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锦水街道堡子村拆迁空地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锦水街道堡子村拆迁空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 标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底价 (元/亩/年) | 项目位置及概况 |
**县锦水街道堡子村拆迁空地租赁项目 | / | (1)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00.00 | 该项目位于锦水街道堡子村,约50亩,具体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后期如有增加,另行计算。租赁期限一年。 |
备注:投标人应了解实际情况后,据实报价。报价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报价。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县榆山街道青龙路247号)
3.方式(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
4.询价文件资料费10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套,自然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以上资料需盖章签字,自然人报名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勘察方式:报名后统一安排现场勘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额:10万元,其中含履约投标保证金2万元。
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在2024年11月22日17: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济**阴支行
帐 号:810********1012887
联系人:苏霞
联系电话:155****7888
备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报名的需从公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抵扣当年租赁费用。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方所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09:00
2.开标地点:**青****基地三楼C3079室
3.开标时,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委员会相关人员全程参与进行监督,投标人需提供资料:公司报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套(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七、租赁费用缴纳形式:先交钱后使用,一年一付,合同到期后如续租,提前一个月交次年租金,如不续租,提前两个****村委会。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将租金全额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银行进账单为准,双方持中标通知书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及汇款,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第一名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通知第二名后的次日起三日内将中标价款全额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银行进账单为准,若第二名亦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亦不予退还。通知第三名,依次类推至最后一名。
八、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招标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九、其他要求
1.中标者禁止建设固定性房屋、开采石头、挖坑、堆放沙、石料等杂物,禁止铺设水泥路面、沥青地面、存放危险品及车辆,禁止非法经营,不得损坏树木、占用房屋。一经发现,合同终止,履约投标保证金不退。
2.如遇国家和村集体占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撤出,返还当年后部分租金,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如不配合撤场,村委会将联合执法部门强制执行且不退还履约投标保证金。
3.在合同有效期内,租户出现违法、违规、安全等问题,由租户自行承担。
4.合同到期,如乙方不再续包,保证恢复土地原貌。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县锦水街道堡子村
联系人:孙书记
联系电话:156****0567
2.代理机构:****
地 址:**县榆山街道青龙路247号
联系人:苏霞
联系电话:0531-****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