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南作业区沙丘3井区、沙丘5井区、北16井区油藏滚动开发工程(第一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市**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沙南作业区沙丘3井区、沙丘5井区、北16井区油藏滚动开发工程(第一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B071-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
经度:88.69717 纬度: 44.45801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7 |
昌州环评〔2023〕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56 |
102.12 | 运营单位名称:****采油厂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合****公司 |
916********334175L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0100MA7769P889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97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钻井18口,其中采油井16口,注水井2口。钻井总进尺为49820m,项目合计**产能为5.44×104t/a。**单井出油管线11.07km,单井注水管线0.7km,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建筑、给排水、消防、防腐等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第一批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新钻井2口,其中采油井1口(SQHW4001),注水井1口(B1132)。钻井总进尺为5975m,**产能为0.62×104t/a。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建筑、给排水、消防、防腐等内容。 |
16口开发井钻井及地面工程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采油井采用井口→计量站(→混输泵站)→处理站的布站工艺流程。各井口进计量站或通过计量站管线搭接;采用单干管多井配水流程,即注水站来水经注水干、支线输至配水间,通过分水器将水量分配至注水井,在配水间进行单井配水和计量。 | 实际建设情况:第一批工程实际**1座采油井场(SQHW4001井),地面管线暂未建设,搭接至附近已建地面管线进行集输;第一批工程实际**1座注水井场(B1132井),目前B1132注水井处于排压阶段,地面注水管线暂未建设。 |
SQHW4001井地面管线暂未建设,采出液临时搭接附近已建地面管线进行集输生产,依托沙南联合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保护井场周边生态环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行驶,禁止乱碾乱轧,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地貌。运营期定期检查设备,定时巡查井场、管线,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退役期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其进行恢复,对混凝土硬化或地表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与周边景观协调。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大气:项目在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钻井、管线敷设和地面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划定施工区及施工营地范围界限,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整。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采油、集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油气开采及集输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污染物控制要求。伴生气采取密闭集输工艺流程,依托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伴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废水:钻井施工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产生的钻井泥浆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抑尘;生活污水经防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厂。****油田采出水,就近经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主要指标后回注油藏。对完成采油的废弃井应用水泥封堵,拆除井口装置,设地面标桩,标注封井日期,防止发生油水窜层污染地下水。噪声:施工期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场机械噪声以及巡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其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加强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体废物:施工期钻井产生的钻井泥浆、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处理后,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水基钻井岩屑排入岩屑罐内收集,交由岩屑处理单位,经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要求后可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岩屑排入岩屑罐内收集,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内,定期拉至吉****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含油污泥(油土混合物)、废防渗材料、洗井废液、压裂返排液等。落地油由作业单位100%回收后就近运至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置;洗井废液、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罐收集后就近交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油藏回注。含油污泥、沾染了原油的废防渗材料及清罐底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1〕)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作业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避开了植被较多的区域;充分利用了油区现有道路,严格规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尽可能减少了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清理、平整,现场无施工废弃物遗弃;施工过程没有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现象;本工程未**管线,定期对现有管线进行巡检;作业区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钻井期间柴油发电机使用符合国标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施工阶段严格划定了施工区范围,充分利用已有的油区道路,运输车辆加盖逢布,进入施工区域严格按照规定路线以中、低速行驶;施工材料堆放处下垫上盖。未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井场进行了清理平整;采用了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加强对各井场设备、阀门等的定期巡检和管理。验收监测期间,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本工程SQHW4001井采出物均密闭集输至沙南联合站处理;本工程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钻井液循环使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作施工现场降尘;钻井队生活污水排入生活营地防渗池收集,定期由克拉玛****公司定期拉运****处理厂,施工现场设置了临时旱厕,工程完工后已经覆土填埋处理。 运营期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水均依托沙南联合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根据本次调查,沙南联合站环保手续完备;各施工单位加强了现场管理,选用合格的施工机械,并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正常运转,并对钻井平台作业施工人员配备耳塞;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机泵等设备加减震垫减振,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高了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了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验收监测期间,SQHW4001井场厂界各监测点厂界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工程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公司回收,岩屑暂存于井场岩屑储罐,水基钻井岩屑委托****清运处置,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岩屑****油田****公司、**博达生态****公司拉运并合规处置;运营期产生****采油厂委托**博达生态****公司进行回收处理。井下作业采用带罐(车)作业,作业范围地表铺设工程塑料,做到原油不落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力口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油厂制定了《****油田****油厂彩南作业区、沙南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652302-2022-040-L),并定期演练,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施工期间委托**石油工程****公司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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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钻井产生的钻井泥浆、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处理后,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水基钻井岩屑排入岩屑罐内收集,交由岩屑处理单位,经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要求后可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岩屑排入岩屑罐内收集,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内,定期拉至吉****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含油污泥(油土混合物)、废防渗材料、洗井废液、压裂返排液等。落地油由作业单位100%回收后就近运至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置;洗井废液、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罐收集后就近交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油藏回注。含油污泥、沾染了原油的废防渗材料及清罐底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1〕)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 本工程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公司回收,岩屑暂存于井场岩屑储罐,水基钻井岩屑委托****清运处置,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岩屑****油田****公司、**博达生态****公司拉运并合规处置;运营期产生****采油厂委托**博达生态****公司进行回收处理。井下作业采用带罐(车)作业,作业范围地表铺设工程塑料,做到原油不落地。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保护井场周边生态环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行驶,禁止乱碾乱轧,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地貌。运营期定期检查设备,定时巡查井场、管线,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退役期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其进行恢复,对混凝土硬化或地表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与周边景观协调。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施工作业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避开了植被较多的区域;充分利用了油区现有道路,严格规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尽可能减少了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清理、平整,现场无施工废弃物遗弃;施工过程没有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现象;本工程未**管线,定期对现有管线进行巡检;作业区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采出物就近依托沙南联合站、北**联合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SQHW4001井采出物依托沙南联合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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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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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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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保护井场周边生态环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行驶,禁止乱碾乱轧,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地貌。运营期定期检查设备,定时巡查井场、管线,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退役期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其进行恢复,对混凝土硬化或地表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与周边景观协调。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作业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避开了植被较多的区域;充分利用了油区现有道路,严格规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尽可能减少了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清理、平整,现场无施工废弃物遗弃;施工过程没有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现象;本工程未**管线,定期对现有管线进行巡检;作业区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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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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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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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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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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