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华观路西功能完善工程》设计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发包:
一、工程名称:华观路西功能完善工程
二、询价单位:****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20-****3506
三、建设地点:**区
四、工作内容:
1、本次编制工作通过现场踏勘及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充分了解项目的需求及**区的规划发展定位,将道路本身与空间形态、功能定位、路段景观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设计,从道路本身出发,将一条道路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统一考虑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绿化、街道设施、色彩、文化等,避免其成为片段的堆砌和拼凑,进一步优化空间形态、改善区域交通、提升地区城市功能。道路地处规划生态绿芯南侧,****植物园周边,未来道路整体定位将衔接绿美**上位规划,旨在打造集生态、游憩于一体的高品质道路。项目的目的是完善和提升华观路西的市政功能,****车行、人行系统的便捷性和舒适性,为打造**区独特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项目主要包含对现状华观路西段约1.5公里进行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本次建设内容包括交通功能完善、道路绿化提升、建筑风貌改造和道路附属设施建设等方面。
3、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设计、工程施工配合、编制项目概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项目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景观绿化、排水、照明、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树木保护章节编制。
5、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备案、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
6、配合由发包人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
7、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
8、现场服务工作。
五、招标方式和最高限价:
****改革局关于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审批复函(穗天发改投批〔2024〕86号),并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投标人报价按以上文件规定,最高限价金额超过人民币85.77万元为无效报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12:00至2024年11月25日12:00止。
八、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时00分截止。
2、地点:**大道中166号**市****园林局道路建设科(301室)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以非****公司****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公司的营业执****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3、境内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境外单位:为沟通方便,境外公司报名参加的,必须在**省设有注册分支机构。
4、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
5、允许组成联合体询价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报价书及清单;
6、类似相关工作业绩;
7、服务承诺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投标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投标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投标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若无投标人投标,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建设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区门户网公示,公开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中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区门户网发布。
十六、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意向人,投标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七、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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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