反映的**区****社区西北侧工地噪声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对市民的诉求进行办理, 2024年9月4日14时30分对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首钢二通厂**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施工单位为******公司,目前该单位已进行内部装修阶段,无夜间施工现象。2024年9月14日15:00时和22时,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工地排放的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04-20865-01号和(H检)字(2024)第0904-20865-02号】数据显示该工地排放的噪声值昼间为54B(A),夜间为55dB(A),均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昼间和夜间排放限值,属于达标排放。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夜间施工,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的现象。办理结果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9月9日11:09电话告知于市民。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10 | 2024-000879 | ****环境局:我公司对**区大红门南里锅炉房改造,锅炉同吨位、同功率拆旧建新,请问是否需要环评报告。盼复,谢谢! **中光****公司 | 2024年9月4日10:35,****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反映人(130****2958),针对其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反映人反映的现有1台3蒸吨燃气锅炉,计划进行改造,不增加台数,也不增加锅炉总容量,不属于重大变化,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
211 | 2024-000887 | **区丰桥路三环**8号院3号楼北侧商业楼,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其一,商业楼西头三层设备间噪音;其二,商业楼**鹅块门店顶层上方区域室外制冷机组噪音;其三,商业楼顶层以及北面多处排风机噪音。希望予以整治,还周边居民宁静的生活环境。谢谢!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6日9时09分电话与市民联系,市民反映的情况为**区三环**8号院3号楼北侧商业楼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中队同志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9月6日10时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商业楼物业管理单位为**懋源恒泰商业****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区丰桥路8号院甲1号1层1-09-01(位于三环**8号院3号楼马路对面)。该商业楼共有8家餐饮、2家宾馆,油烟风机和空调室外机均安装在商业楼顶层平台。针对噪声扰民问题,我局曾于8月14日14时46分与22时11分委托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公司)对市民反映的敏感点位进行了噪声检测,8月15日检测机构出具编号为GR****814N010号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敏感点位昼间噪声结果为53dB(A),夜间噪声为41dB(A),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I类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限值标准。 为有效减少噪声污染,2024年3月份,我局****办事处、居委会以及物业部门管理人员对商业楼西侧和北侧的商户空调室外机进行了集中治理,对安装使用不当的予以拆除,确需使用的移机至商业楼顶层,同时加装降噪设施,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212 | T2024-004025 | 被举报对象:老三烧烤(原万泉寺) 被举报对象地址:**里三街南(**里小区内) 信件内容:烧烤店位于**丰****超市旁边底商,每天下午到晚上烧烤,散发巨大油烟味,我家在**里六区内部顶层,每**屋都是油烟味,衣服家具上都有沾染。另外摊位十分肮脏,油烟机不合规定,晚间醉汉横行其中,十分吵闹。 | 接此件后,按照法律职责,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5日19时50分与诉求人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反映问题实际为:老三烧烤(原万泉寺)店位于**丰****超市旁边底商,每天下午到晚上烧烤,散发巨大油烟味,我家在**里六区内部顶层,每**屋都是油烟味,衣服家具上都有沾染。另外摊位十分肮脏,油烟机不合规定,晚间醉汉横行其中,十分吵闹。 2024年9月6日9时5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市民所反映的老三烧烤原万泉寺店营业执照名称****管理中心,经营餐饮服务,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净化设施运行正常。针对油烟味道大问题,执法人员调取了由第三方具有CMA检测资质单位(****检测中心)于8月15日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编号为(H检)字(2024)第0814-20785-01号)显示,油烟检测结果为0.6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检测结果为3.2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为1.40毫克每/立方米,均未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为油烟1.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毫克/立方米),符合区域排放标准限值。针对摊位十分肮脏,晚间醉汉横行其中,十分吵闹问题,执法人员已经电话联系属地跟进处理。该投诉件于9月9日11时20分办理完毕。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24年9月9日11时29分,执法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通过电话答复诉求人。 |
