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比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4年11月20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制造商,服务商,经销商,集成商参与比价,若新注册的供应商中****管理科办理准入评审手续。若公告要求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能力。
3、采购数量(金额)。“行项目信息”中的数量仅作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以月度订单需求为准。
4、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参数详见“行项目信息”要求, 参数、性能必须等满足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
5、产品使用寿命。报价产品必须在满足正常性能情况下,使用寿命期为12月;若中选送货后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调换。
6、报价要求。报价涵盖率要求达到100%。
主报价:剔税单价(元)Y2:合同签订后预付全款(电汇)。执行集团代储代销的相关要求。
7、供货周期要求。5天。
三、中选原则。单品种最低价格供应商中选,最低价格不超控制价格。
四、供应商要求。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已阅读同意以下内容要求,同意执行相关管理措施且无任何异议。
失信违约行为的管理措施 :
集团统一在智采平台对失信违约供应商进行管理。
失信违约行为可采用警告、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一个价格授标有效期供应资格、暂停两年供应资格)、黑名单管理(永久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列入失信违约供应商名单。实施灰名单管理和黑名单管理****采购中心任何采购项目。
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管理措施不代替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的责任追究。
(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
1.遴选供应商接到业务科室邀请通知后,未响应中选范围询比价报价的;
2.产品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表面锈蚀、变形、缺损等)、标识不全、数量不足的;
3.服务体系不完善,年度内两次服务不及时或因其他原因被使用单位投诉的。
(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一个价格授标有效期供应资格)。
1.超出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进行供货的;
2.擅自用其他厂家产品替代中选原厂家产品的;
3.物资到货配置与采购要求不符,影响生产使用的;
4.中标、中选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5.无正当理由供应不及时,超期时间超过30天的;
6.询比价采购过程中,报价错误的;
7.因恶意竞争降低价格,导致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
8.年度内受到3次警告的。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灰名单管理(暂停两年供应资格)。
1.关联关系供应商报价的;
2.故意放弃中标、中选资格的、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3.中标、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影响生产的;
4.无正当理由供应不及时,超期时间超过60天的;
5.因质量问题,造**全生产和产品质量隐患的;
6.在供应商实地评审中,发现供应商实际生产经营能力、规模等情况与投标文件或有关资质严重不符的;
7.年度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第(二)项失信违约行为之一的。
(四)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现随即终止采购业务,给予扣收履约保证金、黑名单管理(永久市场禁入)。
1.产品因质量或缺陷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导致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2.供应不及时,影响集团安全生产的;
3.弄虚作假、伪造资质证件及资料,虚假投标的;
4.在招标、比价采购过程中,相互勾结、串通投标(报价)、哄抬价格、存在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比价采购过程中,恶意低价竞标,中标(成交)后拒不执行的;
6.私自与基层矿厂联系送货,扰乱正常采购秩序、参与串换变通,经核查属实的;
7.****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的;因故****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违反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恶意提起诉讼的,对该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均列入黑名单;
9.其他重大失信违约行为,应列入黑名单的。
五、时间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参照项目基本信息,供应商登录智采平台查看询比价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按要求填写物资清单,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确认无误的报价清单。
六、采购要求
1、交货地址。**省**市**区汪屯乡精细化工区**路。
2、运输方式。供方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相关费用(含运杂费、装卸车费等)由供方承担。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主报价:Y2:合同签订后预付全款(电汇)。
5、违约责任。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质量及售后服务。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7、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
联系人:李思源
电话:182****2280
1 | ****-1 | 石墨 | 粒径:D50=15±1μm;比表面积:1-2m2/g | AG-CMB-Ⅱ-15-345 | 公斤 | GB/T24533-2019石油焦二次造粒石墨负极产品 灰分:≤ 0.05 % , 水分≤0.1 % 振实密度≥0.97g/cm3, 比表面积:1-2 m2/g, 铁含量≤ 20ppm 克容量≥345 mAh/g, 首次效率≥92% 压实密度≥1.45 g/cm3 粒度D50:14.0-16.0μm,D10:6.5-9.0μm, D90:≤ 27μm 二次颗粒≥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