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1-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28
传 真:0535-****128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0000吨塑料颗粒吹膜项目 | ****工业园**街56号 | **** | ****公司 |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街56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0分12.006秒,北纬36度43分51.600秒。该项目占地约1728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利用已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各类颗粒吹膜20000吨。 |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排入****公司处理。 2.项目在吹膜、印刷、热封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抽吸至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后回用。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桶、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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