213 | T2024-004052 | 被举报对象:中建云境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郭公庄地铁站东500米处 信件内容:噪音污染,夜间施工。(图片见附件) | 针对市民举报内容答复如下:2024年9月12日11时1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花乡街道辖区内中建云境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区****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21、 629、6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8),噪声原因是由于装卸施工材料产生,环境执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立行立改,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项目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9月13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施工现场已落实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制度,噪声扰民问题消除。 2024年9月14日15时48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市民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14 | T2024-004081 | 被举报对象:招商臻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 信件内容:打钻声音非常非常非常大而且很密集,经常凌晨依然在施工!!!!黑心开发商! (图片见附件) | 针对市民举报内容答复如下:2024年9月12日10时1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花乡街道辖区内**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市**区羊坊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YF-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噪声原因是由于装卸施工材料产生,环境执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立行立改,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项目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9月13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施工现场已落实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制度,噪声扰民问题消除。 2024年9月14日15时41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市民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15 | T2024-004086 | 被举报对象:**市**区二通路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二通路 信件内容:首钢回迁房工地早上六点多就在施工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图片见附件) | 针对市民反映的首钢回迁房工地早上六点多就在施工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市民反映的首钢回迁房工地早上六点多就在施工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对您的诉求进行办理, 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对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首钢二通厂**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施工单位为******公司,目前该单位已进行内部装修阶段,无夜间施工现象。2024年9月14日15:00时和22时,我局曾委托****监测中心对该工地排放的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4)第0904-20865-01号和(H检)字(2024)第0904-20865-02号】数据显示该工地排放的噪声值昼间为54dB(A),夜间为55dB(A),均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昼间和夜间排放限值,属于达标排放。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夜间施工,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的现象。办理结果我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告知于市民。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16 | T2024-004102 | 被举报对象:汉庭酒店(**南苑和义地铁站店)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大红门南路158号 信件内容:2024年9月11****酒店前面一条街马路上凌晨一点到三点进行施工,大卡车和机器的声音震惊整个街道,根本无法休息。由于我半夜不想起来没拍照片。现在还在头疼 (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1日12点4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实际反映的是**区大红门南路(和义西里三区西侧路段)道路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13日晚对**区大红门南路(和义西里三区西侧路段)道路进行施工作业导致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已停工整改,现场无施工作业,现场未发现有大卡车和施工机械。经调查,该项目因扰民原因,已停工整改,自2024年9月12日晚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防止发生环境违法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4日9点39分将此办理结果电话告知市民。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17 | 2024-000904 | 我单位现有锅炉房一座位于**区,现有4台7MW承压燃气热水锅炉,现有锅炉早已超过运行年限,为保障正常供暖,在不增加锅炉房容量的情况下更换4台相同容量的锅炉,此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进行锅炉房环评 | 针对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贵单位现有4台7MW燃气锅炉,在不增加锅炉容量的情况下,更换4台相同容量的锅炉,不属于重大变化,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218 | T2024-004114 | 被举报对象:怡然家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大红门西路22号 信件内容:半夜零点四十多分,施工声音极大,且已经不是第一次半夜施工。(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2日10时0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大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怡然家园附近施工项目为西马场路水毁道路修复工程,整个项目施工期为4-5天,目前工程已进入尾声,道路路面铺设已完成,近日项目将完工。为避免影响周围居民出行,市政道路抢修一般安排在夜间进行,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项目施工期很短,影响很快就能解除,希望周围居民理解。 2024年9月12日10时5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19 | T2024-004115 | 被举报对象:怡然家园六号院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西马场路6号怡然家园南区内 信件内容:现在是半夜1点45分,小区工业噪音极大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且每次施工都在半夜。 (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2日10时0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大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怡然家园附近施工项目为西马场路水毁道路修复工程,整个项目施工期为4-5天,目前工程已进入尾声,道路路面铺设已完成,近日项目将完工。为避免影响周围居民出行,市政道路抢修一般安排在夜间进行,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项目施工期很短,影响很快就能解除,希望周围居民理解。 2024年9月12日10时5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20 | T2024-004116 | 被举报对象:怡然家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大红门西路22号 信件内容:凌晨三点了,施工仍在进行,没有结束的趋势,非常吵,工人和机器一直在高分贝吵闹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12日10时08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来电反映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大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反映的怡然家园附近施工项目为西马场路水毁道路修复工程,整个项目施工期为4-5天,目前工程已进入尾声,道路路面铺设已完成,近日项目将完工。为避免影响周围居民出行,市政道路抢修一般安排在夜间进行,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项目施工期很短,影响很快就能解除,希望周围居民理解。 2024年9月12日10时52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21 | T2024-004139 | 被举报对象:**市**区招商臻园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幼儿园(丰园路)南侧约200米 信件内容:凌晨半夜以及早上六点都在施工,关窗也有很大声音根本无法入睡,非常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非常不合规 | 针对市民反映问题2024年9月18日14时4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花乡街道辖区内**市**区羊欣路2号院南侧臻园施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地名称为**市**区羊坊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YF-0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噪声原因是由于装卸施工材料产生,环境执法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立行立改,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项目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9月19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施工现场已落实晚22时以后不再进行装卸作业制度,噪声扰民问题消除。 2024年9月20日9时4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22 | T2024-004149 | 被举报对象:****幼儿园(右安门外大街)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右安门外大街28号 信件内容:施工位置位于鼎立家园小区北侧,****幼儿园东侧。具体如下: 1.工业废气污染:直接****幼儿园旁边,没日没夜地切钢,无减排措施,工业废气超标排放;排放工业粉尘。 2.工业噪声污染:企事业单位切钢、凌晨运输等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 3.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切钢等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即堆放在原地,居民区楼栋上风口,幼儿园旁边,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祖国未来花朵健康成长的环境。 (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14日10时2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实际为:**市**区右安****幼儿园东侧工地1.没日没夜地切钢,工业废气超标排放,排放工业粉尘; 2.企业单位切钢、凌晨运输等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3.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切钢等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即堆放在原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祖国未来花朵健康成长的环境。 ****环境局****中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14日15时05分执法人员对该市****幼儿园东侧工地工业废气、排放工业粉尘、噪声扰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工业废气、切钢、凌晨运输噪****幼儿园****集团**地铁19号线06标项目材料场,该项目承建单位为**市轨道****公司。材料场有工人正在工作,现场发现有切割锯2台,未使用状态。经调查,现场项目负责人对市民投诉废气、噪声问题表示认可。对此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废气、噪声扰民行为,严格落实噪声管控、收集处理废气的相关规定,不得扰民。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排放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排放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现象。项目现场负责人承诺:一是立即停止切割设备的使用,以后也不会在此场地使用产噪设施、设备;二是现场的工具、材料今晚开始整体搬迁。三是教育现场工作人员,搬迁时严格落实防治噪声、废气相关要求。9月16日15时55分执法人员复查,现场未发现钢筋切割设备,未发现切割噪声和异味。该投诉件于9月16日17时30分办理完毕。 9月18日15时18分已电话向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表示对办理结果感谢。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23 | T2024-004178 | 被举报对象:春园-9号楼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大成路23号 信件内容:中秋假期了还在旧楼改造施工!!钻墙、改管道等等造成了很大噪音。并且工人还在步梯楼道小便产生恶臭,可以到9号楼14~15层的步梯求证。请相关部门监督一下吧。