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湖山社区学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商务委:
你委《关于转报****湖山社区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函》(渝商务函〔2024〕866号)收悉。结合中国****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湖山社区学生宿舍及食堂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校硬件设施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区昌州大道中段88号,****北侧地块。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41626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32735平方米,食堂88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等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环境等附属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92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7万元,预备费1427万元。****学校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管理局出具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渝(2024)**区不动产权第****0590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校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