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本芴醇、50吨氨磺必利、60吨抗肿瘤药物等原料药及225吨间苯三酚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46833M | 建设单位法人:金鹏 |
陈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经济开发区**分区罗新路6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吨本芴醇、50吨氨磺必利、60吨抗肿瘤药物等原料药及225吨间苯三酚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分区罗新路69号 |
经度:120.81809 纬度: 29.6210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4 |
浙环建〔2020〕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7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46833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4683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KDH84XL | 竣工时间:2023-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jlycn.com/NewsDetail/****89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0吨本芴醇、50吨氨磺必利、60吨抗肿瘤药物等原料药及225吨间苯三酚系列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吨本芴醇、50吨氨磺必利,剩余年产60吨抗肿瘤药物等原料药及225吨间苯三酚系列产品项目不再实施 |
剩余年产60吨抗肿瘤药物等原料药及225吨间苯三酚系列产品项目不再实施,产能在环评审批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以胺化物为起始物料,在氢氧化钠的作用下与对氯苯甲醛进行缩合反应,经精制后得到产品本芴醇。 以阿米酸为起始物料,与氯甲酸丙酯酰化反应生成中间态混酐,再和吡咯烷进行缩合反应得到产品氨磺必利。 本芴醇和氨磺必利产品设备共用,非同时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本芴醇和氨磺必利产品设备共用,非同时生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实****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处理能力500t/d,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工艺; ①含卤代烃废气:经多级喷淋后再去深冷装置或树脂吸附预处理装置,尾气排入厂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 ②车间针对酸碱废气(氯化氢、二氧化硫、吡啶、三乙胺等)设置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采用酸碱喷淋/降膜吸收工艺,尾气排入车间废气总管; ③其他有机废气:经车间多级喷淋预处理后,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水喷淋+焚烧+多级喷淋后高空排放; ④****处理站高浓废气(综合废水调节、厌氧废气)经收集后均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其他低浓废气和固废****处理站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液喷淋后高空排放。 原有危废库拆除。储罐区东侧**危废库,面积240方。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现有污水站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600t/d(厂区实际污水站使用能力为500t/d,其余能力为后期项目预留)。 ①含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去卤代烃废气处理装置(深冷预处理),尾气去厂区废气焚烧处理装置(碱水喷淋+RTO+水喷淋+碱水喷淋)。 ②③不含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水喷淋处理,去厂区废气焚烧集中处理装置(碱水喷淋+RTO+水喷淋+碱喷淋)。 ④****处理站高浓废气(综合废水调节、厌氧废气)和其他低浓废气经收集后均经碱水+水二级喷淋处理后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固废堆场废气单设一级处理装置,经一级碱水喷淋后高空排放。 在厂区西南侧**规范化危废库(260m2),原危废库拆除。 |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废气治理措施较原环评有所调整,具体变动情况见表4-1。我公司已委托****设计本项目有机废气车间预处理及输送系统方案,仅车间预处理措施调整,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 (1)801车间废气喷淋预处理措施的调整 根据原环评工程分析,环评设计本芴醇、氨磺必利产品不含卤代烃的废气采用二级喷淋工艺,企业实际采用了一级喷淋工艺,减少了一级车间喷淋工艺;含卤代烃的废气较原环评,车间预处理喷淋工艺由酸水+碱水+水三级喷淋处理调整为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车间喷淋工艺略有调整。企业采用RTO焚烧作为末端处理工艺,焚烧工艺是VOCs有效的处理工艺,不会降低此类有机废气的总去除效率。对照《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废气预处理工艺变化,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 (2****处理站低浓废气去向调整 根据企业现有厂区生产情况,目前仅胺化物车间、201车间和801车间投产,厂区生产车间负荷较低,因此待其他生产车间未投产的情况下,****处理站废气不进行分类处理,废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喷淋后排入RTO装置。废气低浓废气主要为恶臭类废气和少量的VOCs废气,焚烧工艺对于恶臭废气的处理效率高,除臭效果高,因此在车间生产负荷较小的过渡期,污水处理站废气均去RTO装置进行集中处理,对照《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废气去向变化,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废堆场废气处理工艺调整 根据原环评,固废堆场废气****处理站低浓废气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液二级喷淋后高空排放。****处理站不设低浓废气处理装置,固废堆场单设一套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第7条规定:“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因此在保证包装物密闭的前提下,不会导致挥发性废气的扩散,因此在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转运、收贮过程中不会产生挥发性废气产生。在实际暂存过程中上可能会因操作上发生固废包装物破损等,为减少此类非正常工况下废气的排放,对固废堆场设置集气装置并进行处理。因此对照《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危险固废堆场废气的去向和处理工艺的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5 | 57.57 | 0 | 0 | 1.5 | 1.5 | |