感谢! | 市民反映的春园9号楼中秋假期了还在旧楼改造施工,钻墙、改管道等等造成了很大噪音,并且工人还在步梯楼道小便产生恶臭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接到市民的诉求后,****执法大队对市民的诉求进行办理,因为改造施工问题属于城管和物业的职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09时30****执法队执法人员一起到现场核实了解情况,经查,该点位中秋假期期间确实存在施工的问题,****执法队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物业人员加强管理,严禁在限制施工时间以外的任何时候进行施工。针对工人在步梯楼道小便产生恶臭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也对施工人员提出了要求,严禁在步梯楼道等公共区域小便,物业工作人员后续也会加强管理与监督。因多次联系市民,电话无人接听,无法告知市民办理结果,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24 | 2024-000911 | **区百强大道B****餐厅(装修中)油烟排放管道长达数十米,最终排放出口位于小区大门行人通道上方约2米的位置,且该位置临街。该餐厅油烟排****环保局的审核、检测排放出口放在居民、行人头顶,这种做法是否合适是否考虑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 2024年9月25日10时3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看丹街道工作人员对**区百强大道十号B****餐厅油烟违规排放,该餐厅油烟排放管长达数十米,直接排放到小区大门口行人通道上方约2米的位置,且排放出口临街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餐厅正在装修还未营业,属地政府现场责令限期拆除**的排烟管道。9月27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餐厅**的排烟管道已拆除,问题消除。 2024年9月27日15时2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25 | T2024-004209 | **区百强大道十号B****餐厅油烟违规排放,该餐厅油烟排放管长达数十米,直接排放到小区大门口行人通道上方约2米的位置,且排放出口临街。该排****环保局的检测这种排放到行人头顶的方法,是否考虑到了居民、行人的切身感受 | 2024年9月25日10时3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看丹街道工作人员对**区百强大道十号B****餐厅油烟违规排放,该餐厅油烟排放管长达数十米,直接排放到小区大门口行人通道上方约2米的位置,且排放出口临街问题进行检查。经查,该餐厅正在装修还未营业,属地政府现场责令限期拆除**的排烟管道。9月27日,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餐厅**的排烟管道已拆除,问题消除。 2024年9月27日15时2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26 | T2024-004218 | 被举报对象:宛**D口地铁出口对面的马路施工噪音扰民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西路65号 信件内容:修路为什么要大半夜的干现在是24年9月18凌晨0点50,大家都睡觉了,干活的这么搞合适吗已经持续一小时了,噪声非常大。 (图片见附件)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核实情况,市民反映的是修路施工噪声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晚到位于**市**区宛平街道的京港澳高速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市民反映的施工地址为**区京港澳高速卢沟桥公交站东侧,为**市2023年市级疏堵工程宛**段占道施工。******局****管理局的施工许可证。明确要求施工需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在夜间0点以后至凌晨5点进行,工期至10月30日。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尽量提早进行产噪作业,并尽可能降低噪声,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并将****执法队进行监督。 9月20日,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市民称最近两天噪声问题已经改善。 |
227 | T2024-004267 | 被举报对象:****广场店B1层 被举报对象地址:丰科路6号 信件内容:B1层元气胡同中间位置炸货类烟雾太呛,都辣眼睛。(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广场店B1层元气胡同中间位置炸货类烟雾太呛,都辣眼睛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20日11时30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区看丹街道辖****广场店B1层元气胡同中间位置区域油烟问题扰民进行检查。经查,该区域餐饮商户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油烟净化设备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集中排放,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烟异味。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餐饮项目为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办理环保手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时维护相关设备,确保运行正常,最大限度减少排放,防止环境污染。2024年9月20日16时36 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28 | T2024-004288 | 被举报对象:万达广场(丰科店) 被举报对象地址:丰科路6号 信件内容:丰科万达B1层下午5点至7点,油烟排放超标且已经持续好几个月。每天有大量油烟味威胁顾客和商户的生命安全。疑似商场排烟管道或商户排风故障。望相关领导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主,尽快解决此问题 (图片见附件) | 市民通过12369环保微信反映**丰科万达B1层下午5点至7点,油烟排放超标且已经持续好几个月。每天有大量油烟味威胁顾客和商户的生命安全。疑似商场排烟管道或商户排风故障。我局高度重视,即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24日17时05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区看丹街道辖****广场店B1层油烟问题扰民进行检查。经查,该区域餐饮商户均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油烟净化设备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集中排放,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未发现明显油烟异味。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餐饮项目为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办理环保手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时维护相关设备,确保运行正常,最大限度减少排放,防止环境污染。2024年9月26日16时51 分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市民,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与理解! |
