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区国有建设用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自治区公共**交易目录(2021版)的通知》(藏政发〔2021〕8号)和《****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政府研究决定对位于堆龙**区仁康一路以南、仁青二路以西,****号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公开线上挂牌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二)规划要求:(注: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市堆龙**区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1.建筑退线、退界:建(构)筑物不得超宗地红线,具体退线、退界以规划条件为准。 2.地勘:该地块位于**市堆龙**区仁康一路以南、仁青二路以西,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市****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00-11月29日15:00(**时间,下同)。 (二)挂牌时间:2024年11月30日9:30-12月19日12:00。 四、宗地的起叫价(不含税)、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定金,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需自行提交耕地占用税,竞买保证金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及其它税。 (四)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市****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堆龙**区支行 帐 号:258********001571 五、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西****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土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市****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市****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办公室) 联 系 人:普布次仁 旦增朗杰 联系电话:0891-****561 ****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