0 | 0.15 | 4.03 | 0 | 0 | 0.15 | 0.1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45 | 8.06 | 0 | 0 | 0.45 | 0.4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07 | 1.44 | 0 | 0 | 0.307 | 0.307 | / |
0 | 0.157 | 10.08 | 0 | 0 | 0.157 | 0.15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318 | 5.967 | 0 | 0 | 5.318 | 5.3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实****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处理能力500t/d,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工艺; |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 | 依托现有污水站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600t/d(厂区实际污水站使用能力为500t/d,其余能力为后期项目预留)。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可吸附有机卤素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TN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 | |
1 | 本项目实****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处理能力500t/d,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工艺; |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 | 依托现有污水站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600t/d(厂区实际污水站使用能力为500t/d,其余能力为后期项目预留)。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可吸附有机卤素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TN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含卤代烃废气:经多级喷淋后再去深冷装置或树脂吸附预处理装置,尾气排入厂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 ②车间针对酸碱废气(氯化氢、二氧化硫、吡啶、三乙胺等)设置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采用酸碱喷淋/降膜吸收工艺,尾气排入车间废气总管; ③其他有机废气:经车间多级喷淋预处理后,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水喷淋+焚烧+多级喷淋后高空排放; ④****处理站高浓废气(综合废水调节、厌氧废气)经收集后均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其他低浓废气和固废****处理站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液喷淋后高空排放。 |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有组织工艺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表2、表3、表4、表5限值要求,无组织工艺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7限值要求和环评限制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6限值要求。污水站废气实际通入厂区RTO处理装置,故RTO硫化氢排放浓度限值参照DB33/ 310005-2021表3要求。 | ①含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去卤代烃废气处理装置(深冷预处理),尾气去厂区废气焚烧处理装置(碱水喷淋+RTO+水喷淋+碱水喷淋)。 ②③不含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水喷淋处理,去厂区废气焚烧集中处理装置(碱水喷淋+RTO+水喷淋+碱喷淋)。 ④****处理站高浓废气(综合废水调节、厌氧废气)和其他低浓废气经收集后均经碱水+水二级喷淋处理后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固废堆场废气单设一级处理装置,经一级碱水喷淋后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焚烧装置废气氯气、二氯甲烷、甲醇、氨、氯化氢、丙酮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2限值。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限值。硫化氢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3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5限值。焚烧装置废气二噁英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5限值。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7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
1 | ①含卤代烃废气:经多级喷淋后再去深冷装置或树脂吸附预处理装置,尾气排入厂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 ②车间针对酸碱废气(氯化氢、二氧化硫、吡啶、三乙胺等)设置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采用酸碱喷淋/降膜吸收工艺,尾气排入车间废气总管; ③其他有机废气:经车间多级喷淋预处理后,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水喷淋+焚烧+多级喷淋后高空排放; ④****处理站高浓废气(综合废水调节、厌氧废气)经收集后均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其他低浓废气和固废****处理站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液喷淋后高空排放。 |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有组织工艺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表2、表3、表4、表5限值要求,无组织工艺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7限值要求和环评限制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6限值要求。污水站废气实际通入厂区RTO处理装置,故RTO硫化氢排放浓度限值参照DB33/ 310005-2021表3要求。 | ①含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去卤代烃废气处理装置(深冷预处理),尾气去厂区废气焚烧处理装置(碱水喷淋+RTO+水喷淋+碱水喷淋)。 ②③不含卤代烃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水喷淋处理,去厂区废气焚烧集中处理装置(碱水喷淋+RTO+水喷淋+碱喷淋)。 ④****处理站高浓废气(综合废水调节、厌氧废气)和其他低浓废气经收集后均经碱水+水二级喷淋处理后排入厂区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固废堆场废气单设一级处理装置,经一级碱水喷淋后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焚烧装置废气氯气、二氯甲烷、甲醇、氨、氯化氢、丙酮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2限值。