229 | T2024-004294 | 被举报对象:施工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西局后街 信件内容:夜间修路噪音扰民,半夜12点半仍然有持续不断的压路机,电钻声音。录了视频,小程序不支持上传,关了窗户噪音依然非常严重。 (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同志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对市民反映的**市**区西局后街区域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西局后街附近有一家工地,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夜间不施工,该区域未发现有夜间施工产噪单位。2024年9月23日下午14时5分,执法人员与负责夜间施工管理的****执法队负责人联系,了解西局后街区域夜间施工情况,该负责人称这段时间此区域没有夜间施工单位。2024年9月23日14时9分已电话向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称这几天已经没有噪声问题了。执法人员告知市民如果发现有噪声扰民问题及时与执法人员联系解决。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0 | T2024-004316 | 被举报对象:玉安园小区-南区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北甲地路9号院-4号楼 信件内容:玉安园小区附近工地,每周末六点多就开始施工,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大队二中队于2024年9月23日16时35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玉安园小区附近工地,每周末六点多就开始施工,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市民主要诉求是希望工地周六周日两天在早上7时以后施工;来电反映工地噪声扰民的问题。 ****大队二中队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24日9时50分对市民反映的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市民反映的工地名称为:北甲地棚户区改造回**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3项),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为:**燕山****公司,现场检查时工地正常施工。经执法人员与工地负责人协调,该工地已同意将周六周日施工时间调整早7时以后施工,市民反映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得到解决。2024年9月24日11时26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1 | T2024-004311 | 被举报对象:梅市口路甲12号院东南侧,****停车场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西四环岳各庄梅市口路甲12号 信件内容:****停车场为岳各庄市场从业人员提供电动拉货三轮停放服务,每天深夜12点开始,工作人员出工,三轮车开始播报“倒车请注意”的声音,声音非常大。每间隔10分钟一辆,****执法队曾来人劝说,没有得到根治。请环保部门给予支持!根治噪音问题。 | 市民反映的:梅市口路甲12号院东南侧,****停车场,每天停车场为岳各庄市场从业人员提供电动拉货三轮停放服务,每天深夜12点开始,工作人员出工,三轮车开始播报“倒车请注意”的声音,声音非常大,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接到市民的诉求后,****执法大队对市民的诉求进行办理,因为车辆播报语音****生态环境局的职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晚上07时10****执法队执法人员一起到现场核实了解情况,经查,该点位确实停放多辆电动拉货三轮车,之后,我局执法人员与街道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到****执法队执法人员不定期的晚上,到该点位进行检查盯守,并让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市场负责人,查找车辆到市场内的去处,找到车主后,****停车场时关闭车辆的语音播报。执法人员已与市民取得电话联系,告知市民办理结果,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2 | T2024-004397 | 被举报对象:****维修中心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文体路3号 信件内容:铅尘污染 5.35 复制打开抖音,看看【****研究院的作品】# 电瓶修复翻新设备 # 小本创业项目 # 电瓶修... https://v.douyin.com/ikW1bgLT/ 02/23 ****@E.Uy HvF:/ | 关于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环境局回复如下:接到市民的诉求后,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市民反映的视频地址进行核查,结果为无法打开;2024年9月26日多次与市民电话联系,市民一直未接听电话。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7日15时日对市民反映的**区文体路3号****维修中心铅尘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区文体路3****政府用地,目前为空置大院,未发现投诉中提及的“******维修中心”。通过查询企业信息,该单位注册地为**市**区西四环南路101号6层6033号,经现场检查和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问询,其营业执照名称为****研究院,主要经营电瓶充放电设备、电瓶检测设备、无投诉中提及的“电瓶维修翻新业务”,也不从事生产设备。9月26日12:41、14:09、15:20,9月29日9:50,执法人员多次拨打市民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或被转接。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检查频次。防止污染,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3 | T2024-004399 | 被举报对象:顶秀商务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榴乡路 信件内容:旧楼拆除,噪声很大,且施工过早,休息日也有施工。 (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7日10点16分与诉求人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诉求人实际反映的是**区石榴庄南里棚户****商务中心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早上6点多噪声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诉求人诉求进行办理,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5时对**区石榴庄南里棚户****商务中心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拆除项目作业时间为8点至12点、14点至18点(周末及节假日不施工),因车辆限行原因,9月26日早上6点左右该项目进入多辆渣土车,停放位置距离居民楼较近,导致噪声扰民。