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人民政府(出租人)就**市**区正余镇农机站办公楼下一层北2号、3号车库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挂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标的内容:本项目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内的合法使用权利 。
3、项目标的物概况:
序号 | 招租范围 | 拟租赁面积 | 拟租赁时间 | 租赁底价 (元/年) |
1 | **市**区正余镇农机站办公楼下一层北2号、3号车库 | 总面积 约80m2 | 3年 | 4200 |
3.1、标的物内容:**市**区正余镇农机站办公楼下一层北2号、3号车库,总面积约80m2 。
3.2、标的物位置: **市**区正余镇农机大楼(正余老桥底下)。
3.3、标的物使用现状: 即将到期 。
4、项目标的用途要求: 仅限于承租人从事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经营危险品行业;水、电使用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安装,费用自理;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5、项目合同租赁期限: 3年。
6、项目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在合同满一年的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租金,并以此类推。如乙方不及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7、项目竞标起始价:4200元/年。
二、招标方式:公开挂牌、资格后审、现场书面竞价、价高竞得法。
1、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则直接成交,该竞承租人即成为本项目的竞得人,成交价为本项目的交易底价。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则采取现场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及成交价,详见本公告第六章。
三、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02日9:30
四、竞租人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日9:00 至 9:30 (**时间) 。
2、报名地点:**市******交易中心开标室【**市****服务中心****政府】。
3、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应无资产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租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投标承诺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报名可不提供】、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报名可不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待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2)自然人:投标承诺函原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待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5、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出租人代表将在本公告约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接受各竞租人的投标报名。各竞租人的企业法人授权代表或者自然人本人须按时前来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竞租人在报名时还须向本项目出租人递交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否则本项目出租人将拒绝其的投标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500元 。
2、交易保证金递交方式:竞租人在投标报名时须将足额的交易保证金递交给本项目出租人,交易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形式或者本项目出租人认可的其他任何形式递交 。
3、交易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待合同生效后可抵算租金,其它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待本项目竞价活动结束后退还。但如竞租人(含竞得人)在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除外,其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六、现场竞标: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9:30 (**时间)。
2、竞标地点:**市******交易中心开标室【**市****服务中心****政府】 。
3、竞标方式:报名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各竞租人现场独立填写竞标报价单,竞标报价应当不低于本项目的竞标起始价,且为百元的整数倍,否则该报价无效。
4、竞标次数:本项目竞标次数只设一轮 。
5、竞得人及成交价确定方式:报价有效且最高的竞租人即为本项目的竞得人,其的报价为本项目的成交价。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且最高的有效报价,则由该报价的竞租人继续竞标,直至决出唯一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止。
七、其它事项:
1、意向竞租人在确定意向竞买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出租人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竞得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2、本项目的合同文本及投标报名有关的《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3、现场查看事项:不统一组织,由各竞租人自行查看(竞租人须自行勘察现场,了解获取资产现状等信息,并认可本项目标的物的现状。根据自身能力及市场价做出合理的报价,预估好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慎重参与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已对本项目标的物勘察完毕并充分掌握其现状)。
4、各竞租人应当连续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负。
5、投标报名结束后,本项目出租人将依法对各竞租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6、本项目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本项目标的物的出租权;
(2)按本项目标的物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标的物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标的物日常维修费用,或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标的物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本项目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竞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0元收取,由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直****公司。
八、对本次交易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本项目出租人:南****人民政府
地 址:**市**区正余镇
2、本项目出租人的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92****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