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人社局购买2024-2025年度就业创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榴城镇**杰座16号0单元1层S110
成交金额:73.71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3.71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人社局购买2024-2025年度就业创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县人社局购买2024-2025年度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分为市场主体用工服务、“接你回家”活动、**公共招聘网等运维服务、线下招聘会、直播带岗、企业招聘视频制作、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企业培训8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采用 1+1+1 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考虑续签1年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家宽(组长)、章秀梅、潘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3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榴城路182号
联系方式:150****5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裕溪路38号岗岭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181****5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洁(采购人代表)、高月月(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50****5776(采购人)、181****5085(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项目评审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