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如夜间停放车辆应远离居民楼一侧,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并积极与属地进行沟通,配合做好周边居民工作。2024年9月30日15点04分,我局执法人员将此办理结果电话告知诉求人。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4 | T2024-004420 | 被举报对象:购易斯机车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卢沟桥南路甲9号 信件内容:卢沟桥南里京港澳高速公路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影响正常休息,请协助解决,之前已经投诉过了,最近几天又开始了,谢谢。即便有证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任何人也不能超越法律,即便是国家的工程也不行。(图片见附件) |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核实情况,市民反映的是修路施工噪声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29日晚到位于**市**区宛平街道的京港澳高速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施工地址为**区京港澳高速卢沟桥公交站东侧,为**市2023年市级疏堵工程宛**段占道施工。******局****管理局的施工许可证。明确要求施工需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在夜间0点以后至凌晨5点进行,工期至10月30日。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上述问题****执法队进行监督。9月30日,执法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市民。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5 | T2024-004419 | 被举报对象:**市丰****中心 被举报对象地址:**市**区大成路6号 信件内容:**市**区大成路6号院1号楼金隅大成时代为综合体建筑,1-6层为商业,西侧为70年产权公寓住宅,东侧为40年产权商住公寓。近日楼下商家在楼梯南侧加装外置大型烟道,排放污染,严重损害相关邻居权益。楼体内开设大量餐饮类商家,附近道路脏污异味,同时可能存在高度消防隐患,可能威胁楼上近400户住户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图片见附件) | 市民反映的:**市**区大成路6号院1号楼金隅大成时代为综合体建筑,1-6层为商业,西侧为70年产权公寓住宅,东侧为40年产权商住公寓。近日楼下商家在楼梯南侧加装外置大型烟道,排放污染,严重损害相关邻居权益。楼体内开设大量餐饮类商家,附近道路脏污异味,同时可能存在高度消防隐患,可能威胁楼上近400户住户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接到市民的诉求后,****执法大队对市民的诉求进行办理,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30日09时30分与青塔街道、社区、****执法队执法人员、街道**办、****支队执法人员,一起到现场核实了解情况,该点位新开设了两家餐饮单位(便宜坊和聚宝源)。 1.针对油烟排放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核查,发现两家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净化设施均运行正常,我局委托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两家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两家单位的排放浓度,均未超过**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符合区域标准限值。 2.针对楼梯南侧加装外置大型烟道及附近道路脏污异味的问题,城管执法队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核查,两家餐饮企业均配备有独立专用的商用烟道,所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的商用烟道排出,现场没有安装其他烟道。同时,城管执法队执法人员也对金****大卖场的两家单位的物业负责人提出了要求,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确保门前垃圾不要乱扔乱放,保持好门前及周边道路的干净整洁。 3.针对可能存在高度消防隐患的问题,****支队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核查,确认两家餐饮单位及其他商户都****支队开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存在消防隐患的情况。 执法人员已与市民取得电话联系,告知市民办理结果,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236 | T2024-004443 | 被举报对象:丽泽商务区地铁夜间施工扰民 被举报对象地址:地铁16号线 信件内容:**区丽泽雅园4号楼前面,每天晚上地铁施工,持续了快一个月了,大型机械制造的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睡眠,已造成神经衰弱。投诉过几次,但有关部门说是已检查并责令改正,但施工噪声没有一天停止过。难道就这样敷衍老百姓吗要求对于这种扰民行为严厉禁止。 (图片见附件) | 接到市民诉求后,****执法大队****中队同志于2024年9月29日10时52分与市民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市民反映问题的情况为**区丽泽雅园 4号楼前面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执法大队****中队同志依法定职责对市民诉求进行办理,2024年9月29日15时28分对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涉事施工项目名称为轨道交通新机场线(草桥-丽泽金融商务区)工程合同段,属市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名称为**城建轨道****公司。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及问询相关责任人,该施工工地存在夜间施工问题,但现场未能提供夜间施工相关许可文件。无夜施证施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建议此类问题向属地城管反映。另经查询,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也已收到市民相关诉求,且正在办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制定部门》的通知,已将上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通过手机微信点对点移交属地相关科室处理跟进。该诉求件于9月29日16时办理完毕。 2024年9月29日16时13分已向来电市民反馈办理结果。感谢市民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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