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VPN巡线系统和IP软交换调度系统采购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目概况: | 1.项目编号: 0637-********1721 2.供应商投标方式:供应商线上投标。 3.采购概况及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调度中心运行效率和管理功能,****中心VPN巡线系统和IP软交换调度系统进行采购,以实现更智能化、稳定化的调度管理。 3.2采购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设备采购、设计、加工制造、工厂检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质保资料、技术服务、检验、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工作等,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所有工作。详细技术质量要求和规格数量及供应商资质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 4.交货地点:**省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最高限价:300000元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若为集成商,需提供VPN、软交换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自2021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其他: | -- |
标段/包名称: | VPN巡线系统和IP软交换调度系统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4 17:0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11-28 14:0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1.项目编号: 0637-********1721 2.供应商投标方式:供应商线上投标。 3.采购概况及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调度中心运行效率和管理功能,****中心VPN巡线系统和IP软交换调度系统进行采购,以实现更智能化、稳定化的调度管理。 3.2采购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设备采购、设计、加工制造、工厂检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质保资料、技术服务、检验、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工作等,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所有工作。详细技术质量要求和规格数量及供应商资质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 4.交货地点:**省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最高限价:300000元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若为集成商,需提供VPN、软交换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自2021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其他附件: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联系人: | 杨州,顾鑫煜 | 联系电话: | 180****2331,0851-****8079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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