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古井锂离子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中心坐标:113°4′54.566″E,22°17′52.658″N
建设性质:**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40000万元,于**市**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投资建设******古井锂离子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回收,建成后,年处理4万吨退役锂电池回收项目,年产可梯次利用锂电池2万吨,**锂粉料3000吨,电池级碳酸锂5000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448.28m2,总建筑面积为17267.4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梯次利用车间、设备车间、浸出车间、碳酸锂车间、拆解车间、原料仓库和甲类仓库等建筑。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全文环评报告见附件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可电话联系020-****8189,或者发送请求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qq.com或者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3km影响范围内的个人及团体。
(四)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收集公众意见表等方式进行,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持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1中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或者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
(五)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04日。
附件下载:https://pan.**.com/s/1mAFiwvO7ViTqWNN2Q1OD3w(提取码:3t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