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96)婺城区临江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A3307020790007191002001]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婺****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三期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中心体育大楼5楼504室 联系人:盛志雄 电话:158****9822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多湖街道李渔路300****广场5幢622-628室 联系人:郑小翠 电话:136****5325 | |||||
标段(包)名称: | (24-0096)婺****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071****2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负责施工图设计的只有1家;②联合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5,392,454.00元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吴俊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08038)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11-21至2024-11-26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 |||||||
评标时间: | 2024-11-19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1 | |||||
行政监督机构: | **市****建设局 | 电话: | 0579-****7732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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