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集团****公司**县水晶至任家坝110千伏线路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水晶至任家坝110千伏线路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县水晶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
**电网目前主供电源点为国网220kV水晶站,**电网从任家坝站通过1回导线110kV线路与水晶站并网,目前线路已重载运行;随着**电网负荷的进一步发展,该线路的重、过载情况将更为突出,现有的并网线路的负荷输送能力已不能满足**电网负荷增长的需求;****集团****公司拟**武县水晶至任家坝110千伏线路输变电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改造任家坝110kV变电站内1个110kV出线间隔;改造间隔,属于预留间隔,不需新征地,不进行土建工程。(2)**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4.3km(单回三角形排列段长约4km,双回塔单侧挂线段长约0.3km),**铁塔16基(单回塔14基,双回塔2基),导线采用单回三角形、双回塔单侧挂线排列方式,设计电流648A,单回三角排列段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13.75m,双回塔单侧挂线排列段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21.33m。(3)**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11km,线路沿拟建电缆沟敷设,设计输送电流为648A。
项目总投资8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建设工程项目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同时应对裸露的场地和暂时不能清运废弃物采取密闭式防尘网等进行覆盖,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施工扬尘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及程度。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采取密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等敏感地段。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大部分使用汽(柴)油作燃料,尾气产生量与污染物含量相对较高,为了减轻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尾气控制。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厕所收集,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对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严禁乱垦、乱挖、乱占和其他破坏植被。
(二)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线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部分采用电缆敷设,地埋电缆金属保护套或屏蔽层进行接地安装。严格按照项目选定的截面积进行架空线路导线选型,采用合理的架设方式,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架空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13.75m,双回塔单侧挂线排列段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21.33m,降低了电磁环境影响。
(四)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按规定路线巡线,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不随意踩踏植被;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项目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对**县水晶至任家坝110千伏线路输变电工程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县水晶至任家坝110千伏线路输变电工程项目线路在**县境内路径方案;****草原局《关于****县水晶至任家坝110千伏线路输变电工程项目路径方案审查的复函》(平林草函[2022]210号),该项目不涉及占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石漠化和沙漠化等生态敏感区林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92****环境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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