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增资企业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信息披露需求
遴选方案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拟募集资金总额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35%,视征集情况而定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对应股份数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 视征集情况而定 | 拟增资价格 |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未明确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数据源拓展、研发投入及产品开发,同时也将用于业务渠道的建设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 ||||
增资终结的条件 |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终结。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原股东不低于 65% 新股东不超过 35%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中心****公司和**浪潮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交易中心****公司全部股份。 | ||||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 ****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增资专项报告,****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本次增资经****股东会决策批准同意,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 本 情 况 | 名称 | **** | |||||||||||||
住所 | **市**区川和路55弄3号1层103室及2-6层 | ||||||||||||||
法定代表人 | 戴忠 | 成立日期 | 2019-11-18 | ||||||||||||
注册资本 | 250,000.000000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05,173.810425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公司(其他内资)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经济类型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0000MA1FL70Y4L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地震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9 | 职工人数 | 460 | ||||||||||||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1 | 中移****公司 | 39.6 | |||||||||||||
2 | 中国**洋****公司 | 20 | |||||||||||||
3 | **梅山保税港区联仁仁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
4 | ****中心****公司 | 10.4 | |||||||||||||
5 | **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 | |||||||||||||
6 | 交银国信****公司 | 1.6 | |||||||||||||
7 | **浪潮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8 | |||||||||||||
8 | **联影****公司 | 0.8 | |||||||||||||
9 | **嘉和****公司 | 0.8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年度 | 2022 | 2021 | 2020 | ||||||||||||
资产总额 | 174,652.876945 | 206,009.679100 | 212,207.282292 | ||||||||||||
负债总额 | 66,614.702575 | 38,170.701170 | 15,425.739232 | ||||||||||||
所有者权益 | 108,038.174370 | 167,838.977930 | 196,781.543060 | ||||||||||||
营业收入 | 33,014.904214 | 19,037.904729 | 9,287.048505 | ||||||||||||
利润总额 | -65,899.801272 | -39,056.252660 | -25,504.108303 | ||||||||||||
净利润 | -65,905.899860 | -39,192.565130 | -25,504.108303 | ||||||||||||
审计机构 | 普****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普****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普****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2-31 | 134,088.211054 | 68,324.170593 | 65,764.040461 | 47,198.251609 | -47,616.515416 | -47,629.467986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类型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人或关联方号召影响力强,与增资人健康医疗数字化服务主业能产生战略协同效应;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轮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方式; 5、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按照**联交所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公告期内向**联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并在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500万元交纳至****银行账户。保证金以到**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意向投资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有关约定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银行账户。最终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并经增资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划转至增资方指定账户。 3、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3)接受增资人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4)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其进行尽职调查(6)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7)接受原股东对增资方的法人治理架构的设置安排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方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等(8)同意增资方根据投资人认购情况确定最终认购股权比例,并同步调整认购金额(9)全力配合增资方展开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需要展示相关证明文件。 4、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 50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开始交纳,交纳周期为: 3(单位:工作日)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增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其他约定: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交纳的保证金自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并经增资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划转至增资方指定账户。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 20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直接确认最终投资人: 公告期满,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人投资总额、认购股权比例均在限额范围内,经增资方及原股东研究可直接确认最终投资人。 2、择优遴选确定最终投资人: 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人投资总额、认购股权比例超出限额范围,或增资方根据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人的实际情况,认为须进行择优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投资人。 3、竞争性谈判要点(包括不限于): (1)意向投资方认同增资人的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尊重****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 (2)意向投资方具有资本运作经验,能为增资人在未来企业资本运作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考虑; (3)意向投资方号召影响力强,与增资人健康医疗大数据主业能产生战略协同效应的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为国有企业优先; (5)意向投资方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有长期**意愿和持续跟投意愿的优先考虑; (6)意向投资方具备丰富央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的优先考虑; (7)意向投资人的估值报价; (8)意向投资人或其关联方与增资人、增资人原股东、****集团有业务**的优先考虑。 4、增资方对本公告内容和遴选方案竞争性谈判要点保留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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