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年产50吨注塑产品以及对钢衬管道和设备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328;
Email:moaq@ssipac.****.cn;
通讯地址:****工业园区**山路12****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0吨注塑产品以及对钢衬管道和设备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工业园区镜泊湖路5号 | **** | 1、编制单位:****研究院股份公司 2、编制主持人:毛凯 | ****拟投资1000万元,新购置3台注塑机、1台破碎机,拟生产50吨/年的注塑产品;在现有厂房新增刷胶工序和配套净化房。本****公司现有厂房内,不新增土地,于2024年7月16****工业园****发展局予以备案,备案号:苏宿园备〔2024〕33号。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刷胶衬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至已建成的“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本项目注塑废气、刷胶衬里废气以及现有项目的喷漆等废气均采用现有的同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取较严值执行;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