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及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项目
选取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保证**市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及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项目有序进行,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名称
**市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及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
33万元
三、代理内容
负责项****政府采购招标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政府采购网登记(以网络截图为准);
4.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有评标场所(附不动产登记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场所照片等);
5.如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要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无不良信用或不良诚信记录(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鲜章),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五、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时(**时间),逾期送达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址:**区**大道西段187号,****5楼会议室。
六、询价开启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时
地 址:****5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
报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报价标准下浮比例不超过20%,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函写明报价下浮率(格式自拟),若最终环节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报价,则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代理机构。
八、询价评审
1.询价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对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按照报价下浮比例最大的确定为中标代理机构。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不足三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不足三家的;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西段187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