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禹门口抽黄改造工程厂外输电线路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市禹门口抽黄改造工程厂外输电线路工程已由****委员会以韩发改发【2024】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903.4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依据****委员会《关于**市禹门口抽黄改造工程厂外输电线路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韩发改发【2022】82号)文件批复,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外输电线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招标项目投标。
②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整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整,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202号******调度中心11层1102室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并及时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
注:纸质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并通过投标人基本户转入,转账时请备注“**项目招标文件费”,收款凭证请投标人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信息:
收 款 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长庆支行
账 号:610********000001233
转账事由:**项目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 9时00分,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市**区三贤路****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8.其他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区文景路中段202号******调度中心11层,联系人:付琳,联系电话:029-****0133。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水务局。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乔南路50号
联 系 人:王纬
电 话:133****07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202号******调度中心11层
联 系 人:付琳、曹青
电 话:029-****0133
邮 箱:****@qq.com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