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实时回传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某型实时回传监控系统,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型实时回传监控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系统由硬件和软件组成。主要用来向地面提供安全辅助决策信息。(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项目设最高限价:9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我部采购网(www.****.cn)我部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我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供应商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特定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公司。
六、单一来源理由:此型产品研制依托原有《嵌入式系统ACMI(二期)》升级改造,原有****公司为唯一供应商,****部队开发,****部队实际情况进行升级,其产品符合军队保密规定,厂家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其产品提供的硬件、软件、****部队需求,在市场上仅此一家,目前尚未发现其他厂家有同类产品。
七、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其他供应商对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能够提供以上产品,且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反馈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如下:
(一)提交方式:电子版(PDF格式)发至以下邮箱:
****@qq.com,邮箱主题:某型实时回传监控系统单一来源项目反馈材料,并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采购方确认。
(二)供应商按照附件2内容格式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议、意见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相关证明材料。
反馈材料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将所需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至(5)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有供应商响应,达到竞争条件的,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改为其他相应的采购方式;公示期满后如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对单一来源方式提出异议,拟确定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节先生
电 话:189****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