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明煤矿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8344960 | 建设单位法人:丁乃峰 |
高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余家坪镇石家畔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矿井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6-海水淡化处理;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90-D4690-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余家坪镇石家畔村 |
经度:109.62814 纬度: 37.03158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5 |
子审服发〔2024〕1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5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83449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6********834496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38MA6X17010M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6-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1 |
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1Foc5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扩建后整体工程矿井水处理规模按最大考虑,为3600m3/d(现有处理规模1800m3/d,新增处理规模18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后矿井水处理规模为3600m3/d(现有处理规模1800m3/d,新增处理规模1800m3/d)。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接触反应池+调节水池+一体化净水器+反渗透处理系统(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接触反应池+调节水池+一体化净水器+反渗透处理系统(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矿井水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生活用水、洗煤厂用水、井下消防洒水、制浆用水、洗车用水及场地、道路、煤场洒水,富余矿井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环环评(2020)63号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和表2限值要求外排石家畔沟进入永坪川河,设计最大外排量为500m3/d,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相关要求设置排污口。 项目运营中使用的各类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类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产****煤矿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用专用车辆运输、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台账、转移台账等。 | 实际建设情况:矿井水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生活杂用水、洗煤厂用水、井下消防洒水、制浆用水、洗车用水及场地、道路、煤场洒水,剩余矿井水外排石家畔沟进入永坪川河。(本次改建) 根据验收监测,项目外排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环环评(2020)63号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和表2限值要求,且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相关要求设置排污口。 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 煤泥运至厂区洗煤场,依托洗煤场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依托原有) 废滤膜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依托原有) ****煤矿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危废由专用车辆运输、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台账、转移台账等。(依托原有)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对污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土壤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重点防渗区:****处理站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10cm/s。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防渗。 简单防渗区:辅助用房采用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项目以对污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能够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且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土壤污染。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6.5 | 0 | 0 | 0 | 16.5 | 16.5 | |
0 | 1.63 | 2.97 | 0 | 0 | 1.63 | 1.63 | |
0 | 0.035 | 0.066 | 0 | 0 | 0.035 | 0.03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环环评〔2020〕63号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和表2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执行。 | ****处理站 | 2024年7月7日-2024年7月8日,******公司对废水总排口(DW001)内废水,进行了监测(泽希检测(综)****07001号),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DW001)排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环环评〔2020〕63号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和表2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2024年7月7日-2024年7月8日,******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泽希检测(综)****07001号),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污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土壤污染。 | 重点防渗区:****处理站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10cm/s。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防渗。 简单防渗区:辅助用房采用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项目以对污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能够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且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土壤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产****煤矿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用专用车辆运输、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台账、转移台账等。 | 煤泥运至厂区洗煤场,依托洗煤场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依托原有) 废滤膜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依托原有) ****煤矿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危废由专用车辆运输、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台账、转移台账等。(依托原有)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废机油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原有。 次氯酸钠风险防范措施:①次氯酸钠溶液应采用密封储罐储存,储存避光、防潮,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通风良好,并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②仓库地面进行防渗,仓库中应设置应急泄漏事故池及防火、防爆等设施;建立次氯酸钠使用台账,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时应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 | 废机油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原有。 次氯酸钠风险防范措施:①次氯酸钠溶液采用密封****处理站内北侧,储存避光、防潮,药剂暂存区域通风良好,并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②药剂暂存区域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并设置应急备用收集桶及防火、防爆等设施;已建立次氯酸钠使用台账,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时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