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政府批准,****、**市****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马土让2024-44号 | 郑蒲港新区2024-4号住宅用地 | 红光路与新陶路交叉口东北角 | 36714.02(约55.0710亩)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 | 1.0≤R≤1.6 | ≤百分之三十 | ≥百分之三十八 | 12116(约220万元/亩)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2424 | 建设工期36个月 |
马土让2024-45号 | 郑蒲港新区2024-5号住宅用地 | 红光路与新陶路交叉口东北角 | 35404.81(53.107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 | 1.0≤R≤1.6 | ≤百分之三十 | ≥百分之三十八 | 11684(约220万元/亩)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2337 | 建设工期36个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百分之五十,6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百分之七十,1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需支付利息)。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不予退还。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项目建设要求:(1)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建。(2)在小区内部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可在小区内部公共区域独立设置,也可以结合物业用房等公共建筑联合设置,但必须设置方便小区居民日常使用的独立出入口。(3****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4)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配建的公共设施应在项目首期中同步建设;配建的公共设施确需在后期建设的,应提供充分理由进行说明。(5)项目地块周****区管委会负责同步建设,交付前完成。
6.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7.**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本地块建设内容应保障周边现有住房**满足规范要求。
8.****管委会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竞得人承诺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自然人、法人或其****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竞价时限为每轮2分钟。
四、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2月9日16时,到****交易受理科(**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中下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网站(https://zbcg.****.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专区”--“主体库登记”--“**市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2月9日16时,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
4.申请人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zbcg.****.cn/masggzytd/portal/index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5-****196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Edge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全额缴纳至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市****管理局将在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并通过**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六、其他相关规定
1.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马土让2024-44号地块和马土让2024-45号地块报名申请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马土让2024-44号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马土让2024-45号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地点为****5楼拍卖厅。
2.本次出让由竞买人在****拍卖厅使用专用电脑,通过CA证书登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按照规则,报名竞买人需进行一次有效报价,若报名未报价,将纳入信用评价负面名单。
3.意向竞买人可向****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开始时间为马土让2024-44号2024年12月11日10时、马土让2024-45号2024年12月11日15时。
拍卖地点为****5楼拍卖厅(**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五楼)。如本次拍卖报名人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间节点详见本公告第五条。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银行账户:
1.户名:****
账号:130********00082768
开户行:****银行**四村支行
2.户名:****
账号:521********1000002
开户行:****公司**汇通支行
3.户名:****
账号:176********101
开户行:中****广场支行
4.户名:****
账号:200********366****00013
开户行:安****银行****公司
5.户名:****
账号:126********668889
开户行:****银行****公司**雨丰支行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务必附言:“马土让2024-44号地块、马土让2024-45号地块”,报名****银行回单复印件做为入账凭证,****中心核验到账情况,并确认竞买资格,不另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联系电话:0555-****196(金女士) 0555-****523(葛先生)
查询网址:http://zbcg.****.cn/ http://zrzyhg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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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