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矿用输送机及配件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83MA3UG2PG24 | 建设单位法人:杨贵雨 |
杨贵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镇富北路6188****园区2号车间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智能矿用输送机及配件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1-C3511-矿山机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镇富北路6188****园区2号车间 |
经度:116.79135 纬度: 35.347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4 |
济环报告表(**)〔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883MA3UG2PG2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83MA3UG2PG2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281MADQ04F43A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输送机钢构件9600t/a(约65套)、输送机滚筒3000个/a(约95 套)、输送机托辊****000个/a(约95套)、智能矿用输送机整机60台套/a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输送机钢构件9600t/a(约65套)、输送机滚筒3000个/a(约95 套)、输送机托辊****000个/a(约95套)、智能矿用输送机整机60台套/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送机钢构件生产工艺:下料、机加工、焊接、整体样组装试验、抛丸、喷漆。 输送机滚筒生产工艺:下料、折弯、卷筒、车筒皮端面和内止口、接盘机加工、对、组焊接成筒体、筒体退火、车筒体外圆、端面;镗轮毂里孔、外端面、轴加工、滚筒组装、喷漆; 输送机托辊生产工艺:切管、车止口、轴承座加工、压装、焊接轴承座、抛丸、静电喷涂、轴加工、组装、切轴沟、装挡圈。 输送机整机生产工艺:整机组装、试验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密闭车间内项目等离子、激光切割下料及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一体化收集装置收集后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废气经“水帘+过滤棉+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粉尘经配套的“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塑粉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处理,喷漆房水帘更换产生的喷漆废水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金属下脚料、焊渣、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丸、除尘器废布袋、废滤芯及废塑粉、废包装箱(袋)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水性漆桶、塑粉包装桶、轴承油桶交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水性漆桶、轴承油桶厂内暂存时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漆渣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磨床过滤纸、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和废磨削液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后,厂区距离衰减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等离子、激光切割下料及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环保设备(旋风除尘器+滤芯)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为密闭式结构,喷漆房产生的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废气经“水帘+过滤棉+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喷塑粉尘经配套的“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塑粉烘干固化的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处理;喷漆废水暂存危废间,委托**新****公司处置,不外排。 固废:生****园区负责清运处理;金属下脚料、焊渣、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丸、除尘器废布袋、废滤芯及废塑粉、废包装箱(袋)、水性漆桶、塑粉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废漆渣、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磨床过滤纸、废油桶(废润滑油桶、轴承油桶)、废切削液桶和废磨削液桶暂存危废间,委托**新****公司处置。 噪声: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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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2741 | 0 | 0 | 0 | 0.274 | 0.274 | / |
0 | 0.138 | 0 | 0 | 0 | 0.138 | 0.1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DA001)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1kg/h。 | |
2 | 自带的环保设备(旋风除尘器+滤芯)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与环评一致 | 有组织颗粒物(DA00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7×10-3kg/h | |
3 | “水帘+过滤棉+催化燃烧(RCO)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与环评一致 | 有组织颗粒物(DA003)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kg/h;有组织VOCs(DA003)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kg/h | |
4 | “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器”、低氮燃烧技术、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 与环评一致 | 有组织颗粒物(DA004)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1kg/h;有组织氮氧化物(DA004)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85kg/h;有组织二氧化硫(DA004)排放浓度未检出,排放速率未检出;有组织VOCs(DA004)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6kg/h;有组织烟气黑度(DA004)<1级。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密闭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2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金属下脚料、焊渣、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丸、除尘器废布袋、废滤芯及废塑粉、废包装箱(袋)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水性漆桶、塑粉包装桶、轴承油桶交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水性漆桶、轴承油桶厂内暂存时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漆渣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磨床过滤纸、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和废磨削液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生****园区负责清运处理;金属下脚料、焊渣、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丸、除尘器废布袋、废滤芯及废塑粉、废包装箱(袋)、水性漆桶、塑粉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废漆渣、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磨床过滤纸、废油桶(废润滑油桶、轴承油桶)、废切削液桶和废磨削液桶暂存危废间,委托**新****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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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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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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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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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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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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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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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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