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智慧资助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lxyzb[2024] 97号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智慧资助平台维保服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等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省**市翠湖四路1335号。
三、采购人技术咨询服务联系电话:****学生处,汪老师(138****3252)。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智慧资助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五、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1.根据《****教育厅关于扩大智慧资助实施范围的通知》(皖教秘【2019】466 号),我校在2020年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智慧资助平台服务软件一套。《2020年****智慧资助平台软件采购项目》合同编号:tlxyht[2020]006号,合同服务期将于2024年11月份到期。
2.该软件目前各项服务基本顺畅,学生和老师使用较为便捷,为保证原有服务项目连续性和一致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维保服务。
3.根据原采购合同第8条第5款规定“质保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平台进行维护、升级等服务,每年维护、升级等综合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但不得高于7.84万元/年。
六、采购预算金额:7.84万元/年。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分别向****给予软件进行保养服务。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市**区**西路59号;联系人:刘士超 联系电话:199****5696。
九、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地址:**省**市翠湖四路1335号,联系电话:0562-****077)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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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