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分行所属**区三立商务大厦第8层和第9层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59.58万元/年 | 297.9万元/五年 | 2024年11月20日至 2024年12月3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分行 | ||||||
住 址 | **省**市**区孝河路77号 | |||||||
机构类型 | ****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分行所属**区三立商务大厦第8层和第9层房产五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省**市**区孝河路77号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名称 | 出租面积(㎡) | 评估价格(万元/年) | 挂牌价格 (万元/五年) | |||
1 | 办公楼第8层 | 877.47 | 29.79 | 148.95 | ||||
2 | 办公楼第9层 | 877.47 | 29.79 | 148.95 | ||||
合计 | 59.58 | 297.9 | ||||||
标的 简介 | 该项目标的地处**市**区核心区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客流量大,房产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维修保养状况良好; 项目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该项目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 | ||||||
批准 内容 | ****分行所属**区三立商务大厦第8层和第9层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59.58万元/年(297.9万元/五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博莱仕土地房****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6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59.58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97.9万元/五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承租期限为五年,两标的可单独转让,也可整体转让。一号标的租赁价格不低于29.79万元/年,二号标的租赁价格不低于29.79万元/年,成交后支付首年租金;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3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5、该项目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人民币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4年12月3日**时间17时前足额交纳至**蓝色经****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蓝色经****公司;开户行:******分行;帐号:810********1020152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蓝色经****公司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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