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QC-202411SZ-023001的澄清文件
HBQC-202411SZ-0230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20 11:00
90天 |
0元 人民币 |
元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县漕河四路(齐昌大道至**大道段)排水设施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编号:****),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部分内容已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以附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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