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市道林****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市道林古镇景区劳务服务(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市道林古镇景区劳务服务(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 其他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 | 详见清单 | 项 | 1 | ****460 |
合计金额小写: ****46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柒万贰仟肆佰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市道林古镇景区劳务服务(2024年10月——2025年10月):****46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市道林****公司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向甲方提供不超过58名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如需增减服务内容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相应增减服务人员。
4.结算方式
****796a7d364f199b23de9da0849f6e ****460
(一)本年度合同劳务服务总费用(含税):人民币(暂计)****460元,(大写:贰佰伍拾柒万贰仟肆佰陆拾元整)。该费用包括乙方****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包括工资薪酬、福利和保险)、管理费、税费、利润等。
(二)支付方式:本合同服务费用由甲方采取按月、按实支付,年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按月度进行服务费用核算,在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上月度服务费用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甲方在付款时,有权扣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如有)。
(三)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731********0106
开户行:****分行**支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乙方对上述收款账户的准确性负责,因上述收款账户有误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已向原收款账户支付款项的,视为完成支付义务。
(四)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月度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市道林****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8358618
(五)特别说明:除本合同及附件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双方均无权调整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确需调整服务费用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履约验收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由乙方自行提供并安排服务人员。
(二)甲方****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工作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服务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安全和管理制度方面的培训。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服务人员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歧视任何乙方服务人员。
(四)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考核乙方的劳务服务内容完成工作情况以及乙方工作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权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的建议或意见。
(五)甲方有权利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服务人员,有权抽查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等资料,对于复检不合格或资料不全、有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时乙方应及时更换,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经营。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六)乙方服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通知退回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另行安排其他服务人员,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甲方对身体健康有特别要求的,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
7、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乙方劳务服务人员因病(含职业病)、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性职工在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以及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劳务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顶替,且乙方应依法积极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不得随意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劳务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享受、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九)对于乙方支付服务****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未按要求为服务人员购买保险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甲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服务费用,且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服务费用。
(十一)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服务内容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条约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十三)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客户、财务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
(十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并对乙方工作提出合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完善,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性。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原则。
(二)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等提供劳务服务,如发生缺岗、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服务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完善,保质保量完整服务项目。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障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四)乙方应保证所安排的工作人员具有所属岗位所需的合法资质,符合甲方服务的要求。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更换其服务人员,若乙方有人离职,乙方必须确保及时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提供服务(必须经过培训后上岗)。
(五)乙方应为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依法保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向劳务服务人员支付工资,并缴纳保险,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其上述费用支付情况的监管。乙方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同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服务人员全力组织完成劳务服务,并教导其服务人员严格以高质量标准按服务内容、要求进行工作,以确保甲方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实现合同的目的。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已通过乙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且具备提供本合同服务内容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乙方可请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的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能力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乙方应予以更换。
(七)乙方服务人员如因工作等原因与甲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八)乙方应负责并及时购买服务人员的保险,该购买保险事项与甲方无关。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内工作时发生的工伤及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在甲方安排的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第三人侵害的,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程制度和服务标准,对服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有义务确保服务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规程、标准,并按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完成服务工作。对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甲方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及时更换,并不再安排至甲方工作。
(十)乙方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服务人员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十一)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
(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承担。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三)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或拖欠工资、或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或未按要求缴纳保险的,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00元。如因甲方政策、决策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不应视为乙方违约,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支付服务人员的赔偿、补偿、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0000元。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要求的时间内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0000元。
(四)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及时配备劳务服务人员或乙方劳务服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能胜任职务及工作安排的,经甲方催告或经甲方要求更换的,在十五天内仍未配齐或更换的,则甲方直接扣减应付乙方的相应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
(五)乙方应及时主动地处理关于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工伤、工亡等相关事项,如未及时处理,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处理的,则甲方将扣减应付乙方的相应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付违约金50000元。
(六)甲、乙双方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七)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事项的,按照合同总额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八)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维权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调解费、鉴定费等)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由于政策原因发生单位分拆、合并、迁离现有办公场地,此合同自动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乙方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按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乙方月考核结果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均低于一般水平(不含)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且乙方应按本合同年服务费用金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0月2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双方一致确认:
1、如因服务需要,乙方服务人员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服装、员工卡等,均不能作为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用工管理的依据;
2、乙方应向其服务人员明确告知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无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不得向甲方主张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雇主的责任;
3、甲乙双方不构成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或发布任何文件、制度等。
(二)除服务人员外,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经营损失、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发生争议时产生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四)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五)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开庭传票、裁定书、判决书等),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条款中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双方确定了各自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项目负责人:胡奕纯
地址:****社区柿下塘组
手机:187****6977
乙方项目负责人:宋哲
地址:**市玉潭街道新康路华都丽景22、25栋202A室
手机:138****6898
微信:q****5776
电子邮件:****@qq.com
(八)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社区柿下塘组(****公楼一楼) | 地址: | **省**市**县玉潭街道新康路华都丽景22、25栋202A室 |
法定代表人: | 胡亦纯 | 法定代表人: | 宋哲 |
委托代理人: | 胡亦纯 | 委托代理人: | 宋哲 |
电话: | 0731-****6888 | 电话: | 0731-****7966 |
传真: | 0731-****6777 | 传真: | 0731-****7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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