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航空动态系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041.0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内单位不做要求)(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制发单位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市**区西三环中路19号院**15号楼(建议供应商在申领时间内尽早申领文件)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复印件(见本采购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八)项”)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市**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市**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重要涉密人员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纸质报名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全套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以“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命名)、采购文件发出回收登记表Word版,电子版材料刻在光盘上,光盘上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为防止光盘无法读取,可另提供1张备份光盘。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在投标/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供应商承诺声明原件;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复印件(见本采购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八)项”); 8.供应商开具的涉密人员证明原件; 9.涉密人员第三方支撑材料复印件(保密员证书、国家工作人员备案记录及回执、保密局备案记录等任意一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0.采购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同时提供Word版刻在光盘); 11.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截图(见本采购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七)项”); 1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以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为准。 (二)投标方式:须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张助理、徐助理 联系电话:178****8178、186****5165 地 址:** **市 详细地址:**市西三环中路19号院**15号楼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助理 联系电话:010-****4918/133****1231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干事 联系电话:010-****4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