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 | 出让方式: | 挂牌 |
1 | ****-**县**镇紫云村饰面用砂岩采矿权 | **县**镇紫云村 | **县 | 正在报名 | 2024-11-21 09:00 至 2024-12-18 17:00 |
**县**镇紫云村饰面用砂岩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大自然资规公〔2024〕12号
根据自然**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县**镇紫云村饰面用砂岩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联系地址:**县**镇**路84号
联 系 人:景粒 唐露
联系电话:0825-****192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遂****服务中心
下载地址:**市**区东升路38****中心5号楼4层)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县**镇紫云村饰面用砂岩采矿权
2.开采矿种:饰面用砂岩
3.所在位置:**县**镇紫云村
4.面积:0.008平方千米,**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点号 | X | Y | 点号 | X | Y |
1 | ****639.92 | 525901.96 | 5 | ****624.31 | 525814.91 |
2 | ****566.01 | 525866.65 | 6 | ****638.28 | 525784.12 |
3 | ****577.10 | 525815.73 | 7 | ****685.49 | 525815.73 |
4 | ****590.65 | 525801.77 |
**储量:10.13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310m~+340m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00万元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人需具备与开采(勘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三)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交易地点及要求与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日
地点:遂****服务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报名。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8日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报名参加挂牌出让,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经电脑网络系统自动审查(因网络系统自动审查的局限性,成交后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00时,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规则确定竞得人(挂牌竞价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转为限时延时竞价)。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矿产**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策变化,竞买人应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资料,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安全生产条件及行业发展现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在采矿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临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标的可能与实际有差距。竞买申请人按照挂牌公告的日期及地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后,在提出竞买申请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采矿权的现状和采矿风险,同时认真仔细审阅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若有疑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一旦确认申请,竞买申请人不得以**储量不符、不满足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财政厅******厅****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相关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责任,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
(五)矿业权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一次性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其它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矿业权竞得人需另支付前期储量核实、收益评估费用共20.9万元。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8日17:00
联系电话:0825—****192(景粒,****)
若对拟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320办公室(以公告期收到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二)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说明
(一)竞买人必须登陆**市公共**交易网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二)竞买人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5-****909 0825-****192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www.****.cn/);
2.****政府门户网站(www.****.cn/);
3.**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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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