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限值。硫化氢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3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5限值。焚烧装置废气二噁英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5限值。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7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已安装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已安装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其处置利用需做好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衔接,蒸馏残液、过滤废渣、脱色废渣、废溶剂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处理站生化污泥进行鉴定,并按鉴定情况妥善落实处置方式。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01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若涉及**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须在项目投运前按相关规定完成登记申报。项目联产产品氯化钾和副产品醇基燃料的产品质量需落实《环评报告书》要求。 | 已落实。项目固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有协议。蒸馏残液、废溶剂、分层废水预处理废液、脱色废渣、浓缩残液、回收后溶剂、废水处理污泥、废水预处理废盐和废液、质检废液委托****公司处置;沾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桶委托委托**市新业****公司处置;不沾有危险化学品外包装外售综合利用;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次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其处置利用需做好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衔接,蒸馏残液、过滤废渣、脱色废渣、废溶剂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处理站生化污泥进行鉴定,并按鉴定情况妥善落实处置方式。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01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若涉及**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须在项目投运前按相关规定完成登记申报。项目联产产品氯化钾和副产品醇基燃料的产品质量需落实《环评报告书》要求。 | 已落实。项目固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有协议。蒸馏残液、废溶剂、分层废水预处理废液、脱色废渣、浓缩残液、回收后溶剂、废水处理污泥、废水预处理废盐和废液、质检废液委托****公司处置;沾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桶委托委托**市新业****公司处置;不沾有危险化学品外包装外售综合利用;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次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厂区设置1750m3的事故应急池; (2)本项目投产前编制完成全厂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确实落实各项应急风险防范措施。 | 在厂区西南角**1500m3事故应急池(根据环评和应急预案要求,事故应急池容积应不小于1096.615方,故应急池容积1500方能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需要),厂区罐区设有围堰。我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30683-2024-003-M。 | |
1 | (1)厂区设置1750m3的事故应急池; (2)本项目投产前编制完成全厂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确实落实各项应急风险防范措施。 | 在厂区西南角**1500m3事故应急池(根据环评和应急预案要求,事故应急池容积应不小于1096.615方,故应急池容积1500方能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需要),厂区罐区设有围堰。我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30683-2024-003-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嵊新****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嵊新****公司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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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新增SO2区域削减替代削减量为1.80t/a,VOCs区域削减替代削减量为5.58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新增SO2区域削减替代削减量为1.80t/a,VOCs区域削减替代削减量为5.584t/a。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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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本项目实施后淘汰200t/a烟酰胺、300t/a16%苄乙可湿性粉剂、2000t/a农药悬浮剂(含腐霉利、戊唑醇,吡蚜酮、异丙威等);在建项目4000t/a农药水分散性粒剂(含酰菌胺、醚菌酯、吡唑醚菌、苯醚甲环唑等)、35t/a盐酸去甲金霉素、2000t/a柠檬醛及1000t/a异戊烯醇不再实施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施后淘汰200t/a烟酰胺、300t/a16%苄乙可湿性粉剂、2000t/a农药悬浮剂(含腐霉利、戊唑醇,吡蚜酮、异丙威等);在建项目4000t/a农药水分散性粒剂(含酰菌胺、醚菌酯、吡唑醚菌、苯醚甲环唑等)、35t/a盐酸去甲金霉素、2000t/a柠檬醛及1000t/a异戊烯醇不再实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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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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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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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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