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200MWh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100MW/200MWh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市**县;
2.2 比选范围:****100MW/200MWh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包含地质勘察、地形测绘、水文气象报告,由承包人承担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初步设计阶段进行现场作业,编制详细勘察报告,并满足施工图使用要求,制定勘察纲要,完成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满足终勘点位微观选线要求,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送出工程的全部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技术文件(图)和经济文件(概算等),初步设计应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路径协议办理和配合现场协调等工作,配合施工承包方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承包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通过比选人内部评审,通过经比选人认可的外部单位的评审(评审机构具有资质),形成收口版,取得评审意见。
2.3服务期: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展工作,直至完成比选项目工作为止。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不限于):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勘察中间成果 |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
2 | 勘察最终成果 | 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 |
3 | 线路路径图 |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
4 | 初步设计报告及整套图纸 | 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 |
5 | 初步设计报告内部评审后修编版 | 内审后7个日历天内 |
6 | 初步设计报告外部评审后收口版 | 外审后7个日历天内 |
7 | 评审意见 | 外审后7个日历天内 |
2.4质量要求:本项目成果文件应符合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比选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有关技术规定。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10kV及以上输电或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加盖公章,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2021年1月1至应答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110kV及以上输电或输变电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或至少2个110kV及以上输电或输变电工程项目主设人业绩。
3.5 近3 年(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3.7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2.1 供应商需先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比选文件获取资料下载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银行账号,供应商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请供应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供应商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资料、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供应商在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后将比选文件资料费汇至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底单及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购买。
4.3比选文件资料费:318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应答资格不能转让)。
4.4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b.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本次采购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市**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临**路1号川投大厦16楼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1588
代理机构(全称):****
地 址:**市**区****中心B座
联 系 人:田书宇、陈世勇
联系电话:185****5736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法务风控)部
电 话:028-****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