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银**路东侧箱涵及配套道路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银**路东侧箱涵及配套道路项目监理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为在华山路以北、银**路以东(**赛仑特西侧)铺设箱涵及建设配套顺接道路,本项目全长为65m,红线宽度12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箱涵工程。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891.70元
监理费预算:70000元
四、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如发现不满足资质要求或资质弄虚作假者参与投标,一经发现抄送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服务内容
为**经开区银**路东侧箱涵及配套道路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1、项目监理部成员2人。其中总监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其余人员根据工程进度适时配备,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本工程监理人的办公设施、食宿、交通、通讯等设备设施,均由投标人自理。
3、工程开工后,每月25日监理部需上报业主当月监理月报。
4、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凡发现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把关不严、控制不力,造成隐患的,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图纸施工,且监理单位未提出整改或未上报建设单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监理单位应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详细且真实有效的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日志要体现当天的工作量、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等,监理日志纳入监理考核,若发现监理日志记录不详、逾期后补等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1000元。
5、监理工程师监理不力,造成工程工期滞后一个月及以上的,或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处理三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上报市公管局列入黑名单。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做到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杜绝违法乱纪等行为。
7、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单位确定后另行商定。
六、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工期及后续跟踪服务。
七、报价时间及方式
1、2024年11月20日16:00至2024年11月22日15:30。
2、投标单位须在时间截止前,在系统内进行报价,监理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限价70000元。
3、中标选取方式:以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值,在低于基准值的报价单位中,有效投标的最高价中标。中标价不得超过 70000元,中标后总价包干。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月进度同比例支付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复审后付至监理费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验收、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八、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地 址:****开发区华山路与千岛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董 工
联系电话:197****9740
****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